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略论(二十六)126-130(2005年达赖喇嘛传授)
126 如《显句论》里面所说的,佛依二谛说,这个讲完之後,246页「故当善修对治无明之真实义。若不知何为无明,则必不知如何对治,故认识无明最为切要。」为了要断除无明的缘故,所以首先要认知什麽是无明?什麽是要断的无明?什麽是不需要断的无明等?这种的认知是非常重要的。
「言无明者」什麽叫无明呢?无明并不是指只是不了解而已,而是指「明」的正相违。所以言无明者,「谓明之违品,其明亦非任何一事,乃能知无我真理之慧也。」明之违品的这个明。什麽是无明呢?无明就是明的正相违。在此所谓的明,并不是随便的明就可以的;在此的明,就是了解无我真理的这种智慧叫做明。
「此明之违品」这个明的违品,「亦非仅无彼慧或离慧之余法,乃慧之正相违者」之前不是说无明就是明的正对治吗?明的正相违品吗?所谓的正相违的意思,并不是只是非空正见而已;因为非空正见很多,非空正见的事物很多,但是不能说这些都是无明。所以所谓的与明正相违,并不是非空正见,而是与空正见正相违的,是产生正对治的,叫做与明的正违品。所以亦非仅无彼慧,或者是离慧之余法,叫做明违品,而是与这个慧正相违者。这个正相违的内涵是什麽呢?「此即增益有我之心」就是有增益-有我的执着,这个叫做无明的意思。
「复有增益人我与法我之二,故人我执与法我执,皆是无明。」在这个增益里面又可以分「人我」以及「法我」两种,所以在此说到无明的内涵。至於这个无明的内涵,所有的佛教的内义,所谓无明的内涵几乎是一样的,没有什麽差别;可是他的差别是,讲到无我的时候,之前不是说增益有我吗?在这个增益我上产生差别,於是说了不同的性空道理。
以法无我的说法,此派是针对佛护论师所说的见解而说无我的内涵。所谓的无我,就是没有自性的意思。人无我,就是补特伽罗这个人,所谓的有情,没有自性的意思;法无我,就是法蕴、蕴体没有自性,在没有自性的情况下,是一样的。因此人无我和法无我,没有所谓的粗细的差别,这是没有的,这是一致的。
可是像清辨论师(自续派),所谓的人无我,是讲到补特伽罗独立之实体空的人无我;所以他们说法我执的时候,认为法我执是轮回根本的究竟来源。轮回的根本是什麽呢?就是人我执,而法我执只是人我执的来源而已;所以要断除烦恼,断除轮回,必须断人我执,不需要断除人我执的根本──法我执。所以他在人我执和法我执上有不同,有粗细的差别。
可是在这一派里面(应成派),法我执和人我执是一样的。因为法无我就是讲「蕴体」没有自性,人无我就是讲「人」没有自性,所以这个的正相违是什麽?「人」有自性的执着叫人我执,「法」有自性的执着叫法我执。法我执和人我执没有粗细差别,如同人我执是烦恼的根本一样,同样的法我执也是无明,也是烦恼的根本。所以在此宗大师说到,故人我执与法我执皆是无明。
「其增益之相,谓执诸法有由自性或自相,或自体之所成就。」之前不是说了,无明是什麽呢?就是增益相。在此宗大师解释什麽是增益呢?增益什麽呢?把没有自性看为有自性,把没有自相看为有自相,这个叫做无明的意思,生死的根本。
「如《邬波离请问经》云:『种种园林妙花敷,悦意金宫相辉映,此亦未曾有作者,皆从分别增上生,分别假立诸世间。』」我们看什麽东西的时候,都会觉得五花八门多彩多姿,看每样东西都有它不同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这种的存在,好像是从它本身带来的感觉。这种存在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作用,不同的相、不同的作用,是从它本身带来给我们的,让我们看到的,会觉得是一种个别体的。
但是我们去寻找的时候,不应该因由自己的看法而感到满足,仔细的去找这些作用在那里的时候,完全又找不到了;乍看之下五花八门,多彩多姿,可是去找作用在那里的时候,却又找不到了。所以在此就说到了,虽然有种种的园林,还有妙花等的作用,或者悦意金宫相辉的作用,可是从它的境上,并不能找到真实的作用,所以没有这种的作者。
我们可以用另外的角度作解释,没有造物主的存在,也可以这麽说。但是在此是说,因为从境上没有任何作用的缘故,所以没有作者;既然从它境上没有这种作用,那这种作用从那里来的?怎麽会产生这种不同的作用呢?从境上没有,但又不能否定它的有,因此只有名言安立而有。因为有的方法,或者从它本身带来,或者从意识捏造产生,就是这两种有的方式;既然不是从境上而有,就变成意识捏造而有的。
所以在此就说到了,既然并非有作者,「此亦未曾有作者,皆从分别增上生,分别假立诸世间。」既然不是境上而产生这种作用,又是有,但不是境上而有的缘故,所以无奈的唯有这条道路。这条道路是什麽呢?意识安立而有的。这种意识就是分别假立诸世间,来安立世间一切作用的。「此说诸法皆是分别增上安立。」《六十正理论》说到了,之後讲到《四百论》,之後讲到《释论》。
《释论》云:「要有分别,乃有彼性,若无分别,即无彼性,如同盘绳上假立之蛇,决定当知自性非有。此说贪等虽无自性,其假立义,如同绳上假立之蛇。」这句话的意思是什麽呢?一切利害的都是唯名安立而有的,但是这种的作用却被认为是境上而有的。好比从远处看绳子的时候,一盘,盘就是绳子摆的方向像蛇一样的方式,摆在那里,远处看的时候,会觉得是蛇,实际上是绳子。绳子上并没有任何蛇的作用和蛇的存在,一点丝毫的蛇的自性都不是从绳子上而有的;可是我们意识会取说这是蛇,会有这种感觉,可是实际上并没有。
如同绳子上并没有丝毫蛇的自性般,同样的从我的蕴体上,也没有任何我的自性,这一点是一样的。同样的如同盘绳上并没有任何蛇的丝毫自性般,同样的从蛇上也没有任何绳的自性,这一点也是一样的。从自性来讲,没有的道理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差别是,既然这些都由分别安立而有,为什麽蛇有蛇的作用,我有我的作用,可是绳并没有蛇的作用呢?它的唯一差别是,虽然这一切都是分别安立而有的,可是绳执取为蛇,这有後者名言识损害。
但是我的蕴上执为「我」,这没有後者名言识可以损害。所以有没有,只是在後者的名言识有没有损害的情况下,而说有没有;并不是从自性上,从它的境上而说有没有的。这些有作用,还是没有作用,或者这是有、这是无,这是在名言安立的情况下,有没有名言的损害下,而安立了这是有、这是没有,并不是由自性来说的。所以在此就说到,「决定当知自性非有」。
「此说贪等虽无自性,其假立义,如同绳上假立之蛇。然非说彼蛇与贪等,於名言中,有无皆同也。由前诸理,故知执实有之相者,谓说彼法非由无始分别假立,是执彼境由自性而有,其所执理,名为自性,或名为我。」所谓的自性,也就是「我」的意思。「由说人上无彼自性,名人无我。」这个无我的内容,由人上说叫人无我,由法上说叫法无我,应当了知。
127 247页3行在此说到,在人我执和法我执的差别之後,说到人我执的所缘是什麽呢?「人我执之所缘,《入中论》说:正量部中有计为五蕴者,有计为一心者。」有部他们认为我的所相事,所相事就是说属於我的东西是什麽,这叫所相事。我的所相事是什麽呢?五蕴是我的所相事。「有计为一心者」有一些人说,计就是执境、执取的意思;有一些人他认为、他执取说,一种特别的心态,这是我的所相事。
「其计一心为我见之所缘者,如唯识宗与许阿赖耶识之中观师,则计阿赖耶识为彼所缘。」有一些人认为,像唯识派等,或有此中观派等;如果认为有阿赖耶识,会认为我的所相事,就是阿赖耶识。像中观论师不认为有阿赖耶识存在,他会认为我的意识是我的所相事。为什麽呢?以身体来讲,虽然下部论师有说我是取蕴,我是取有的,可是在取有的时候,他们也说「自性」;不是完全依照意识安立而有的,它本身一定要有存在的能力。如果光是怎麽想会变成什麽,那不行!想什麽就变什麽,那不行!它本身一定有它存在的重量,一定要有「自性」,所以一定要找到。
他们虽然说补特伽罗是取有,可是它最究竟的地方,一定要有一个实质有。所以去找那个实质有,我的所相事的时候,身心里面,身是会随着精神坏灭的,所以身没有办法从前生到今生,从今生到後世去的;可是我的意识的续流,会从前生到今生,今生到後世去的缘故,所以在身心两个抉择里面,他们多数在心上去找我的所相事。一直坚持去找的原因,是因为去想什麽并不会变什麽;意识取有,就是我们想什麽就变成什麽,可是并不是!因为想什麽不会变成什麽,所以它本身一定有不共的作用,一定有个自性存在,一定有它特别的真实存在。
所以去寻找我的所相事的时候,一些中观论师认为意识就是我;阿赖耶识的主张者认为,阿赖耶识是我。所以因为是我的所相事的缘故,所以就是人我执的所缘境。人我执它去缘我,这个我到底在那里,去找的时候,有些人认为阿赖耶识是我,有些人认为意识是我。所以在此说到了,「其不许阿赖耶识之中观师,如清辨师与小乘诸部,则计意识为彼所缘」如果不认为阿赖耶识是存在,就认为我的意识续流,这是我的。
「当知此诸派所说,流转生死者与修道者等补特伽罗之名义,皆通唯我与我所相事阿赖耶等之二事。」他们认为阿赖耶识,还有意识的续流,是我的所相事。在《入中论》里面破除了这种说法,「破计五蕴为俱生我执萨迦见之所缘。」其实也不能怪这些下部论师的想法。为什麽呢?因为有时候,我们会讲我是西藏人,认为我在那里,一定要有一个找到就对了。我是西藏人,我是中国人的时候,几乎从身体上产生一个我的感觉的时候,所谓补特伽罗独立实执有的执着,就是这种意思;我好像在身心里面,一定要找到就对了。
我们平常去执取的时候,为什麽会产生这种我执呢?我是西藏人,我是中国人的时候,从身体上而产生我是西藏人,我是中国人的差别;这时候讲「我」字,好像从身体里面跑出来一个我。我是佛教徒,我是基督教徒,我是回教徒的时候,因为从信心,个人不同的信仰上,好像又跑出一个我;这时候的我,好像从心上跑出来的感觉。
当我是比丘的时候,内在的出离心,以及外在的声音,好像从身心两者共合起来,产生一个我的感觉,这时候叫做补特伽罗独立之实体的我执;这种的我是没有的,因为去寻找之後是找不到的,最後种种的违背了。
所以在《中论》里面破除了这种我的存在,於是说了唯我的一个概念。什麽意思呢?如果我是在我的取蕴里面,去找的话,这是找不到的;如果我是在五蕴以外的地方,去找的话,也找不到。所以龙树菩萨曾经说到,如果我在我的五蕴里面存在,我的蕴体是我,蕴体有很多,有五蕴,变成我有五个,因为蕴体是我,以这种方式去破除的。
而且再加上蕴体是所取事,我们所去取得的事,我是能取者,所以所取和能取变成一者,会有很多的问题;所作和能作成为一体,会有种种的问题。这是龙树菩萨去做破斥的时候有这样说。我既非在蕴体里面而有,我也并不是与蕴体以外而有,那我到底是怎麽存在?我是有的,也非在蕴体里面,也没有在蕴体外面,那我到底在那里。只有一句话了,「唯有身心安立而有」,这不是随便安立的,因为身心而安立、而取名的假相而有,所以这叫做「唯我」,唯意识安立而有的我。在《入中论》里面破除了俱生我执萨迦耶见之所缘之後,在《释论》里面说到唯我,这是人我执的所缘境。
「又说,唯五蕴聚,亦非名言之我。」我是什麽呢?并不是五蕴的和合体这叫做我;也并不是五蕴和合体的续流叫做我,所以在此说到了「唯五蕴聚,亦非名言之我」。「故一时之蕴聚及前後相续之蕴聚」前後相续的蕴聚也并非是我,「皆非彼见之所缘,唯能引生我念之唯我,乃是彼之所缘。」意识由身心安立的我,这个我,这个唯我,这是人我执的所缘境。「故任何一蕴及诸蕴集聚,皆不可立为我之所相事也。此是此宗之无上胜法,余处已广说。」
实际上并非有这种真实「我」的存在,可是当我们想到自己的时候,会觉得好像从某个地方跑出来的感觉;不会觉得这是意识捏造的,身心安立的假相,不会有这种的想法的。可是实际上,透过仔细的理智上去思考之後,确实只有这条路而已。但是我们看的时候不一样,所以如同我们看到真实般的,去执取的这种执着,我们称为俱生,自然产生的萨迦耶见。
至於我所的执着里面,有说到萨迦耶见,可分我执和我所执。我所执的萨迦耶见是什麽呢?我的身体,我的心,不是有个「我的」的感觉吗?与我有关的,属於我的,我所的,我所拥有的,这种我所的执取,我们称为我所执的萨迦耶见。并非是我想,而是想这个人、或那个人的这种。我们去看这个人、或那个人的时候,不会觉得这是意识安立而有的那个人,会想这是从它本身而产生的,从境上而有,这种看法叫做自性的看法,这种执着叫人我执,这并不是萨迦耶见。萨迦耶见一定是与我想有关的,我想或我所想有关。所以在萨迦耶见和人我执,两者比较下,人我执占的范围是比较广的,萨迦耶见只是针对我想及我所想而说的。
至於什麽叫法我执呢?法我执就是说无论是缘身也好,缘心也好,或者去缘没有相续所摄的外在的器世间也好,缘这种无情的蕴体的时候,觉得是从它本身呈现让我看到,从它本身而有的,这种执着叫法我执。
248页「《入中论释》云:无明愚痴,於诸法无自性增益为有」什麽叫无明呢?之前不是谈了很多无明的内容了吗?无明愚痴的内涵就是说,诸法无有自性,可是却添增有真实执着;添增颠倒执着,认为这是有的,这种的执着叫做无明的内容。
「此所说愚痴,是三毒中之愚痴,故是染污无明。」这也是一切生死的根本。「又说灭彼无明,要通达空即缘起之甚深缘起义方能灭,故染污愚痴」才能断除这种染污的无明,所以法我执和人我执这两者,都是生死的根本。因为在中观论师里面,有些中观论师认为,只有人我执才是生死的根本,法我执并不是,为了要破除这种说法,在此说到了「当知即如《释论》所说,是增益诸法实有之执也。此是月称论师随顺佛护解释圣者意趣而开显者。」
「明彼即生死根本。如前所说之二种我执无明,非是内外诸宗所计之常,一自在之人我执」之前所谓的这种俱生的,在此说了俱生和遍计的差别了。俱生就是自然而然产生的,无论是人也好,动物也好,自然产生的;无论是有学宗教、没有学宗教,或者有学思想、没学思想的人,都能自然而产生叫俱生。遍计,透过多种的理由来执取,叫遍计执。之前所说的两种俱生我执和无明,并不是外道所说的常、一、自主的我,所以非是内外诸宗所计之常、一、自在之人我执。
为什麽外道会这麽说呢?外道认为蕴体,会被舍、会被取,「我」会取有这个身心,「我」会舍掉这个身心,所以身心好像是被取或被舍的对象;所以身心会变,「我」不变,所以「我」是常,身心是无常。身心有很多种,可是「我」只有一种,所以叫做一,外道的常一自在的「我」,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
同样的像我们内道所说的,我的所相事,是属於我是阿赖耶识,我是永远处於无记的状况。或者自续派所说的,我是意识的这种说法,也并非是俱生我执的所执方式;因为我们去想自己的时候,不是一直会想这种的阿赖耶识,我们不会这样想。所以这种的俱生我执,并非是外道所说的常一自在,以及内道所说的这种我执。
同样的俱生的法我执,「亦非无方分之极微尘与彼集合成之粗色外境」同样的俱生的法我执,并不是像唯识派所说的这种无方分的最细微尘,所组合起来的外境。「及非时分之刹那心与彼相续成之识类内心」也不是无方分的意识,这种刹那的意识组合起来,成为意识的续流。因为这是属於法我执遍计执的部份,并非是俱生执的部份。
「复非二取所空之实有自证,概非彼等不共遍计之人法二执,乃一切有情不待邪宗,无始传来所共有之俱生我执也。」上述所说的这一切,并不是真正的俱生的人我执和法我执,为什麽呢?因为并不是一切有情都学了这种邪宗,错误的宗教思想。俱生的我执是无始以来,自然产生的一种执着,但是在这种执着里面,并没有办法执取,因此这并不是生死的根本。
「当知彼执,即生死根本。」在此说到了,人我执和法我执,这两者都是生死的根本。既然这两者都是生死根本,生死根本的执着有不同的所执吗?在此回答是没有的。人我执和法我执只是所缘不同而已,所执是相同的,执取的内涵是一样的;只是一个是缘人,一个是缘法,只是这种不同而已,其实两者都是生死根本。
128 250页「又前所说,俱生无明增益之境,其余俱生分别一切烦恼,皆取彼境一分而转。」
说到俱生无明之後,又说了「如眼等四根,皆依身而住,别无自境可住。」就是前所说《四百论》的内涵,「如是余一切烦恼,亦皆依俱生无明而转,故说愚痴为主。《四百论释》解,如身根遍身,痴遍一切惑时云,贪等烦恼。」
251页「彼所执境,若顺已意,即缘彼起贪。」之前说了痴心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布遍一切烦恼的。什麽是痴心呢?痴心的所执境,如果已经执取为自性有,有我的话,「若顺己意」缘可爱境一定会产生贪。「若违已意,即缘彼起瞋。」因为有真实执着的缘故,所以缘可爱境产生贪,缘不可爱境产生瞋;远离可爱不可爱,中庸而住的话,虽缘彼境不起贪瞋,但却会生起愚痴。「若彼境与意俱非违顺,中庸而住,虽缘彼境不起贪瞋,而生同类後念愚痴。」以上讲到痴心的内涵。
我们之前讲人我执,补特伽罗独立之实体有的这个我执,算是粗分的,不是细微的人我执,是粗分的人我执。粗分的人我执,绝对会带来烦恼的,这些的烦恼在中观的论典里面,称为具有相的烦恼。至於为什麽要取名为具有相的原因,是因为它是以自力具相的缘故,叫具有相。
之前我们谈了,最细微的烦恼是什麽呢?与实执相应的烦恼;与实执相应的烦恼它会去执取真实,可是这种的执取,并非自力,是由他力而去执取的。所以这种最细微的烦恼,是中观应成派所说的,最细微的烦恼;以自续派的角度去看,不认为这是烦恼了。为什麽呢?因为自续派他认为名言上有自相,所以在《般若经》里面说,无自相、无自性的时候,多加一个简别,这是法尊法师翻译的;简别的意思就是多加无有胜义的自性、无有胜义的自相,多加一个特别胜义,胜义的简别。
为什麽要这样说,因为他们认为诸法有自性、有自相,所以只有自相的对悦意境的一种希求,以及不悦意境的排斥,在执取自相的那种当下,它是贪、也是瞋;可是以自续派的角度去看,他认为这没有错,因为好的自然要,不好的自然就要排除。所以在他角度里面认为这是个名言识,实际上好的、要的那个好,把它执为自相;不要的那个坏把它执为自相,所以与自相执着、自性执着相应了。
以应成派的角度来讲,这是要断除的烦恼;但是自续派却没有办法找到这是烦恼。所以为了这种细微的烦恼,说了最细微的集谛;因为最细微的集谛,所以产生细微的苦谛。至於细微的苦谛,光是痛苦的性质来讲,如何分粗细这就很难了解;但是有细微集谛的缘故,所感得的细微苦谛是会有的。因此而说了细微的灭谛,因为他所要断除的内涵,又更深一步,又更进一步了;因此能够断除越细微烦恼的缘故,说了更细微的灭谛;於是说了细微的空性,这种细微的道谛了,而产生四谛粗细不同的学问。
251页末行「当於此生流转之次第,获得决定了解。」在以上大致说了,什麽是烦恼的根本,如何生起烦恼的生起次第,其实很详细的这部份,在中士道就应该说了。但是因为烦恼的根本,我执主张上有粗细不同的说法,所以在此就配合毗钵舍那,这种最细微的空性而说的缘故,所以在後者说到了。
了解这个道理之後,「欲断我执当求无我见,分二:一、需求无我见之理由,二、引生无我见之方法。」先讲初者。「如前所说,二种我执无明,既须断除,亦欲断除,若仅欲断,而不寻求了知我执为生死根本之理。」「或虽了知」或虽只有偏少的了知,应该多加「偏少」两个字。因为如果了知就知道了,知道就没有问题了,可是藏文有多加「偏少」这个字。所以如果只有「偏少」了知,「而不以了义教理破除我执之境,勤求引发无我净见,实为极钝根性」而不以了义的道理来破除我执之境,来勤求引发无我见解,这是钝根性的。
为了能够断除生死流转烦恼的根本,我们必须知道,为什麽我执会带来烦恼,烦恼为什麽会从我执而生呢?这种次第一定要了解。为了断除这个我执,所以光是靠对三宝的祈求,没有办法的,光是靠本尊瑜伽的观修没有办法的。
有一位斯里兰卡的比丘,他曾经在讲法的时候,说到密宗的本尊瑜伽真的是非常殊胜,可是只是让我们增长更多的妄念;这乍看之下有点相似,如果本尊瑜伽不是以空性所生,真的是让我们多增加妄念而已,多增加执着。为什麽呢?因为随着本尊瑜伽,说到了息诛增灭的事业,所以当我们去做这种让自己获得「息」事业的时候,几乎跟贪心有关,因为以自性执着去作「息」,自然跟贪心有关。尤其像威猛的事业,或者以权利去消灭等,这种粗猛的事业来讲,因为以真实执着并不是以空性的缘故,好像跟瞋心有关。由这种贪瞋的作意来持咒,叫绮语;无有意义的话语,叫绮语。
所以所行的密法,是不是真正相应於密法,这是由菩提心、空正见摄持的情况下,而来作决定的。当你们听到灌顶,这两个字的时候,马上就冲过去;当你们听到空正见、菩提心的时候,就好像呼呼大睡,这是错误的作法。同样我们西藏人也是如此。
252页末2行「此亦是龙猛菩萨之意旨,如《六十正理论》云:「彼即众见因」这种的我执自性执着,是一切邪执的因缘,「无彼不生惑」如果没有这种我见,自性执着的话,就不会生起烦恼了,「是故遍知彼」因此如果能够了解到真实执着的所执境,是永远不可能存在的,是故遍知彼,把我执的这种内涵了解非常清楚,了解我执的所执境是错误的,「见惑皆不生」这种的邪见也好,烦恼也好都不会产生的。
要如何知道我执的所有内涵呢?「云何能遍知」我执的所执境为什麽是错误的呢?这是由什麽而见的呢?「谓见缘起性,缘生即无生」就是透过缘起性而了解的。因为我执它去执取从境上而有的时候,是一种不观待,好像是本身的感觉,从自力而有的。它本身就是如此的那种感觉不是很强烈,所以这时候不是它本身而有,不是它自己而有的,因为是依他力而有的,而说了缘起。
依赖他者,不依赖者,这两者是正相违的。只有一条道路让我们选,如果是依赖的话,不依赖这部份就被遮挡;若是不依赖,依赖他者的这部份就被遮挡。他本身有、不依赖而有,几乎感觉是一样的。所以说到缘起,依赖他者有的时候,不依赖的自性自然就被遮挡了。「是正觉所说」这个正见是正觉所说的。也就是经典说到的,何者因为因缘而生的缘故,而说了不生;不生就是不以自己而生,这是经典上所说的。
129 253页末3行 「若未破除生死根本邪执之境,修彼空义,而修其余深义,则全不能断除我执。」断除这种颠倒执、我执的方式,并不是说没有自性、没有真实而已,或者希望这种我执能够消失的一种发愿而已,而是要了解我执的执取内容,是完全不存在的;从内心里面去相信它,反覆的去思惟而产生定解,由这种定解来破斥我执的。好比为了断除常执,并不是说经中说是无常,这是无常而已,光是这点没有办法使常执拿掉;但是透过一遍再一遍反覆的思惟,当无常的理念变成心的一部份的时候,当有危险产成常执才会想起是无常的缘故,不应有常,才能避免常执的产生。
同样的道理,为了能够断除这种的真实执着,所以真实执着的这种损害,损恼真实执着;也就是意识里面,什麽叫做能损害的?什麽叫做所损害的?这种正相违的作用是什麽呢?所执相违的方式而去产生损害的。他的所执一个是有,一个是没有,正相违的关系,而来作损害的。所以反覆的去思惟,之後完全的相信无有自性,从内心里面去相信,才有办法断除;否则只想「没有自性」,就是这麽单纯而已,这对真实执着没有办法产生任何伤害的。
所以在此说到这个道理之後,「以是当知,心缘境时,共有三类」於是说了心缘境,共有三种类型。「一、执所缘为实有」我们缘境的时候,可以以自性的方式去缘境,「二、执为不实」以及无自性的方式去缘境,「三、但缘境不执差别」还有也远离了自性、也远离了无自性,没有任何自性、无自性的差别去缘境,有这三种。
断除了自空和他空的说法。自空他空的说法者他认为,世俗自空、胜义他空。所谓他空的意思,就是透过胜义谛成立之法的认知,没有办法断除我执的。因为好比看到这边有蛇,我们就很害怕,哇!这里有蛇!忽然有个人跟你说这边没有大象,讲这个有什麽用呢?彼此没有联系,没有关系的;你必须讲这边没有蛇,才会断除这边有蛇的畏惧。
所以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针对这个法的真实相,而产生了真实执着,你就要讲这一法没有真实才对,不要讲其他的空性,这叫他空的意思;透过他空的认知,是没有办法断除我执的伤害的。所以能造成我执的伤害,必须所缘是相同的,缘一个境,缘同样的境,可是所执相违,以这种方式来伤害的。
254页「如是执实有男女等人及色受等法之无明,由得通达无我空见而修习之,即能断除」如是执取实有男女等,以及人、色法等这种的无明,是由通达无我空见而修习,来作断除的。这里的通达无我,不只是一般了解无我的空正见而已,而是现证空性的那种智慧,去作直接的断除。现证空性的智慧,因为产生的缘故,所以空性对这个圣者来讲变成现量。因此从那一天起,就不会随着宗义而产生遍计我执;可是俱生我执还要继续慢慢断除。在整个正对治的过程当中,都是以现证空性的证量去断除的。
「无明断已,则缘实执境增益爱非爱相之非理作意分别,分别灭已,则以萨迦耶见为根本之贪等烦恼,亦并随灭。」无明断除之後,则缘实执境增益爱或者非爱相等,这种非理作意的分别心,也会跟着随灭;分别消灭之後,由萨迦耶见为根本所生的贪等烦恼,也会跟着随灭。
「贪等既灭,则彼所起之业亦灭。」贪等灭了之後,由贪瞋等所造的业也会跟着随灭。「业若灭者,则无业力所引生之生死轮回,即解脱矣。」业消灭之後,业力所引生的生死轮回,也会跟着消灭的缘故,没有业力能够引发生死轮回,而获得了解脱的。所以为了获得解脱的缘故,「於此当生坚固信解,次求真实正见。」必须好好学习并且观察,让自己了解到真实正见。《中论》的论文引经据论讲完之後,「了知如是流转还灭次第,当善爱护通达真实。若不善分别,仅儱统而修,都无益也。」没有好好去思考,儱统就是昏昏的,仅昏昏的状况而修,都没有益处的。我们很多佛教徒都是儱统而修的,儱统念咒,儱统发愿,所以学习很重要。
宗大师个人是诞生在「安多」的地方,安多有安多的地方语言。可是他在写着作的时候,用的词都是普通话,而且用词非常的乾净。因为法王也同样出生在安多的地方,有些安多人来见法王的时候,请法王讲自己家乡的语言,因为他们说法王说的普通话他们听不懂,但法王早已忘了家乡的方言了。
130 255页「二无我见生起次序。二种我执生起次第,虽是由法我执引生人我执」法我执引生人我执的意思是什麽呢?一般人我执产生的时候,一般「我」想生起的时候,都要先借由我的身心、我的蕴体去认识「我」的。就好比认识某个人的时候,都是借由他的身心、外形,来认识这是某某人。同样的「我」想产生的时候,先由蕴想才会有「我」想,它生起次第是这样子的。
好比下部论师他们说到取有的时候,他们的取有定义是什麽呢?要认识这一法之前,必须经由其他法的认知,而去认知者,这叫做取有。同样的,下部论师他们也说了,补特伽罗是取有,因为认识补特伽罗,认识人的时候,必须借由其他法而去认知的缘故,所以说了人是取有的。既然平常我们在想「我」的时候,或者「我」想产生的时候,是借过蕴体而去想,当然不是说一切的「我」想,一定都要借由蕴想才有办法产生,可是「我」的真实想,绝对是透过了蕴真实想而产生的,这几乎是决定的。
但是这里面的「我」想之前,必须有「蕴」想,这是以真实的角度而讲,而不是以唯我的角度来讲;若以唯我的角度来讲就不一定了。因此由这种蕴的真实执着,而带来了人的真实执着,所以在此说到以法我执,而引生人我执的。
「但悟入无我义时」在了解无我的内涵的时候,「则当先生人无我见,後生法无我见」。先有人无我的认知,後有法无我的认知;绝对不是人无我比较浅,法无我比较深,所以先了解浅後了解深,绝对不是这回事的。而是因为所依有法,所依有法就是说,人无我的所依就是依在人上,法无我的所依就是依在法上,因为所依的有法上的不同,所以让我们了解人我的时候比较简单。为什麽呢?以人、法这两者来讲,下部论师也认为人是取有、法是实有,所以可见从唯名安立的角度来讲,下部论师对人上面比较容易接受。因为以所依有法,有这种取有比较容易接受的特徵来讲,人无我先了解,後了解法无我;这是一般的次第,但是是决定吗?是不一定的。一定要人无我先了解,才了解法无我,也不一定。
可是一般来讲,像慧狮尊者他有说到一个修法,先观想补特伽罗独立之实体空,先让自己去了解,透过介绍并且去观修,补特伽罗独立之实体空的部份;认识之後,慢慢会觉得「我」真的是取有,「我」是由身心安立而有的,会了解取有的内涵。取有的内涵再反覆的思惟,慢慢的再把它转为,不只依赖身心安立而有,而是唯名而有;这时候取有,变成唯名而取有,而不只是依赖身心而取有的意思。转为唯名取有的内涵的时候,慢慢再去了解无自性,就比较容易了解了。
如同之前在念心经的「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蕴皆空,中文是没有「亦」字,藏文有「亦」字,五蕴皆「亦」空。我是不知道梵语有没有多加一个「亦」字,如果梵语有「亦」字,那就是我们的藏文翻译好了;如果梵文里面没有「亦」字,就是你们的中文翻译棒了。总言之,我觉得有「亦」字好像比较好,因为有「亦」字比较有内涵。
为什麽呢?下部论师说的人是取有,人的所依的身心是实有,就连实有也无自性,更何况是由此安立的假有,它也更应该是无有自性了,「也应该」的意思,「亦」字是这个意思。因为你说的实有,它都没有自性,更何况是由此安立的我的假有,也更应该没有自性才对,所以我觉得这个比较有意思。也因此在密里面说了,「心无自性、心无自性」,一直在意识上说无自性的道理,这是一定有它不共的特徵的。
之後说到「如《宝鬘论》云」这句话非常重要的。「士夫非地水,非火风非空,非识非一切」士夫指一般的有情生命体,生命体是什麽呢?去寻找生命体自性的时候,生命体的这个士夫,非地大、非水大、非火大、非风大,并非完全的没有,他是有!也并非是空大,也并非是意识,从身心去寻找是找不到的,所以非一切。那跟身心毫无相关的士夫,是存在的吗?「异此无士夫」异此,与这个身心毫无相关的、分开的士夫是存在的吗?这也没有。所以异此无士夫。
讲完这句话之後,龙树菩萨可以直接说,士夫非真实就好了。因为寻找找不到,如果找不到就叫做空性的道理的话,这时候龙树菩萨就不用多加这句话了「如六界集故」,他就直接讲士夫没有真实就好了,可是他没有这样说。如同《入中论》里面说到,士夫由七相观察之後,完全找不到的,所以士夫的性质是什麽?他的究竟性质就是,依赖着自己的支分,安立的唯名的假相而已,因此无有真实,这一句话说得非常清楚了。
以这样的解释来配合於此,士夫这样去寻找找不到,所以是破除自性的理由了。那士夫是存在的吗?对!他是存在的,我们并没有否定他的存在;可是存在的方式,是因为六界所摄的缘故,六界摄集了,由名言安立的缘故,「士夫非真实」士夫并非是真实的。以士夫的一个支分,像之前所说的地水火风等,他个别的支体来讲,「如是一一界」每一个地大、水大等,也是因为由他的支分集合的缘故,而并非有真实。所以後面说了,「如是一一界,集故亦非真」。
这句话的意思是什麽呢?像地大或者风大等等,只要是有形有色的物质体,所谓物质一定是由一种细微的物体聚合起来,成为物质体,所以这叫聚分。一切有形有色的法,只要是有形有色一定是聚分,因为它是由最小的微尘和合起来,而组合成的;就连最小的一个微尘,它也是聚分,为什麽呢?
因为最小的,无法再解剖的最小微尘,它一定有东西南北四面的。如果没有东边、也没有西边,变成最小的这个微尘,和其他最小的微尘两个合起来的时候,接触东边的这个微尘就等於接触西边,两个就融在一起;因为接触东边的,他没有办法接触西边的缘故,就可以组合并且长大,这个东西就可以变大。所以再怎麽小的微尘,它一定有它的东边;而且接触东边的这部分,绝对不会接触到西边,所以它中间又可以再分了,再分可以再继续分。所以一切的微尘,它一定有可分的时候,所以一切都是有方分的,而不是无方分的;所以一切再小的物质都是聚分的。
同样的像意识来讲,意识虽然是无形无色的,可是意识有方分的说法是续流方分,它的时间是有方分的;因为意识它有时间,这个时间来讲,前端的时候,後端的时候。我们以最短暂的、瞬间的时候来作说明,这最细微、最短促的刹那的时间而言,它一定有第一刹那、第二刹那、第三刹那;最细微的第二刹那,它一定有接之前第一刹那的部分,以及接後面第三刹那的部分。如果它中间没有一个空隙,变成接第一刹那部分,等於接第三刹那部分,就变成第一刹那、第三刹那融在一起了。就是因为接第一刹那的前端,碰不到第三刹那後端,所以他有前端、後端之分,又可以再解剖了,总之可以再切下去;所以一切的刹那体,一切的时候,都是有方分,都可以再分下去的。
因此一切的界,随士夫地水火风,还有像意识。由意识而言,因为刹那的方分,所以安立而有;像有形有色,是因为微尘的方分安立而有。所以内外一切法,因为由支分总摄的缘故,所以没有真实。所以「如是一一界,集故亦非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