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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法相与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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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1/08 00:00:51
學習次第 : 无

喇嘛网 日期:2010/01/07 23:54:28   编辑部 报导

〈辨法相与唯识〉
1
〈辨法相与唯识〉(《华雨集第四册》,p.237-243)

「法相1,是研究佛法者所常遇到的问题,对它必须有个认识。现在把我认识到叙述一点

一、问题的提出:法相、唯识是一是异? 与唯识」,是研究佛法者所常遇到的问题,对它必须有个认识。现在把我认识到的试述一点。

○这问题,民国以前的学佛者,是没有讨论过的,民国以来,最先由欧阳渐居士提出了法相与唯识分宗的意见,即是要把法相与唯识,作分别的研究。

○问题提出後,即引起太虚大师的反对:主张法相唯识不可分,法相必归宗於唯识。2
○一主分,一主合,这是很有意义的讨论。民国以来,在佛教思想上有较大贡献的,要算欧阳氏的内学院和大师的佛学院,但在研究的主张上便有此不同,这到底是该分吗?合吗?

二、两家之说
先说到两家的同异:
(一)、欧阳氏的内学院:主张法相、唯识分开来研究
主张要分的,因为内学院在研究无着、世亲的论典上,发现了它的差别,即是虽都谈一切法,却有两种形式:
○一是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蕴、处、界来统摄一切法,3
1〔1〕《大毗婆沙论》卷129,大正27,674c︰「唯佛世尊究竟了达诸法性相,亦知势用,非余能知。」
〔2〕《摄大乘论释》卷6,大正31,196a7︰「如来智於法体及法相皆无障碍。」
〔3〕《成实论》卷1,大正32,244b︰「阿难是大弟子,通达法相。」
〔4〕《成实论》卷2,大正32,250b︰「了义修多罗者谓是义趣不违法相,法相者随顺比尼。比尼名灭,如观有为法常乐我净则不灭贪等;若观有为法无常苦空无我则灭贪等,知无常等名为法相。」以上皆谓法的体相为法相。
〔5〕《华雨集第一册》,p.175-176:「法性,是法的本性、实性,法性是真如、法界等异名,是如实的涅盘。本论所说的法相与法性相,是:虚妄分别所现,也就是唯识现的,似有实无,是法;虚妄分别所现的,能取所取不可得,是真如性、法性。」
〔6〕《华雨集第一册》,p.189-190:「相是什麽意思?相的意义很多:或是体相,体相就是体性的相;或是义相,法法的意义如何,是义理的相;或是相貌的相,就是形态相有种种不同。」
〔7〕《佛在人间》,p.108:「学佛的,有的偏重於事,着重法相的差别,於空平等性不信不解,或者轻视他。这种见解,是不能与出世的佛法,尤其是与大乘法相应的,不能成就菩萨道。又有些人,执着本性,空理,醉心於理性的思惟或参证,而不重视法相,不重视佛法在人间的应有正行,这就是执理废事。」
2 参阅《太虚大师全书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质法相唯识非一〉,p.1456。
另参阅《太虚大师全书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论法相必宗唯识〉,p.1460。(民国14年夏在庐山讲)
3〔1〕《般若经讲记》,p.194:「蕴、处、界是一切法的分类,是具体的事实。」
〔2〕《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73,大正27,378c17-23:「佛所说十二处教最上、胜妙,非余法门。问:何故此教最上胜妙?答:此是处中说,摄一切法故。十八界教虽摄一切法,而是广说难可受持。五蕴教非唯略说,难可解了。而亦不能摄一切法,以蕴不摄三无为故。
〈辨法相与唯识〉
2
○一则以心、心所、色、不相应,无为来统摄一切法。4
因此方法的差异,他们觉得
○《集论》5
○《百法论》,《五蕴论》等是法相宗,
6和《摄大乘论》7等是唯识为宗,8
应将它分开来研究。
所以他们说法相明平等义,唯识明特胜义等十种差别,(见《瑜伽师地论序》9
唯佛所说十二处教摄诸法尽,非广非略,是故说为最、胜妙。」 )以显其
4〔1〕《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149:「以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五事,统摄一切法(阿毘达磨旧义,以蕴、界、处摄一切法)。这是继承《发智论》的分别,而整理成章的;明诸法的自相分别。」
〔2〕《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184-187:「法是无限差别的;无限差别而有种类不同的共通性,所以可分为一类一类的法门。这样,应从二方面去说明。1.佛是分别说法的,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等。但这是为了圣道的实践,可说是为了实用而作的分别。《发智论》虽同样的以圣道实践为主,但倾向於究理的,说明的分别,所以论中多处提到了「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客观的分类法。「色」是物质的,「心」、「心所」是精神的,「心不相应行」是非色非心的中立体。上来三法,有生灭现象,称为「有为法」。此外,「无为」是不生不灭的实法。这一分类法,为说一切有部(论师),大乘唯识学者所尊重。…总之,一切法的分类,虽还没有详尽,但略分为「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五大类,大纲已经确立了。2.一一法或一类一类的法,经体用的分别而确定,如一切法分五类,心法分为六识等。这是辨异的「自相」观察。…如意识,在五种二门中,是无色的,无见的,无对的,有为的,通於有漏无漏的。…。每一法,从时间、空间、性质等不同去分别,重重分别,成为无限多的一切法自性。一切法不出於这些部类;要理解一切法的活动与彼此关系,不能不从这些部类去理解。具体的一切法,随时随处而有复杂的不同情况。阿毘达磨论者,是现实的具体观察者。」
5《华雨香云》,p.223-224:「依《阿毘达磨大乘经》(及《瑜伽师地论》),造《大乘阿毘达磨集论》,这是大乘法相的「集」论。」
6《印度佛教思想史》,p.346-347:「依《大乘百法明门论》,一切法略分为五:「一切最胜故[识],与此相应故[心所],二所现影故[色],三位差别故[不相应行],四所显示故[无为]」」
7《大乘起信论讲记》,p.12:「无着的《摄大乘论》,引《阿毘达磨大乘经》的十殊胜,证明别有大乘法。大乘佛法,就是异於声闻的十种殊胜。本论成立大乘法,约法与义说。法,指大乘自体(具体的内容);义,是大乘法所有的种种义(相)。本论说:大乘法不是别的,就是众生心。这与十殊胜的证成大乘法,底里是有着共同性的。所说的十殊胜,推究到最根本处,就是阿赖耶识,这又叫所知依。一切净不净法,有漏无漏法,都依阿赖耶识而成立。所以十殊胜,也以这所知依殊胜为根本。本论说大乘法是众生心,阿赖耶与众生心,不是明显的大致相同吗?以众生心或阿赖耶为本而成立大乘法,那麽,要信解大乘,也无非信解这个,与依这个而有的一切。换句话说:信解得众生心,也就信解得大乘法了。」
8〔1〕《印度之佛教》,p.239:「无着於晚年,造大乘论颇多。其确立大乘唯识者,以《摄大乘论》为主;学贯三乘,以阿毘达磨体裁集出之者,则莫如《集论》也。」
〔2〕《印度之佛教》,p.264:「《瑜伽》、《集论》,犹三乘并明;《庄严》、《摄论》以下之唯识学,则独阐大乘。」
9 欧阳竟无《瑜伽师地论序》,p.14:就唯识法相相对互观,举出对治、造释等十义。
1
对治外道小乘执心外有境建立唯识义
对治大乘恶取空偏向建立法相义
2
由说缘起建立唯识
由说缘生建立法相
3
约观行实践建立唯识
约教相境事建立法相
4
约能变义建立唯识
约所变义建立法相
〈辨法相与唯识〉
3
异。
以蕴、处、界来统摄 法相宗
一切法
以心、心所、色、不相应,无为来统摄 唯识宗
(二)、虚大师主张法相纷繁,必归唯识
虚大师以为:法相、唯识都是无着、世亲一系,法相纷繁,必归到识以统摄之,否则如群龙无首。觉得分宗的思想,不啻把无着、世亲的论典和思想割裂了。
(三)、导师的看法:两家之说都有道理
两家之说都有道理,
○因为无着、世亲的思想是须要贯通的,割裂了确是不大好。
○但在说明和研究的方便来说,如将无着系的论典,作法相与唯识的分别研究,确乎是有他相当的意思。
◎我觉得法相与唯识,这两个名词,不一定冲突,也不一定同一。
1、从学派思想的发展中去看
从学派思想的发展中去看,「法相」,足以表示上座系阿毘昙论的特色。《俱舍论》已经略去,《阿毘昙心论》10
5 ,《杂心论》等,都开头就说:佛说一切诸法有二种相,一自相,
有为无为一切法约归一识,约义是唯识义
以一识心开为万法,开义是法相义
6
谛察一识才生四识互发,而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五相因果交相系属,亦可说开义是唯识义
谛察法相虽万法生而各称其位,法尔如幻,任运善巧宛然若一,亦可说约义是法相义
7
了别义是唯识义
如如义是法相义
8
理义是唯识义
事义是法相义
9
流转真如、实相真如、唯识真如义是唯识义
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净真如、正行真如义是法相义
10
瑜伽谈境独标五识身地、意地
古阿毗达磨谈境多标蕴、界、处三法。是故今义是唯识义,古义是法相义
10《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489:「法胜的《阿毘昙心论》,在阿毘达磨的发展中,主要的贡献,是创作偈颂。「以少文摄多义」的偈颂,是为了记诵的便利。经律旧有这结颂的方法,但以偈颂来说明阿毘达磨论义,不能不说是法胜的创作。」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488-489:「《心论》的造作,在《大毘婆沙论》编集以後,一百余年。《大毘婆沙论》的集成,约为西元二世纪中──一五0顷,那末《心论》的撰述,可假定为西元三世纪中──二五0年後。此外,《出三藏记集》「萨婆多部记」所叙的师宗次第,是达磨尸梨帝(法胜)、龙树、提婆,法胜似乎早於龙树。但龙树的《大智度论》,叙阿毘达磨论,而没有说到《心论》。所以,应依嘉祥的传说,法胜迟於龙树,与提婆的时代相当,较为合理。」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489-490:「法胜在说一切有部中,是倾向譬喻师的阿毘达磨论者(那时的经部譬喻师,已大大的兴盛了)。改编《阿毘昙甘露味论》,举目为颂;附有韵调的作品,更容易传布。《阿毘昙心论》的着名与成功,与此是大有关系的。」
〈辨法相与唯识〉
4
二共相。
11所以阿毘昙论,特别是西北印学者的阿毘昙论,主旨在抉择自相,共相,因相,果相等。12
(1)、两类的一切法
A、一切法――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来类摄
说到一切法,即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来类摄,这是佛陀本教的说明法,古人造论即以此说明一切法相。依此一切法,进一步的说到染、净、行、证,这是古代佛法的形式。
B、一切法――用色、心、心所、不相应行、无为的五类法来类摄
後来,佛弟子又创色、心、心所、不相应行、无为的五类法,如《品类足论》即有此说。 13
(2)、两类的一切法 但此五法的次第,与《百法明门论》等先说心心所不同。为何如此?
色、心、心所等五类,本非讲说唯识,这是分析佛说蕴、界、处等内容而来。
A、从主观的关系而分类
佛陀的蕴、界、处说,本是以有情为体,且从认识论的立场而分别的。
B、从客观的关系而分类
现在色、心、心所等,即不以主观的关系而区分,从客观的诸法体类而分列为五类。然此仍依蕴、界、处来,所以先说到色法。
(3)、初期唯识与後期唯识
A、初期的唯识沿用蕴、处、界的旧方式而分类
无着、世亲他们,虽接受东南印的大乘,倾向唯识,而本从西北印的学系出来。他们起初造论,大抵沿用蕴、处、界的旧方式,可说旧瓶装新酒。
B、唯识的思想圆熟,才倒转五法的次第,建立起以心为主的唯识大乘体系
11《杂阿毘昙心论》卷1,大正28,870c1-10:「『牟尼尊悉知,法聚二种相;亦为他显现,我今说少分』。『牟尼』者,身口意满故曰牟尼。『悉』者,凡一切智所说,修多罗、毘尼、阿毘昙流布至今。『知』者,知见觉义也。『法』者,持也,持自性故名法。法有积聚故名『法聚』,彼善法、善法聚。不善、无记法亦如是。『二』者,数名。『相』者,相貌也。问:云何二相?答:自相及共相。自相者,不共,即此非余;如碍相是色,如是比。共相者,共此及余;如色无常,如是比。」;《杂阿毘昙心论》卷1,大正28,870c1-10。
12〔1〕《瑜伽师地论》卷13,大正30,345c29-346a1:「云何性?谓诸法体相,若自相、若共相、若假立相、若因相、若果相等。」
〔2〕《中观今论》,p.145:「法相,即诸法的相状、义相与体相。欲於诸法得如实知,即应於诸法相作透彻的观察。阿毘昙,即是以智慧审观诸法的自相、共相。如《阿毘昙心论》发端就说:「能知诸法自相、共相,名为佛」。所以说:佛有两种智:一、总相智,是知诸法共相的;二、别相智,是知诸法自相的。佛弟子随佛修学,於诸法作事理的深广观察,其後即成为论藏。所以说:阿毘达磨(论藏)不违法相,顺法相而知其甚深广大。从来学者,对於诸法的考察,主要的是自相、共相,此外即诸法的相应不相应、相摄不相摄、因相、缘相、果相,或加上成就不成就,这都是法相。」
13《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154:阿毘达磨常例,是以蕴、界、处摄法的。在阿毘达磨开展过程中,起初重蕴。後以处摄一切法,三科以处为先,如《法蕴论》,《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末後,说一切有部,以十八界摄一切法为主。《品类论》以「处」为主,作诸门(共相)分别,立〈辩诸处品〉。同时,以《发智论》以来的论究成果,分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五事,立〈辩五事品〉。作自相分别,摄一切法(代替固有的蕴、界、处);阿毘达磨的面目一新,成为北方佛教最受推重的分类法。」
〈辨法相与唯识〉
5
但等到唯识的思想圆熟,才倒转五法的次第,把心、心所安立在前,建立起以心为主的唯识大乘体系。
(4)、顺古与创新
○所以,在无着论中,若以蕴、处、界摄法,都带明共三乘的法相;以唯识说,即发挥大乘不共的思想,一是顺古,一是创新。
○由此,把它分开研究,也确是有意思的。虚大师的说法,为什麽也有意思?即是起初西北印系的法相学,到後来走上唯识,所以也不妨说法相宗归唯识。
2、从全体佛教的立场:唯识必是法相的,法相却不必是唯识
现在,我从全体佛教的立场,想说明一点,即是:凡唯识必是法相的,法相却不必是唯识。
这是什麽意思呢?如来说法,说一切法是因缘所生的,从因缘所生的诸法,开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的理性。
(1)、归於唯识的法相
此一切法,如推论观察它以何为体性,这才有的从法相而归向唯识了。
唯识有其深刻的哲学意义,是在心识为体的立场,以说明诸法的因果染净的。如所见所闻的是否即对象的本质?如色法的质碍性,是否有其实体?不是的,唯识学者从认识论的考察,加上禅心的体验,以为并无色法(物质)的实性,一切一切都是依心为体性,依心而存在,这样才成立唯识学。
唯识的派别也很多,如依无着、世亲等论典的思想说,以为一切法都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所以,佛说的因缘所生法即是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唯识学者,即以心、心所法为体。如《辨中边论》说:「虚妄分别有」14,世亲释说:虚妄分别为三界心心所法。15
(2)、不归唯识的法相――有部、经部等法相学 他并非不说一切法相,而以为一切法都依心识为体的,即真如无为,也就是识的实性。这样,法相是归於唯识了。
然而,佛法的思想系中,并不一律如此,还有一条路,(大小乘皆有)如有部、经部等说:蕴、处、界各有自体,即所见的色、所闻的声、以及能知的心识,各有其自体。这样的法相,即不归唯识。
3、从佛陀说明法相的目标来看
然此等思想,大有漏罅16
14《辩中边论》卷1,大正31,464b16-24: ,因为色、声等是常识的,佛陀不过从常识的,认识论的立场,
「虚妄分别有,於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论曰:虚妄分别有者,谓有所取能取分别。於此二都无者,谓即於此虚妄分别,永无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谓虚妄分别中,但有离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谓即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虚妄分别,若於此非有,由彼观为空,所余非无故,如实知为有。若如是者则能无倒显示空相。」
15《辩中边论》卷1,大正31,465a17-21:
「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唯了境名心,亦别名心所。
论曰:虚妄分别差别相者,即是欲界色无色界诸心心所。异门相者,唯能了境总相名心,亦了差别名为受等诸心所法。」
16【罅】〔ㄒㄧㄚˋ〕:缺漏。
〈辨法相与唯识〉
6
说明此等法相,所以富有常识哲学的色彩。在此等现实的法相上,指归法性,(三法印与一实相印)才是佛陀的目标。
(1)、有部等「实在论的法相学」
所以有部等法相学,如稍加推论就引起问题了。如热手触物,初以为冷,而冷手触之,则觉得暖和。这冷与暖,果真是该物的实性吗?决不如此,这实由於根识的关系而决定。又如萨婆多部说,青黄赤白等是色法的究极实体,这也难说,因为光线和目力等的条件,会促成所见色的变化,这不过是明显的例子。
(2)、唯识宗「心识的绝对性」
所以,吾人以为如何如何,并不见得对象就是如此。所知的一切,是与心识有关系的。由此发挥到极端,於是归向到唯识论。无着、世亲论师们,就特别宣说此法相的归宗唯识。
不过,常识中的色、声诸法,如以为是对象的质,这种常识的实在论,固然不能尽见佛意,但法相必归唯识,也不能使我们同情。因为吾人认识之有心识关系是对的,由心识的因缘而安立,是可以说的,然说色法唯是自心所变,即大有问题。
心识真的能不假境相为缘而自由的变现一切吗?「自心还见自心」,以自心为本质的唯识论,实是忽略识由境生的特性,抹煞缘起幻境的相对客观性,而强调心识的绝对性,优越性。
(3)、中观宗「心色相待」
所以除小乘而外,大乘中,法相也不必宗归唯识。的无性缘起论──中观学者,即如此说。
4、从法相而深入有两大类
这样,从法相而深入,略有两大类:一、唯识说,二、境依心有不即是心说。17
不但中观者从一一法相看出它的体性本空,而同时,即空而有的心色,是相依相成的缘起说。
如中国天台学者中,山外派主张以理心为本而建立诸法,18山家派主张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法法具足三千诸法19,20
17《般若经讲记》,p.197-198:「一切法所以无不皆空,有以为空是外境空,内心的精神不空,这是境空心有论者。有以为空是除去内心的错误,外境不空,这是心空境有论者。这都是偏於一边,不得法的实相。」 也还是这个唯心说与心色平等说的差别。
18《佛教史地考论》,p.81:「山外者,出慈光志因门下(志因与螺溪义寂为同门)。引起此诤论者,为慈光晤恩及门人源清,再传之孤山智圆,梵天庆昭;螺溪下之学者,亦有人助之。其说判别事理,以心为本,以色为末。三千性相,事也;一念能具足,为三千诸法建立之所依者,理心也,色则不可言能具三千。於是见之於修证,则分别真妄,直以真如心为观。此盖远承荆溪来之融摄《起信》,深受真常唯心论之影响者。」
19《华雨集第四册》,p.305-306:「天台学圆融深广,且约「一念三千」以略明之。「三千诸法」,即一切法。「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成)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十法界为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十界互具成百界。又有三世间:五阴世间、众生世间、国土世间。十如是:如是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等。百界一一有三十,总为三千诸法。「介尔有心,即具三千」。「若从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则是纵(先後)。若心一时含一切法者,此则
〈辨法相与唯识〉
7
5、唯识必是法相的,法相不必宗唯识
所以单从无着、世亲的论典来谈法相与唯识,
欧阳氏的分宗,能看出它的差别;
虚大师的法相必宗唯识,能看出它的一致,都有相对的正确性。
※但若从整个佛法来说,那应该是:唯识必是法相的,法相不必宗唯识。
是横(同时)。纵亦不可,横亦不可,祗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纵非横,非一非异,玄妙深绝」!依此,「具」是「即」义,一念心即一切法。具一切法之一念心,「实只一念无明法性十法界,即是不可思议一心,具一切因缘所生法。一句,名为一念无明法性心;若广说四句成一偈,即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
20《佛教史地考论》,p.81:「山家者,知礼承螺溪、宝云之学,得智者章疏而远推其本义,乃与慈光流所见不同。持心色平等论,同具三千,所谓「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法法即空即假即中,故於观行,即於介尔妄心下手,不用别求真心。」
〈辨法相与唯识〉
8
阅「辨法相与唯识」
(《太虚大师全书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1478)
「汉院员生研究会,由此成果,循以发展,是可喜事。但此文结论,仍限於空宗见,故未能以唯识还唯识──余不必宗唯识,但谈唯识则宗唯识见谈。
一、法相必是不离识而唯识的
以唯识见谈唯识,则法相是已离法执而证二空後,识(智)上所变所现的(识及所现俱通性相染净,识非限三界心心所,所现亦非限三界染法。「虚妄分别有」,亦先从异生所共心境发为论端耳)。
王恩洋法相论以「无我唯法,无法但相」谈法相,亦即明法相是我空、法空所显;但更应说一句法相唯识乃成唯识宗耳。
空宗以唯识境空而未心境等空,故不及空;不知唯识宗是以透过空後识上变现法相、说法相唯识。21
若後期空论师,另执有一离识空相及离识色与离缘识等并存分立,唯识宗皆破同法执。故执真如及唯识真实有皆同法执。若不明诸法皆识所变现而不离识,则皆为「法执」而非「法相」也。此吾於「法相必宗唯识」一文中,对於法执不得混同法相曾有辨明者。必明不离识变、识现乃为法相,故法相必皆是唯识也。
二、从无着等论言法相应宗唯识
唯识正是从所知的一切都与心识有关系说,更加以都是识所变缘或所显现的优胜性上说唯。唯识诸论典从无说识不从四缘生的。故说识绝对性,不是唯识师的主张太过,便是空论师的故为歪曲唯识义以肆攻击耳。识亦为法相中与诸法平列的一分之法,以诸识同时亦为识之所缘,其同属缘生性空是唯识宗所公认的。但为摄有情背尘合觉的方便上,从诸法不离识的变显缘现优胜性上说唯识时,则一切法相必宗唯识了。後期空论师以自执有离识的空相与色法等,反之亦计唯识宗的识是离空离境之绝对性的,遂与诤辩。总由未证二空,住法执中执空执识,故於证二空後所显法相唯识不能通达也。
三、从全部佛法言诸法不必宗唯识
但云余不必宗唯识者,以法相虽皆不离识,同时一切法相亦皆不离一一法相(一色一香皆为法界),尤其一切法相皆自性空,皆即空假中;故由一切法性空而入法性空慧宗,由一切法皆即空假中而入法界圆觉宗,亦无不可。故吾以法性空慧、法相唯识、法界圆觉三宗皆了义,皆究竟也。空宗由一切法即空而达即空假中(佛慧实相);识宗由一切法唯识而达即空假中;实相宗直观一切法即空假中而达即空假中。故吾谓大乘三宗皆哲学(小乘住蕴、界、处等法,但常识或科学,未达哲学。哲学即究竟了义之谓):不过从所依教门,一为常识哲学,一为科学哲学,一为玄学哲学。牵制以常识或科学或玄学而不通彻,遂为所限,每生偏蔽。」
21《华雨集第一册》,p.333:「根本无分别智是平等智,後得智是差别智。佛菩萨不但通达平等真性,也依後得智,善巧一切,於一切无所不知。」印顺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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