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6/03 21:48:36 喇嘛网 编辑部 报导
菩提道次第广论(第32-2讲)
壬二、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分二)
癸一、断除能失四种黑法
癸二、受行不失四种白法
癸一、断除能失四种黑法
大宝积经迦叶问品说成就四法,於余生中忘失发心,或不现行。又成就四法乃至未证菩提中间,不忘菩提之心,或能现行,此即愿心学处。也就是说愿心的学处有八者,断除四种黑法,行四种白法,如果我们行四种白法的话,其实四种黑法就能够自然断除了。四黑法第一者是什麽呢?
四黑法中,欺诳亲教及阿闍黎尊重福田者。当以二事了知:针对第一个黑法的认知,我们可以以二事来了解,第一个是事,第二个是加行,就是境还有加行。像是境来讲的话,亲教师还有阿闍黎这两者,我们容易知道,所以在此说到,当以二事了知:一境、二师易知。二事里面的第一事就是境,境里面首先讲到亲教以及阿闍黎,所以二师易知,这两者容易了解。
言尊重者谓欲为饶益,在此的尊重者指的是什麽呢?会带来利益的这种善士或具量士夫等。言福田者,又说到福田者,不应欺诳,福田这是什麽呢?谓非师数,然具功德,并非是自己的善知识,但是具有功德的资粮田,此是迦叶问品释论所说,这是属於境的部分。
那加行的部分是什麽呢?二即於此境由作何事而成黑法,谓於此等随一之境,故知欺诳则成黑法。就是明明知道并非是如此,可是跟他们报告、禀告的时候,却撒谎、打妄语,而称黑法的。欺诳道理者,释论解云:「谓彼诸境以悲愍心举发所犯,以虚妄语而蒙迷之。」总其凡以欺诳之心,作蒙蔽师长等方便,一切皆是。然谄诳非妄者,如下当说。
谄诳和妄语是不同的,此须虚妄,在此必须要打妄语了,明明知道并非是如此,但是在师长面前讲另外一种话,以集学论说断除黑法即是白法。能治此者,即四白法中第一法故。若於尊重启白余事,而於屏处另议余事,说善知识已正听许,亦是弟子欺蒙师长。还有一种欺蒙,就是跟师长禀告的时候,说是另外一回事,可是私底下你又去说另外一回事,而说善知识已经知道了等,其实这也算是一种欺蒙师长,也算是第一黑法之一了。
第二黑法是什麽呢? (240页)於他无悔令生追悔。在此有说到事还有加行两者。其中第一、境的部分是什麽呢?其中亦二:境者,谓他补特伽罗修诸善事,不具追悔。他人行善行,而且没有任何的後悔,这是境的部分。加行的部分是什麽呢?於境作何事者,谓以令起忧悔意乐,於非悔处令生忧悔。不应该後悔的地方令生忧悔,而让他产生忧悔。释论中说,同梵行者正住学处,以谄诳心令於学处而生蒙昧。所以《释论》里面有说到这样,而生蒙昧的这句话,此上二法能不能欺,生不生悔皆同犯罪。
所以宗大师在此说到,在境还有加行这两个内涵上面,我们能不能欺骗成功,就是透过我们的言语,让他觉得说:啊!我所行的并非是善法呀!我被骗了的感觉,这样的话变成我们已经欺骗成功了嘛!所以能不能欺,和对方生不生後悔,都是同样的罪行,也就是第二种罪行。可是《释论》里面就说到第二个罪行的时候,不只是後悔以外,还多加了一个叫蒙昧,也就是对方不知道。如果我们透过自己的加行,使得对方产生蒙昧的话,那也算是犯第二种罪了,这是《释论》里面所说的。所以在此说到,此上二法能不能欺,生不生悔皆同犯罪。释论亦同,然释论中於第二罪作已蒙昧。
第三者、说正趣大乘诸有情之恶名等。在此又分两者,境还有加行这两者。境是什麽呢?境者,有说已由仪轨正受发心而具足者,有些人说,获得了菩萨戒的这个菩萨,这是为境。有说先曾发心现虽不具,为境亦同,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此与经违,不应道理。在《释论》里面只有说菩萨而已,但是并没有多作解释像是什麽样的菩萨,有没有具足菩萨戒的菩萨呢?这部分是没有多作解释的。但是在其他的地方有说到了,具足菩萨律仪,承诺菩萨学处等,这一种的对象是为境,所以有这样说到。所以宗大师在此,所谓的正趣大乘的意思,应该是具足菩提心就可以成为境了。我们可以看到本文里面有说到:其释论中仅说菩萨,余未明说,然余处多说具菩萨律学所学处者,谓正趣大乘似当具足发心。
现在讲到加行的部分,於此作何事者,谓说恶名等。由瞋恚心发起而说,与释论同。如同《释论》所说的,对於这个境,说粗言话、说恶语,他的意乐是什麽呢?由瞋恚心而去说恶语的。对於何境而宣说者,之前不是说到一个境吗?现在宗大师就引经据论,引用《释论》里面所说的,释论说云:「如彼菩萨欲求法者,信解大乘或欲修学,为遮彼故对彼而说。」然了义者即可。所以我们知道这里面的内涵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在此的境是针对菩萨而说的,只要具有菩提发心的这个菩萨,就可以成为境了。其恶称者如云本性暴恶,未明过类。恶名者,如云行非梵行,分别而说。恶誉者,如云以如是如是行相,行非梵行广分别说。恶赞者,通於前三之後,是释论解。
怎麽样去诽谤这个菩萨呢?有分四种诽谤方式,第一个是恶称者,第二个是恶名者,第三个是恶誉者,第四个是恶赞者。什麽叫恶称者呢?这个人他的本性就是很粗暴的,如果我们这样去诽谤的话,那就是恶称者了。什麽叫恶名者呢?他破戒了,他行非梵行,作此而说的话就是恶名者。恶誉者就是说,他是在什麽样的情况下,而去行什麽样的非梵行等,就是详细的说,这种属於恶誉者。恶赞者,通於前三之後,所谓通於前三之後的意思,就是说到了,也就是说完了恶称者,或恶名者,或者是恶誉者之後,就说所以这个人真坏,或说这个人真不行,多加了这句话,叫做恶赞者,这是《释论》里面的解释了。所以宗大师在此就劝到了:此於我等最易现行,过失深重前已略说。我们无法去知道说,那一个人是佛菩萨的化现,所以我们只凭自己的眼睛,来判断对方的好坏,这是不公平的。而且我们时常会判断错误,一旦我们诽谤的对象,是真的已经发起菩提心的一个福田,我们去作诽谤的话,那这种的罪障非常的深,如同之前有说了。可是这种过失,往往是我们最容易犯下的,所以要特别的小心。
又如菩萨起毁訾心,则此菩萨须经尔劫恒住地狱。寂静决定神变经说,唯除诽谤诸菩萨外,余业不能令诸菩萨堕於恶趣。所以菩萨没有办法经由其他的恶趣,令菩萨堕入於地狱,唯有一种,就是诽谤菩萨而已,所以摄颂亦云:「若未得记诸菩萨,忿心诤毁得记者,尽其恶心刹那数,尽尔许劫更擐甲。」谓随生如是忿心之数,即须经尔许劫更修其道,则与菩提极为遥远,故於一切种当灭忿心,设有现起,无间励力悔除防护。所以对菩萨产生忿怒的话,在忿怒时间每一刹那,就足够让我们堕落於地狱一劫,有多少刹那,有多少时间,就等於我们将会堕落於地狱多少劫数。所以宗大师在此,非常殷重的说到了,菩萨们必须对瞋心,以多门力去思惟瞋心的过患,而且一旦瞋心生起的话,要马上去忏悔。即前经云:「应念此心非善妙,悔前防後莫爱乐,彼当学习诸佛法。」若有瞋恚,则其慈悲先有薄弱,若先无者虽久修习亦难新生,是断菩提心之根本。所以在此宗大师又说到,如果有瞋恚心的话,虽然我们之前有大慈心、有大悲心,好不容易修学的部分,依由瞋恚心马上变成削落了。或之前没有悲愍心、大慈心、大悲心,但是因为有瞋心的关系,所以我们再怎麽样去修学慈悲心,也很难发起菩提心,所以瞋心是断除菩提心的根本,所以要特别的谨慎小心。若能灭除违缘瞋恚,如前正修则渐渐增长以至无量。释量论云:「若无违品害心成彼本性」,又云:「由前等流种,渐次增长故,此诸悲心等,若修何能住?」
第四黑法,(241页)於他人所现行谄诳,非增上心。也就是说以非增上心来谄诳他人,在此有境、事两者,境者,就是随便任何一个有情,谓他随一有情。加行的部分,於此作何事者,谓行谄诳。在此所谓的增上心和非增上心,这个增上心的意思是什麽呢?增上心者,释论说为自性意乐。所谓自性意乐就是说,很有理智。所以非增上意乐谄诳的意思就是说,不理智的去谄诳的意思。我们如果看到自性意乐,有没有自性意乐的时候,就是说他有没有办法去辨别是非黑白的这种理智。有一些人是天生智障的缘故,虽然是有情补特伽罗,可是就没有自性意乐,所以在此非增上心而谄诳的意思,就是说不理性的来作谄诳。
谄诳的意思是什麽呢?谄诳者,谓於秤斗行矫诈等。又如胜智生,胜智生是一个人的名字,他想要派一个人去惹玛的这个地方,可是他却很狡猾的跟他说,因为直接跟他讲惹玛,那个人不愿意去,所以先让他去垛垄的这个地方。後来到垛垄之後,离惹玛就比较近了,所以那个人就自己会自愿前往惹玛,以这种方式来派遣他人去。像这种的类似狡猾奸诈的方式,来利用他人,这也是一种谄诳的意思。我们在此看到宗大师的本文里面有说到:於他人所现行谄诳,非增上心。境者,谓他随一有情。於此作何事者,谓行谄诳。增上心者,释论说为自性意乐。谄诳者,谓於秤斗行矫诈等。又如胜智生,实欲遣人往惹玛,而云遣往垛垄,後彼自愿往惹玛。集论中说,此二俱因贪着利养增上而起,所以在《集论》里面有说到了,那个境还有加行最主要是因为由贪心,贪着什麽呢?利养。这种贪心增上而产生的,是属於贪痴一分。诳谓诈现不实功德,谄谓矫隐真实过恶。言矫隐者,谓於自过矫设方便,令不显露。
癸二、受行不失四种白法
四白法中,初白法中,境者,谓凡诸有情。四白法的第一法,又可以分境和加行两者。对象是什麽呢?就是一切有情,任何一者都可以。所行之事是什麽呢?所作加行就是,事者,谓於彼所以命因缘下至戏笑,断除故知而说妄语。也就是说纵使要舍弃自己的因缘,但是也不愿意,不要说明知故犯的这种妄语,就连是一般的开玩笑,这种戏笑的妄语,也不会去造作,若能如是,则於亲教及轨范等殊胜境前,不以虚妄而行欺惑。这是第一白法。
第二白法,又可以分境和加行两者,境者,谓一切有情,任何一个有情都可以。加行是什麽呢?事者谓於彼所不行谄诳住增上心,谓心正直住。也就是心要非常的坦诚,不要有一种像是谄昧、或者是谄诳的这种意念,此能对治第四黑法。
第三白法,境者,谓一切菩萨。事者谓起大师想,於四方所,宣扬菩萨真实功德。我等虽作相似微善,然无增相,尽相极多,谓由瞋恚毁訾破坏菩萨,伴友,而致穷尽。虽然生起了菩提心,看似确实是有功德,可是为什麽功德一直没有办法增长的原因,是因为由瞋恚心而来诽谤菩萨的这种法友,所以导致我们福报用尽,故能断此及破坏菩萨者,则集学论说,依补特迦罗所生诸过悉不得生。然於何处有菩萨住,非所能知,菩萨化身成什麽相,我们无法知道,我们无从了解,所以当如迦叶问经所说,於一切有情起大师想,起导师释迦牟尼佛,起导师想,起佛想,修清净相。赞扬功德,以净相来作观修,那就是观功念恩,以乐观的角度去看待他人的功德,不应以负面的角度去观待他人的过失,赞扬功德。谓有听者时至,非说不往四方宣说便成过咎,此能对治第三黑法。
第四白法,境者,谓自所成熟之有情。由自己趋使他人去行善法的一个有情,也就是自己所度化的众生,或者是由自己的因缘,使对方善业成熟的众生,这是境。事者是什麽呢?他的加行是什麽呢?谓不乐小乘令其受取正等菩提,也就是这个对象,他不欢喜小乘,他想要获得大乘正觉菩提的果位,此就自己须令所化受行大乘。所以透过自己的教言,令对方如此的去依教奉行,并且受行大乘。但是如果对方不能发生大乘意乐的话,也不会有过失,因为是对方因缘不够具足,若彼所化不能发生大乘意乐,则无过咎非所能故,由此能断第二黑法。
若由至心欲安立他於究竟乐,如果我们从心深处,是想要帮助他人,以这种想要让他获得究竟安乐的利益,来度化他人的话,因为不是为了令他忧恼,而来作出令他忧恼的加行,所以不会犯第二黑法,定不为令他忧恼故,而行令他忧恼加行,所以我们不会犯第二黑法。为什麽呢?因为从心深处,我们是想要让他能获得究竟安乐的。师子请问经云:「由何一切生,不失菩提心,梦中尚不舍,何况於醒时。」答曰:「於村或城市,或随住境中,令正趣菩提,此心则不舍。」又曼殊室利庄严国土经说:「若具四法不舍大愿,谓摧伏我慢,断嫉,除悭,见他富乐心生欢喜。」宝云经说:「若於一切威仪路中修菩提心,随作何善以菩提心而为前导,於余生中亦不舍离如此心宝,如如若人多观察。」等明显宣说。
辛三、设坏还出之方便
(243页)第三、犯已还出道理者。多作是说,很多的人曾经有这样说到:犯四黑法及心舍有情之五,这是第五,或加念云:我不能成佛。弃舍发心共为六种。若越一时则舍愿心,若一时内而起追悔,仅是衰损因。如果超越了一个正修时段的话,「若越一时」就是我们在正修的时段,如果超越了这个时段,叫做舍弃愿心了。如果在这个正修时段之内,而产生後悔的话,那仅是衰损之因而已,并非是破根本,它只是衰损之因。
若犯六次发心及学二资粮,亦唯衰损之因,如果我们造了衰损之因,可以透过若已失者应以仪轨重受愿心,如果我们犯了根本罪的话,那可以透过仪轨来重新受愿心。若唯衰损因者则不须重受,悔除即可。如果只是衰损之因的话,那不需要透过仪轨来重受,只要忏悔就可以了,这是他人所说的。
在此宗大师回覆到说:其中若念,我不能成佛,故舍发心者,即彼无间弃舍,无待一时,故一切种毕究非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只是我们内心里面有一种想法:我没有办法成佛的话,这好累啊!我绝对没有办法作到,成佛对我来讲是不可能的。当这种的念头一旦发起的话,瞬间我们就已经坏失了,或者失坏了菩萨戒的根本罪了,不需要再等超越正修时段了,这是不需要的。所以无论用任何的角度来讲的话,「故一切种」就是无论用任何的角度而来讲,上述所说的都是没有根据的,不应道理的。
「四黑法者,非是现法失发心因,」那之前它有说到违犯四黑法的话,这叫做衰损因,并非是如此。最主要是四黑法的作用是什麽呢?让我们在後世没有办法现起菩提心,对於菩提心会有忘失的作用,那是四黑法所造成的。所以在现法而去遮止,而并不是说他在现世上,会让我们退失菩提心,或者是丧失菩提心。造四黑法并不会而犯了根本罪,所以纵使过了一个正修时段,我们纵使犯了四黑法了,也不会因此而破了根本罪。因为经上里面,看到四黑法的作用,并不是破了菩萨戒的根本罪,而是说依由四黑法的缘故,所以我们後世无法现起菩提心,会对菩提心产生忘念。那由四白法,所以让我们後世也能够现起菩提心,乃至无上菩提之前,我们的菩提心都能一直的现起,这是四白法的作用。所以在此宗大师有说到,四黑法者,非是现法失发心因,并不是坏菩提心的根本因素,是於他生令所发心不现起因,是於後世我们没有办法现起菩提心,而说了四黑法的,故於现法而正遮止。
道炬论云:「此为余生忆念故,如说学处应尽护。」言如说者,谓如迦叶问品所说也,即此经意亦是如此。四白法时显然说云,佛在经中说到:「迦叶!若诸菩萨成就四法,一切生中生已无间,菩提之心即能现起,乃至菩提中无忘失。」四黑法时,虽无现後明文,故亦当知是约後世。然於现法若行黑法,则所发心势力微弱。所以四黑法的作用是针对後世,没有办法现起菩提心而去说的。但是如果我们在这一世行四黑法的话,由此会使我们的发心的势力会减弱。若非尔者,如果是按照你所说的,犯了四黑法,过了一个正修时段,我们的愿心就会舍弃的话,叫做「若非尔者」,这样的话变成则具菩提心律仪者,为戏笑故略说妄语,於有情所略起谄诳,瞋恚菩萨略说恶名,於他善根略令生悔,自无追悔,过一时竟,皆当弃舍菩萨律仪。
这样的话变成造四黑法的时候,过了这个正修时段,就变成菩萨戒都不见了,为什麽呢?以由此等弃舍愿心,若舍愿心即舍律仪,因为没有菩萨愿心的话,就没有菩萨行心了,没有愿心何来的行心?没有行心就没有菩萨戒了,菩萨戒的根本就是由愿心而来生起菩萨戒的根本。所以变成了造四黑法,过了一个正修时段,就等於破坏了菩萨戒的根本,可是这没有依据的。因为《菩萨地》及《集学论》中都没有看到这一段。而且如果愿心舍弃的话,菩萨戒也会跟着舍弃,为什麽呢?以由此等弃舍愿心,若舍愿心即舍律仪,菩萨地中及集学论俱宣说故。
若许尔者,如果你认为造四黑法过了一段时候,会犯菩萨的根本罪的话,亦应立彼为根本罪,然任何中悉无立者,不应理故。但是在经典里面都没有看到,没有依据。菩萨律宗里面没有说到,《集学论》里面也没有说到。而且你又说到了过一段时间,这个时间要怎麽去计算呢?你是依由《邬波离请问经》里面所说的,但是这并不是经典真正的原意,我在《戒品释》里面已经作了很详细的解释了,所以我在此不说。在此宗大师有说到:又算时者,当是依於邬波离请问经,然彼全非经义,我於戒品释中,已广决择,故此不说。
心舍有情者,心舍有情的意思是什麽呢?有两种,一个缘总相,一个缘别相。缘总相的话就是说,一切有情这麽多,我没有办法去成办他们的利益了,如果真的有这种想法产生的话,那就瞬间的舍弃愿心了,这是非常明显的,所以在此说:若缘总有情,谓我不能作此许有情之事,心弃舍者即舍愿心,极为明显。针对别相的有情作弃舍的话,就是这个人是没有救了,我是绝对帮不了他了,当真的从心深处有这种想法,或者从内心深处,真的怨恨、憎恨一个人的话,那也是舍弃愿心了。若缘别有情,谓我终不作此义利,若起是心,如坏一分即坏整聚,一个团体的一分坏掉的话,由这种种支分所聚起来的团体,就会跟着坏灭一样,便坏为利一切有情所发之心。
如果你认为舍弃一个有情也无所谓的话,那舍弃两个、三个也无所谓,四个、五个、六个、七个也无所谓,这样变成舍弃了一些有情,也等於为利一切有情,这样的话就很奇怪了,所以在此说到,若不尔者,则弃二三四等多有情已,为余有情而发心者,亦当能发圆满菩提之心。舍弃一些有情,你还可以说为利一切有情愿成佛,这样就很奇怪了。因为一切有情里面就包括所有的,所以一个不具足的话,就不能说一切有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