為拯救五十萬隻動物請唸金光明經 敏卓林達瑪師利佛學會七、八月份法訊 施身法除障大法會
 
 
 
 
 
 
 
弘扬佛法 营销规划 公益VIP申请
 利美园地
网络数字佛学院快速搜寻
地区:
网络数字佛学院分类
精选显密信息
  the unseens tears of himalayan childrens 2
孔瑪智慧眼佛學會
孔瑪智慧眼佛學會
西藏婦女會Tibetan Women's Association
貢將仁波切 歷代轉世
無量壽佛學會
密宗龍欽佛學會
祖古仁欽2007行腳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1   
分享 打印 回响 推到Twitter  推到Facebook  推到Plurk 格鲁部落格總覽 阅读尺
加入会员 HyperLink 论文发表
更新日期:2010/06/01 12:54:28
學習次第 : 进阶

喇嘛网 日期:2010/06/01 12:53:36   编辑部 报导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1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十一)2005

    宗大师曾经在《三主要道》有谈到:「又由现相断除有边见,乃由空性舍离无边见,了知性空显现因果理,不为边执邪见所劫夺。」在这个偈颂当中,第一句有谈到,「又由现相断除有边见」透由现相能够断除有边的见解,「乃由空性舍离无边见」并且藉由空性的内涵,能够远离无边的种种邪见。所谓的现相,就是所看到的这些影像,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影像,不外乎都是缘起所生之法。由於是缘起,就必须要谈到观待以及依赖,既然是观待以及依赖,它就没有任何的自主性,也就是没有任何的自性,因此透由现相,能够断除执着有自性的有边。「乃由空性舍离无边见」谈到空性的时候,就会谈到自方不成立,或者是无自性的内涵。透由了解无自性以及无自方成立的观念,能够让我们了解到,这一切皆是要观待所生之法;也就是因为必须要观待,它才有办法形成的缘故,因而舍离了完全不存在的无边,也就是断边,这一点是中观应成的不共正见。以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而言,都是透由现相,来断除无边见;透由空性,而来舍离有边之见。之前所谈到的是中观应成的不共正见。

    在《心经》有谈到,「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当中有谈到「色即是空」,色法在显现的当下,我们必须要了解色法它最究竟的本质,就是在显现的那一刻,由心安立境而形成出来,它的形成完全是透由「心」的力量,而显现出来的。既然是如此,就表示色法的形成,是必须要观待「心」,因此色法本身,并没有任何的自方成立,没有任何的自性;也就是因此,色法没有自性、没有自方成立的这一点,就是色法之上的空性,因此谈到了「色即是空」。一切万事万法的本质,皆是无自性的空。既然是无自性,就表示它没有独立的特性;从没有独立特性的这一点,我们必须要了解,一法它既然是没有独立的特性,就表示它的形成,是必须要观待才有办法形成;既然是观待,就表示这一法在观待之後,是有办法安立的一法,因此色它最究竟的本质是空,因此谈到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性的内涵,以色法之上的空性而言,追究到最後它是必须要安立在色法之上的,刚刚那个部分是谈到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以色法本身而言,它本身是没有办法远离色法之上的空性。也就是色法它形成的当下,它的本质就是空性的本质,因此色法是没有办法远离色法之上的空性,来作安立,因此「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相同的道理,色法之上的空性,远离了施设处──色法之後,也是没有办法建立的,因此谈到了「空不异色」。

从这当中就可以了解,所谓的空性,并不是完全不存在的空;如果谈到完全不存在的这种空法,是堕入了断边。如果要了解空性真正的内涵,必须要先了解缘起,透由缘起的正因,才能够证成空性最究竟的法义;也就是因此,缘起之因,又可以称之为是如国王般的正因。透由缘起的这个字,它就能够同时的断除有边以及无边。既然是缘起就表示,这一法是存在的;既然是存在的,就能够断除不存在的断边。既然是缘起,就表示它是必须要观待;既然必须要观待,就表示它没有任何独立的自性;既然没有任何独立的自性,就能够断除有自性的有边。因此以缘起这个字而言,它不仅能够断除有边,也能够断除无边。

对於之前所谈到的这几个名言当中,一般人在世间也会谈到这些名言。就比如是观待,或者是自主、依靠等等的这些名辞。以世间人来说,不管我们做的这件事情是善或是恶,我们在做之前,自己并不清楚,或者是不了解,而必须去寻问他人的话;这个时候,有一些人,甚至我们自己会认为,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并没有办法自主,因为我必须要去寻问他人,必须要去依靠着他人。所以从这个当中,就可以了解,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里,如果你是需要依靠他人的话,就表示你自己没有自主的权力。相反的,如果在做一件事情的过程,你自己能够作决定,甚至不需要去依靠着别人的话,别人就会说你这个人是有自主权。甚至我们也会认为,自己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是有一种独立、不需要依靠他人的感觉生起。

而实际上世间这样的名相,跟中观应成派所谈论的概念,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在谈述中观正见的时候,如果一法它是世间的名言量能够安立,是世间的一般人所能够承许;而且并不是其他的名言量所能够伤害;并且在这个之上,它是透由胜义的正理,所没有办法违害的话,这三点都具备的当下,我们就会认为这一法是存在的。对於这样的概念,导师释迦世尊他也曾经讲到:以我自己本身而言,我会依着世间所存在的现象,而为大众宣说佛法的内涵;但是世间人,却不会以这种方式,来安立我所说的这一切法。也就是因此,文殊菩萨在对宗大师作教诫的时候,有特别的谈到,我们必须要爱惜世间的名言量所安立的诸法,在这个之上,来探讨中观正见,这才是最正确的。所以刚开始,在还没有接触中观正见之前,我们必须要去探讨,世间的名言量是如何的来安立境界?在这个之上,来修学中观正见的法门,对於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帮助。

在昨天我们有谈到所谓的自生,以及他生的名辞,并且在昨天的课程有谈到,不管是自生或者是他生的名辞,实际上这些名辞,并非圣教之名言。并且也谈到,实际上自生以及他生的名辞,在世间一般人的观念当中,他是不会使用这些名相的。之所以会有这些名相的产生,以自生而言,是外道的数论派的论师们,他们会提到自生的观念。他生,就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们,会谈到他生的这种主张。以一般世间人而言,一般的世间人,并不会去安立所谓的自生以及他生的内涵。世间人是承许芽是透由种子而产生的,但是他不会去探讨,由种子生芽的过程,它是自生?还是他生?甚至也不会进一步的去探讨,这两者之间到底是什麽样的关系?它是属於一?还是属於异?他不会去探讨这之间的关系。但是他能够安立,芽是从种子而产生出来的。

相同的道理,在谈到所谓的补特伽罗,或者是谈到人的时候,一般的世间人,都有办法安立,我面前的这个人他是一个人,或者他是补特伽罗等等。但是我们不会更进一步的去探讨,这个人他到底是哪一个部分才是属於他?甚至也不会去探讨,这个人跟他的蕴之间,到底是什麽样的关系?是一?还是异?等等,这我们不会进一步去探讨,但是我们就是有办法安立这是个人。就表示安立这个人,是在一种不抉择、不究竟探讨的状态之下,透由心以及名言的力量去安立它的。这一点跟中观应成派所谈的论点是相当接近的,也就是因此,中观应成派在阐释中观正见时,它所用的名相,甚至它所解释诸法究竟本性的内涵,跟世间一般人所能够阐释的内涵,是相当接近的。中观应成在阐释正见的时候,在谈到空性,必须要能够安立一切的法上皆有空性,并且在安立诸法的当下,是在一种不抉择、不究竟探讨的情形之下,而透由心以及名言的力量去安立的。但是仔细的去抉择,仔细的去检查的时候,又会发现「境」本身并不是如此的真实,而探讨到无自性,或者是无自方成立,甚至更进一步的,就讨论到了空性的内涵。

在《四百论》的释论,曾经有讲到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当中,就是有谈到,比如当我们在看某一个人的照片的时候,如果有两个人,他同时的看到这张照片,并且对照片里面的这个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的认知的时候,看照片的这两个人,可能会因为这张照片而争吵起来。一者他会很清楚说,这张照片他是某某人,另外一个人会谈到说,这不是某某人,这是另外一个人。他们可能会坚持己见,而对於自己本身的看法相当的坚持,并且在那边热烈的讨论说,那是某某人,那不是某某人。但实际上照片本身本来就不是人,所以他们吵来吵去,不管是那个人也好,不是那个人也好,事实上照片本来就不是「人」。但是我们一般的人,会坚持自己的看法,并且在坚持之後,似乎有一方也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说:这个应该是某某人。但是实际上不管你坚持他是另一个人,或者是这一个人,实际上照片本来就不是人。那就表示,在争吵的过程,我们并不是在争吵,这张照片是不是那一个人?因为照片本来就不是人。我们是希望,透过这个过程来了解,这张照片它所要代表的内涵,它所要代表的是哪一个人?并不是争吵说照片它本身是不是那个人。所以我们在争吵的时候,我们也不会去追问,这张照片它到底是不是人?我们不会这样去问对方。但是我们在吵的时候,也可以吵得相当的热烈,甚至到最後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

再举另外的例子,我们在为小孩子取名字的时候,以藏人而言,他会为小孩子取上月亮或者是太阳的名字。为一个小孩子取上「月亮」的名字之後,就会认为说,某某人他就是月亮;取上了太阳的名字,就会认为某某人他就是太阳。但实际上这一个人,他是不是月亮?并不是;另外一个人,他是不是太阳?也并不是。但是你会不会在为他们取名之後,去探讨他到底是不是月亮?你看到他,自然就会有一种想法,认为他就是月亮。但是你不会进一步的去探讨,这个人应该不是月亮,因为他是人,所以他不应该是月亮,你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生起。你看到他,很自然的就会生起一颗心,认为他就是月亮,或者他就是太阳;你不会更进一步的去探讨说,他是人,所以他不应该是月亮,或者是不应该是太阳。

在谈到空性的时候,接下来会探讨所谓的「遮遣」之法,为什麽探讨空性的同时,要谈到遮遣这个名辞呢?因为所谓的空性,就是谈到了自方不成立的这一点。所谓「自方不成立」的状态,就是有谈到,它必须要遮止自方成立的这一点之後,而没有剩余其他的法能够安立,这样的状态,称之为是自方不成立。以空性的所依法,比如瓶子或者是柱子而言,它是所立之法,也就是它在我们内心现起的时候,并没有办法现起遮止所破,或者是遮止所遮法,所现起的影像;他在我们内心现起的时候,就只能够现起所立的影像,所以它跟遮遣法并不相同。如果没有办法如实的了知遮遣以及所立这两种法的差别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真正的认识所谓的空性。

并且在遮遣法当中,也有谈到所谓的「无遮」跟「非遮」。所谓的「无遮」就是谈到,当你在遮止所遮之後,并没有办法安立任何一法时,这样的状态,称之为是无遮。所谓的非遮,就是你在遮止一法之後,你还能够安立另外一法的话,这样的状态,称之为是非遮,而空性是无遮以及非遮这两种法当中的无遮法。所以在论典当中都会谈到,空性它的内涵就如同是虚空,所谓的「虚空」就是仅仅遮除了所触碰的状态之後,而形成的无遮法,这样的一种状态,称之为虚空。而平时我们所看到的,这只能够称之为天空,而不能称之为虚空。所谓的虚空,它是仅仅遮除了能够触碰的这一分,而留下的无遮法,称之为是虚空。所以在谈到空性的时候,我们会用虚空来譬喻空性,就是要譬喻到说,空性的内涵,就是仅仅遮除了有自性、有自方的这一分,而留下的无遮法,称之为叫做空性。

接下来看到《入中论善显密义疏》的第150页的第二大段。二种遮遣之相云何?这当中就有谈到所谓的遮遣之相,也就是遮遣它的定义为何?凡言遮者,谓由内心正遣所遮而得通达。「遮」就是遮遣。所谓的遮遣,它必须要具备什麽条件呢?「谓由内心正遣所遮而得通达」,当你在内心现起这个法的时候,这当中的「通达」就是现起,或者是证得这个法的当下,必须要能够「正遣所遮」,你必须要能够在内心现起遮止所遮的影像,才有办法通达这一法的话,那这一法我们称之为是遮遣法。简单的来说,心在对着境的当下,要是能够现起所遮的影像,这一法就称之为是遮遣法,所以这当中就有谈到,「谓由内心正遣所遮」「遣」,就是去除或者是遮挡的意思,「正遣所遮而得通达」。若仅於有事法遮非自,如云非自体,此犹非是遮。首先第一句,「若仅於有事法遮非自」应该是改成,「若於有事法仅遮非自」,「仅」应该是放在「法」的後面。如果说「若於有事法」,所谓的「有事法」狭义的就是谈到「有能立」的法,广义的就是谈到一切的万法。一法它在形成的当下,必须要能够遮止所遮,才有办法安立。「非自」在原文是谈到了「所遮」的这个名辞,但是在这个地方翻译成是「非自」,也就是并非自己的意思。一切的有事法,它在形成的当下,它必须要遮止所谓的所遮,也就是非自体的这一分。「如云非自体」因此在我们的内心现起外境时,必须要能够遮止「非自」的这一分,它才有办法现起自己的影像。但是是不是说这样的法,它就能够称之为是遮遣法?并不是。因为一切的万法,在我们内心当中现起的当下,都是必须要遮止掉「非自」的那一分,才有办法现起自己本身的形象,因此这样的一种法,它并不能够称为之是遮遣法。所以在这个地方就谈到了,若於有事法仅遮非自,如云非自体,此犹非是遮。

又如法性及胜义之名,虽未正遣所遮,然心中现起彼义时,必现起遮遣戏论之相,此乃是遮。再举另外一个例子,比如以法性,也就是空性,或者是胜义,「胜义」就是胜义谛。不管是法性,或者是胜义谛,甚至虚空,以字面上的意思,「虽未正遣所遮」不管在法性,或者是胜义谛,或者是虚空的名相上,它并没有加上「非」,或者是「无」的否定词。所以在它的名相上,虽未正遣所遮,它并没有藉由「非」,或者是「无」的否定词,来否定另外的一种法。不管是法性,或者是胜义谛,或者是虚空而言,以它的名相来说,它并没有在名相之上,加上「非」或者是「无」等否定词来否定他者。所以这当中就谈到了,「又如法性及胜义之名,虽未正遣所遮,然心中现起彼义时」,虽然它的名相上,并没有加上种种的否定词来否定另外一法,但是不管是法性,或者是胜义谛,或者是虚空,在我们的内心现起的当下,「必现起遮遣戏论之相」不管是法性或者是胜义谛,在我们的内心现起影像的时候,它必须要能够现起遮遣戏论的影像,所以法性以及胜义谛,它能够安立为是遮遣之法。

遮有二种,而遮遣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曰无遮,第一种称之为是无遮法。什麽样的法,它能够称之为无遮法呢?谓心遣所遮法已,不更牵引或更成立余法。所谓的无遮之法,就是当我们的心,在遮遣了所遮法之後,它并没有办法牵引,或没有办法成立其余任何一法的话,这样的一种法,称之为是无遮法。举一个简单的譬喻,如问云:婆罗门可饮酒否?就比如有一个人他问到说:婆罗门是不是可以喝酒?曰:不可。如果你回答说:不可!原文是谈到了:不可饮酒。如果一方他在问的时候,他问到,婆罗门是不是可以喝酒的时候,另一方回答说:不可以喝酒。此语仅遮饮酒,以回答的这个人而言,「不可以喝酒」的这个字,它仅仅只是遮除掉「可以饮酒」的这一点,不更成立可饮余物。他说不可以喝酒的当下,仅仅只是遮止了可以饮酒的这一点,但是在遮止了可以饮酒的这一点之後,并没有办法成立说,他可以喝其他的东西。比如说,我们回答他不可以喝酒,但是从不可以喝酒的背後,并没有办法得知,他可不可以喝茶?或者说他可不可以喝其他的饮料等等,并没有办法获得这种安立。「此语仅遮饮酒」不可饮酒的这个字,它仅仅只是遮除掉可以饮酒的这一分,但是在遮除可以饮酒的这一分之後,并没有办法成立其余的一些法,所以「不更成立可饮余物」。

接下来,二曰非遮,之前有谈到「遮遣」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称之为是「无遮法」,第二类称之为是「非遮法」。非遮法它的定义为何呢?谓心遣所遮法已,更牵引或成立余法。当我们的心在缘着境界时,它不仅仅能够遮遣所遮之法,并且在遮止了所遮之法之後,它能够牵引或者是成立余法。这当中所谓的「能够牵引」,或者是「成立余法」,讲白话一点,就是当你的心在遮止了所遮法之後,你的内心透由这一句话,能够生起另外的感受,甚至能够对另外一种的所立之法,生起感受的话,这样的状态就称之为非遮。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欲明某人是首陀罗种姓,曰此非婆罗门。比如在某一种情形之下,有一个人我们可以确定他是首陀罗种姓,或者是婆罗门种姓的时候,在这个能够辨别的情形下,如果你为了要说「这个人他是首陀罗种姓」的话,而你说:他并不是婆罗门。虽然你在字面上并没有指出,他是首陀罗种姓的人,但是实际上因为这个人,他要不就是首陀罗人,要不就是婆罗门的人,因此你说「非婆罗门人」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指这个人「他是首陀罗种姓的人」。因此在遮止了「是婆罗门人」的这一点之後,他不仅仅遮止了这个所遮,并且他还能够成立於法,因此这种情况,称之为是非遮法。所以这当中就有谈到,「如欲明某人是首陀罗种姓,曰此非婆罗门」。此语非但遮婆罗门,这一句话,它不仅仅遮除了婆罗门的这一点,「亦成立离婆罗门外之首陀罗种人」,它不仅仅遮止了婆罗门的这一点,它也成立了离婆罗门之外的首陀罗种姓之人。在原文是有谈到,亦成立离婆罗门外听闻等皆劣之首陀罗种人。这当中有谈到「听闻等皆劣」,就是说以这两种人相较之下,首陀罗种姓之人,他听闻等各方面的条件,是比婆罗门要来得低劣的,所以在正文当中是有谈到,「亦成立离婆罗门外,听闻等皆劣之首陀罗种人」,这当中好像少了一个字,应该是「首陀罗种人」。

於引余法中,又分势引、直引、时引三种。非遮当中就有谈到,又可以简单的分为三大类,在正文是先谈到了直引,接下来谈到了势引,最後才是谈到了时引,但是在翻译版当中,它是先谈到了势引,再谈到了直引。所谓的「直引」就是直接的意思,「势引」就是间接的意思。初、如云:以中文版的翻译而言,是先谈到了势引的部分。势引,比如胖祠授昼日不食。这当中的「祠授」是一个人的名字,这一句话就是谈到,有一个很胖的人,他白天不吃饭,这是势引,就是间接。他谈到有一个很胖的人,他白天不吃饭,如果这个人是正常的人,就表示他是在晚上吃饭的。虽然在字面上,他并没有直接的谈到,他是晚上吃饭的;但是由於他是一个正常人,而且他又很胖的缘故,他白天不吃饭,那就是晚上吃饭,所以这个是能够间接的了解,这个人他是在晚上吃饭的。所以这种方式能够称之为非遮法,而且它是非遮法当中的势引之法,就是间接能够阐释一法的非遮法,这个是第一个譬喻。并且他有谈到,此语义引余法。透由这一句话,他能够间接的表示其他的法出来,他所要表示的就是说,这个胖子他是在晚上吃饭的。

第二点,二、如云:中文版的第二点就是谈到了「直引」,就是直接的意思。他所举的譬喻就是谈到,有无我,无我是存在的,有无我,或者是「无我是存在」的话,「有」这个字,它不仅仅能够遮除「有我」的这一点,并且在遮除有我之後,它能够证成「无我」是存在的。因此此语能遣所遮,「此语」就是「有」的这个字,它所要代表的就是「无我是存在的」。既然无我是存在的话,就表示有我的这一点是不存在的,因此「此语能遣所遮」,所谓的所遮就是它的反方向。无我既然是存在的话,就表示有我是不存在的,所以在阐释无我的当下,必须要能够遮除有我,才能够安立无我。因此「有」的这个字,它能够遮遣无我的所遮,也就是「有我」的这一点,及直引余法。并且它也能够直接的阐释,无我是存在的,因为无我是有的。上二是别引,以上不管是直接,或者是间接,它都是分别的阐释各自的内涵。亦有一语俱引者,又有一种情况,它是包含了直接以及间接的这两种安立方式。如云:「胖祠授昼日不食而不瘦」,这边应该是加上一个,有胖祠授昼日不食而不瘦。这句话翻成白话,就是谈到,「有一个胖子,他白天不吃饭,但是他也不瘦」。这当中就包含了间接以及直接的这两种阐释方式,间接的就如同我们之前所谈到的,既然他是一个胖子,他白天又不吃饭的话,就表示他是晚上吃饭的。并且他又谈到,这个人他是不瘦的,透由不瘦的这一点,遮除了瘦的这一点之後,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胖的。因此他有谈到「有胖祠授昼日不食而不瘦」,「有」的这个字,它能够直接的阐释,在遮除了瘦的这一点之後,能够直接的阐释这个人是胖的。「昼日不食」既然他胖,他白天又不吃饭的话,可以间接的来阐释,他是晚上吃饭的,所以这一点就是包含了直接以及间接这两种部分。

三、时引,如已知某人非刹帝利种即婆罗门种,然未决定究为何种,若於尔时云此非婆罗门。就比如我们知道一个人,他要不是刹帝利种姓的人,就是婆罗门种姓的人,如果我们知道他是这两种种姓的人,当中的其中一种之後,「然未决定究为何种」但是我们不能够知道他是哪一种人的话,「若於尔时」在这个时候,「云此非婆罗门」如果有另外一个人跟你讲说,这一个人他并不是婆罗门种姓的人的话,透由这句话,你能够知道他是刹帝利种姓的人。此语虽未明说而意已显。虽然这个人,他并非婆罗门种姓之人的这一句话,他并没有直接的阐释到说,这个人是刹帝利种姓的人,但是实际上你已经了解,他是刹帝利种姓的人。《般若灯论大疏》引颂云:「其遮由义显,这当中的「义显」就是谈到了势引的部分,所谓的势引就是之前在非遮法当中,可以分成势引、直引以及时引这三部分。第一个部分「其遮由义显」,义显就是谈到了势引。一言而成立,这当中的「一言」就是谈到了直引。彼俱,就是在形容词当中,一句话里面它同时的俱足势引以及直引的这两部分,因此谈到了彼俱,不自显,非遮,就是谈到时引的部分,余是余。」除了这四种的非遮法之外,并没有其余的非遮法。

接下来,有说:若与所立事合,即非无遮。「所立」就是遮遣以外的法,我们安立它叫做所立。就是法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之为遮遣,一类称之为所立。这个时候有人谈到「若与所立事合」,如果一法它是跟所立之法相结合的话,「即非无遮」它就应该不是无遮法,实际上这种安立是错误的,因此谈到此不应理。为什麽是错误的呢?如婆罗门虽是所立事,然说婆罗门不应饮酒,仍不碍其为无遮。就比如以婆罗门人而言,婆罗门人他本身是所立事,他并不是遮遣事,所以以他本身而言,他是遮遣以及所立这两者当中的所立法。但是将他与不应饮酒相结合的时候,我们会说这一位婆罗门人,他不应该去喝酒,就表示这一句话它是建立在婆罗门人之上,所以它是与所立的其中一法所相结合的。但我们能不能够说,婆罗门他不应该喝酒,它不属於无遮法呢?我们不能够这样安立,「仍不碍其为无遮」,因为婆罗门人,他不喝酒的这一点,实际上它就是无遮法,不能说它与所立婆罗门人相结合之後,它就变成不是无遮法。

并且举了一个譬喻,如声是现见境,而声无常不妨其为不现见境也。「现见境」,就是平常所谈到的「现前分」。「法」分为现前分以及隐蔽分这两种。「现前」就是透由五官,直接能够观察到的外境,叫做现前分,在这个地方翻译成「现见境」。以声音而言,声音是现见境,「而声无常」声跟无常相配合之後,它就变成是「不现见境」,也就是变成隐蔽分。在藏文的原文是翻译成「而声无常不妨其为隐蔽分也」,也就是声虽然是现前分,但是它跟无常相配合之後,变成是声音是无常的。所以声音是无常的这一点,并不会因为声音它是现前分,就改变声音是无常的这一点为隐蔽分的事实。因此就谈到「如声是现见境,而声无常不妨其为不现见境也」。

有说:又有另外一种说法,若与所依合即牵引余法。如果遮遣法,它与所依相配合之後,就表示它是能够牵引所依法,或者它是能够安立所依法,有些人是提出了这样的看法。此亦不应理。实际上这样的看法也是错误的,为什麽是错误的呢?如婆罗门是观察引不引余法之所依,非彼即所引之余法也。就比如之前有谈到,婆罗门他是不喝酒的,或者是婆罗门人他不应该喝酒。以婆罗门人而言,它是所依之法,或者说它是所立之法,但是它能不能够成为牵引之法?它并不能够成为牵引之法。因为我们在探讨喝酒或者是不喝酒的时候,是在婆罗门之上来作探讨的。所以婆罗门他本身是喝不喝酒,「它的所依之处」并不是在阐释婆罗门不喝酒之後,它所安立的法;因为我们在谈婆罗门不喝酒之後,并不是要表现婆罗门这个「法」出来,只不过是说喝不喝酒的这件事情,是在婆罗门之上来作探讨的,所以婆罗门只不过是所依,并不能够成为牵引余法。因此这当中就有谈到,「如婆罗门是观察引不引余法之所依」,如婆罗门是观察它到底能不能够成为牵引余法的所依处?但是它本身并不是所牵引之余法。










相關文章: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入中论
入中论2
入中论 3
入中论 4
入中论5
入中论 6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3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4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5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6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2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3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4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5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6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7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8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9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0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2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3
入中论颂
入中论自释 卷一
入中论自释 卷二
入中论自释 卷三
入中论自释 卷四
入中论自释 卷五
入中论 1
入中论 2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一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二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三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四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卷五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六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七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八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九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一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二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三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四
入中论日光疏(下)
入中论日光疏(上)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一﹞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二﹞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三﹞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四﹞

上一篇(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 回目錄 下一篇(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


延伸閱讀:


全球慈智部落格
萨迦法王台湾福慧之旅法会内容
格西赤烈丹津小传- - Yahoo!奇摩部落格
台湾藏传佛教闻思修佛学会 -蒋贝嘉措格西- Yahoo!奇摩部落格
上师格西?罗桑丹巴仁波切:永和中心专属日志:Xuite日志
大圆满《普贤上师言教》仪轨内容

赞助网站
自由電子新聞網-民國90年3月13日
慈濟大學圖書館網路資源
台北生技網
自由電子新聞網-民國90年3月13日
雪域明珠-西藏:宗教觀光客旅遊動機與其滿意度之研究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