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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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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12/17 23:55:46
學習次第 : 进阶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一

卷之十一

以上讲修菩提心马车竟。

兹讲正文

  从依师起至发心,即是正修,应依次第善为修习,令心变动。下士要义为轻现

世重後世,此即防止行人发心动机,仅为现世名利等不净之因。若发心动机为利有

情,则下士法即成上士法。又下士要着为念死无常及死来无定期,此乃捶碎执着现

世心理。上士道次第要着为慈悲,而以违缘助道尤须修习。如死无常心真实生起,

则轻现世心亦即易生,真出离心亦即随之而生,大慈悲心亦复由此而易生。故心生

之难易,在视行人能修习与否,果能勤修即无违缘助道,习亦易生。

庚三、依轨则受法

 分三 辛初、未得令得 辛二、得已守护不失 辛三、犯已还净法。

辛初、未得令得 分三 壬初、从何处受 壬二、以何身受 壬三、受之轨则。

  云何未得令得,就昔未成熟者令依仪轨受。此中又分愿心与行心二种,菩萨地

於此二种则分别说,寂天教授则二种并说。其分说者,为有情有堪受愿心而不堪受

~P 680

行心者说。并说者,为愿行皆堪受者说。此处所说,指愿心仪轨。昔觉窝至藏,问

:如何发心?答:依轨则诵,即能发心。觉窝谓:「无慈悲心菩萨,惟藏人有之。

」以此窥之,所谓未得令得者非指行心,乃指愿心与宣誓。如徒有愿无誓,则亦不

坚固。已有愿者,令其宣誓,即系令其坚固。

壬初、从何处受。

  「诸先哲所许,谓具足愿心,住彼学处,犹为不足,须具行戒。此与胜怨论师

所说相顺也。」

  觉窝尊长事次第中,仅云具相阿黎;道炬论亦如是说。先觉释此,谓仅具愿

心学处者,即为已足。如具行心律仪,则为再求登进造极之选。宗喀大师谓此与胜

敌论师说相随顺。亦有认为後者为但书之意,含而未宣,令读者自思。

壬二、以何身受

  「以何身受者,以天龙等身,及从意乐门,一切皆堪发愿心,而为此愿心之所

依。此中如道炬注释云:『於生死发出离心,念死及慧与大悲。』是谓以如前所说

之次第而修心,於菩提心稍得,将意转变之领纳也。」

~P 681

  能受依者,即能受之身,谓天龙等。等字,谓等取人、非人等。其中之身及意

乐,皆堪发愿心者。至如北洲人及黄门身,则不堪发心。又作无间业,谤无因果等

,其意乐亦不堪发心。除此等身与意乐外,余皆堪发心。然此处所说最殊胜者,则

当如道炬论所说;厌生死、念死、具慧及大悲者,乃为此之所依。即于三士道已修

,及菩提心已生起变意者是。不然,即为觉窝所呵之无慈悲而发心之一类。何以必

须道次已,修菩提心已变意者,乃为堪受之依;盖受仪轨时,依上师诸佛菩萨加持

力,即可得真实菩提心。即或不得,但能意已先变者,於此亦有增加。如其心不变

动,则受亦无甚利,不过略种习气耳。

壬三、受之轨则分三 癸初、加行仪轨 癸二、正行仪轨 癸三、结行仪轨。

癸初、加行仪轨(加行,即受轨前一日,上师所作所说,大抵如六加行。)此中

又分三 子初、殊胜皈依 子二、积集资粮 子三、净修意乐(净修其心)。

子初、殊胜皈依分三 丑初、净地设像陈供 丑二、启白与皈依 丑三、皈依竟说

学处。

丑初、净地设像陈供

~P 682

  「于寂静处漉扫洁净,涂以牛身五物,漉以旃檀等胜妙香水,散布香花。将铸

塑等三宝尊形,及函轴并诸菩萨像,供置於几座等微妙之案台。幔盖花等供养之资

具,尽其丰饶,当为设备乐器食物等。善知识所坐之座位,亦以香花装饰陈设;於

诸先觉者,更从供僧施鬼等门中积聚资粮。若无力供养,则如贤劫经所说。,仅供

布缕等,亦须作之。若有供者,则须无谄殷重寻求而供,令法侣见者,心生惭耻不

忍。藏人于阿底峡尊者前,请为发心受戒时,曾告曰:『供养劣者,菩提心不生。

』佛像则须一极善开光释迦佛像,无可无之方便;经函亦须略波罗密以上之般若经

。次请圣众。弟子沐浴着鲜洁衣,恭敬合掌。戒师当令弟子于诸功德资粮田,至诚

生信。想一一佛菩萨前,皆有自身恭敬而住,徐诵七支行愿。」

  净地,谓寂静处,即寺院内。藏地有预治五物丸。此丸即取黄牛身中五物,於

平地後再用涂净。先选无病黄母牛,初七专饲清水,牵至高洁草原;复喂一七,其

粪尿以净器盛之,并取其乳,制为酥酪。以此五物为丸,称清洁药物,有驱秽作用

,此为印度古规。即拭棹,擦曼达皆用之,再洗以旃檀水,以增其香气。散花,悬

幡,设三宝像;伎乐,即各种乐器。庄严师座宜高。先觉供先供僧、施鬼,以积资

~P 683

粮。所以施鬼者,以物宝等为鬼物所忌,故先施以安之。供师宜丰。贤劫经谓,有

贫僧,仅供师一钵粥及碎布等,乃至一握花、一串念珠,生起菩提心者。此乃指贫

者言。若有供者,则须以无谄殷重而供。殷重即包丰隆在内,无谄分来因无谄、发

心无谄。所供殷重丰隆,令见者心生感动,有惭愧不自容之意。

丑二、启白与皈依

  「启白与皈依者,次於戒师生大师想,礼拜献供、右膝着地、合掌恭敬,为发

菩提心事而请白云:『昔诸如来应正等觉,及入大地诸大菩萨,最初于无上正等菩

提如何发心。我名某甲,今亦如是,请阿遮黎耶,令於无上正等菩提而发其心。』

乃至三请而说,次所对之境,为佛及灭谛为主之道谛法,并不退之菩萨圣众僧。时

则从於今日乃至未得菩提之间,为救护一切有情故,佛为皈依之大师、法为正所皈

依、僧为皈依修行之助伴,作总思惟。别想如是意乐,于一切时中当不退转。以猛

利欲乐,如前所说之威仪而作皈依。『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从於今时乃至菩提

,於其中间,皈依佛两足中尊。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从於今时乃至菩提,於其

中间,皈依寂静离欲之法诸法中尊。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从於今时乃至菩提,

~P 684

於其中间,皈依不退菩萨圣僧众中之尊。』如是三说,此中一一皈依各一存念,及

皈依法之辞句与余不同。是依阿底峡尊者所作之仪轨也。」

  修此时应作如是想:一、于戒师生大师想,二、礼拜供养。在印度即右膝着地

,在藏则两脚蹲地,为发菩提心,而启白:「昔诸如来应正等觉,及入大地诸菩萨

,最初於无上正等菩提如何发心,我名某甲,今亦如是,请阿黎耶,令於无上正

等菩提而发其心。」如来二字,藏文为德兴洗巴。意谓得善果而逝。善逝分断证二

种善逝。一说,依过去诸佛断证道路如是而逝者。应字,即应受供养之义。正字,

对於真俗二谛应如何了达,即如其量而正了达之义。等字有圆满义。觉字藏文桑杰

,谓应断已断、应证已证,如是觉者。菩萨,藏文为降区生巴,义含为一切有情义

利具足菩提心,而勇力以行其所愿者。巴字,即勇义。加钦波二字,其义为大,即

登地有证德者,原文为大菩萨而入大地者。大地,原文为清净地,八、九、十,三

地,始称清净地。此处以发心为主,为殊胜皈依。佛,即世尊。法,即大乘之灭道

二谛。尤以灭谛为主。灭谛,分见道位、修道位。见道位又分离障位及清净解脱位

~P 685

。此处指初地而又证入清净解脱者言。对於见道位中,应断之二障尘垢,悉已寂灭

者,或即称为法身,但又非真法身。就见道位已净尘垢一分,即名灭;灭後所得清

净一分,名谛。道谛照所应断应证而作,及其至也,则名为谛。僧为不退位菩萨,

即对佛位不退之菩萨。不退,又有已得相、未得相之分。或谓得见道即不退,或谓

钝根得修道始不退,但最利根即加行道已有不退者。

  总之,菩萨摄受众生,已具有殊胜坚固智慧与方便,依此引生其身及语有特徵

者,是为不退相。其境,为上述大乘三宝。其时,为自发心以至得大菩提。其意乐

,为救护一切有情。具此三者,为不共皈依。于右膝着地时,照此意义作总思惟。

别则照此总义,以不退心发猛利欲乐,愿一切时中而不退转。次乃随念「阿黎耶

存念,我某甲,从於今时乃至菩提,於其中间,皈诸佛两足尊。阿黎耶存念,我

某甲,从於今时乃至菩提,於其中间,皈依寂静离欲之法,诸法中尊。阿黎耶存

念,我某甲,从於今时乃至菩提,於其中间,皈依不退菩萨圣僧众中之尊。」阿

黎耶,即教师义;凡曾从其学法承教者,皆称阿黎。如初谋面者,则初一二遍称

~P 686

尊者存念,後遍乃易为阿黎。某甲者,则称己名,以表虚心。得菩提藏,藏字,

即心要义,心要分内心要与外心要。佛座後菩提树,为外菩提心要。应断已断、应

证已证之无所不知境,为内菩提心要。此处则指内心要言。(一)皈依佛两足尊,

指人类,佛为人类中尊。藏文为「穷登得」;穷登,梵文为棒噶稳。穷字为摧四魔

,登字为具六种贤妙功德,即:一、自在具足,二、相好具足,三、功德具足,四

、名称具足,五、智慧具足,六、精进具足。得字,有超越义。摧魔具足,声缘亦

有。译师於佛特加得字,以示区别。居士戒皈依时,以乃至命存为期。此处时间,

以直至成佛为期。居士戒认佛在为生死轮回求救护。此处认佛在知佛为一切有情救

护者。(二)皈依法,法者,一切所知境,皆可谓法。就中有殊胜功德者为正法、

善法。正义为殊胜,指具足超越殊胜功德言。此处法字,又具有受持作用,即由此

善法,令我心有受持,不堕恶道。再加寂静二字,指生死烦恼已寂言。离欲者,欲

字指烦恼。烦恼中以贪欲为首,如油入布,惟法可令其离。此盖举首惑以概其余。

云何能使人寂静离欲,则唯有皈依大乘正法,故皈依此。又复当知,皈依法为正皈

依,以自能皈依寂静离欲涅盘之法,乃能使一切有情离欲寂静。犹之救雨湿者必须

~P 687

伞盖,救生死轮回者必须法。故对此寂静离欲之涅盘法,非恳切依止不可。(三)

皈依僧,僧字,藏文为「更登」,受行解脱戒四人以上即为更登。此中又分僧与僧

宝,初受别解脱戒之初业比丘四人以上称僧,见道入圣位,乃称僧宝。论曰:「如

是三说,此中三皈依各一存念,及皈依法之词句,与余不同,是依阿底峡尊者所作

之仪轨也。」如是三说,即指上三皈依之所说。此仪轨为觉窝所造,宗喀大师特明

其来源,谓非出己造。

丑三、皈依竟说学处

  「皈依竟,说学处者,凡前于下士时所说之诸学处,今於此中,阿遮黎耶亦应

为说也。」

  云何说学处,即於皈依後所应行应止应修学者,如前下士道所说。

子二、积集资粮

  「积集资粮者,于正传承诸师,及前所说资粮田之前,当如前说而诵七支行愿

。」

  积集资粮,即六加行迎请圣众一支,观想资粮田於前而诵七支行愿。依普贤品

~P 688

,为略者,依入行论,为广者。或谓发心时行礼供二支即可,非使心喜故。宗喀大

师驳之,谓菩萨愿中已有七支,此处何独不可。寂天言教,谓礼供等,即等取七支

子三、净修其心

  「净修其心者,如前所说慈悲之所缘行相,令其明显。」

  照前七因果言教,所说慈悲所缘行相,令心中明显。阿黎於此,特别开示一

度。说加行竟。

癸二、正行仪轨

  「正行仪轨者,于阿遮黎耶前,右膝着地或作蹲踞,合掌而发其心。於此发心

,既作所缘,谛想诚誓,乃至未得菩提而不弃舍之意乐,非但发心为求利他,愿当

得佛已耳,当依仪轨而发之;如是若於愿心之学处而不能学,不过仅想为利一切有

情,我愿成佛而已矣。以轨则而发者,於发心之学处能不能学,皆可受之。然愿心

可有如是二种,若以仪轨受行心已,於学处不学则为不可。故许从龙猛及无着所传

众多之戒轨,有可作不可作之差别者,不应理也,教授胜光王经亦云:『若不能学

施等学处,但能发心,亦成多福。』以作根据,修次初编中云:『若人于诸波罗密

~P 689

多,虽不能于一切时处,修学一切学处。然亦感果大故,应以方便摄持,而发菩提

心焉。』故于施等学处,若不能学,可以发心,不可受戒,极明晰矣。

  受发心仪轨者,於十方一切现住佛陀,及其一切菩提萨之前,请忆念我:『

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於此生及余生,施性、戒性、修性、所有善根,自作、教

作、见作随喜,以彼善根,如昔诸如来应正等觉及住大地诸大菩萨,于其无上正等

菩提如何发心,我某甲,亦从今时乃至菩提,於其中间,於无上正等广大菩提而为

发心。诸未度有情为令得度,诸未解脱为令解脱,诸未出苦为令出苦,诸未遍入涅

盘为令遍入涅盘。』如是三反念之。皈依仪轨与此二者,虽无明说须随阿遮黎耶念

,然随念为是。此等是有阿遮黎耶之轨则。若不得师,应如何作者,如阿底峡尊者

所造之发心仪轨云:『如是虽无阿遮黎耶,自於菩提发心之仪轨者,当於释迦牟尼

如来及十方一切如来,意念思惟,作礼拜及供养等仪轨已,不须诵阿遮黎耶之辞,

但皈依等之次第应如前也。』」

  本论谓「于阿黎前,右膝着地或蹲地,合掌而发其心。」此发心形式印藏各

~P 690

异。但此意乐,则不但为利众生而愿成佛,必须具有乃至菩提而不弃舍之誓愿在内

,此名具誓愿心仪轨。如是愿心学处,须先自量,不可轻受。若仅依仪轨发心未具

誓愿,则对於学处能、不能学之人皆可以发。宗喀大师解释,谓就愿心学处有二种

,即於学处有能学不能学之分。故菩萨戒不同别解脱戒,可先看条文;能学,则如

上说,不能学,则可以依仪而受。如就行心,则无不学学处之开许,所谓依龙猛与

无着,有可学不可学者,昔嘎马那西那引胜光王经云:「不能学施等学处者,但令

发菩提心,能生多福。」此谓仅受愿心者,不必学习学处。又修次初编言:「若不

能学诸波罗密,彼亦可得大果,应方便摄受,令发菩提心。」意谓不能修习诸度者

,可依仪轨方便,令发菩提心,亦即含有仅可依仪轨令发愿心,不可受戒之意。故

可受不可受之差别,即看具有誓愿与否。又知学处能学者为可授,不具者不可授。

受发心仪轨文,如论云:「阿黎耶存念,我某甲,於此生及余生,施性、戒性、

修性,所有善根,自作、教作、见作随喜,以彼善根,如昔诸如来应正等觉、及住

大地诸菩萨,于其无上正等菩提,如何发心。我某甲,亦从今时乃至菩提,於其中

间,于无上正等广大菩提而为发心。诸未度有情为令得度,诸未解脱为令解脱,诸

~P 691

未出苦为令出苦,诸未遍入涅盘为令遍入涅盘。如是三反念之。」文内「於今生及

余生」句,余生,提过去生言。「於无上正等菩提」句下,藏文有心要二字,心要

,又分外心要、内心要、处所心要、证分心要。外心要,指菩提树。处所心要,指

三十三天。证分心要,指清净智。未度有情,指八地以上菩萨,烦恼障已断,微细

所知障未断,发心令得二障净尽菩提,故愿八地以上未度得度。「诸未解脱」云者

,不问大小乘,在加行道中,已断恶趣未断生死有情,令断生死。「未安」云者,

指未出恶趣者,令出恶趣。「未得涅盘」云者,涅盘,藏文为「量恩得」,意谓出

幽苦。此处涅盘指无住涅盘。凡夫住有,二乘住寂,惟佛无住。诸未得无住涅盘者

,令得无住涅盘。照文三反诵说。「诸佛菩萨阿黎存念」,指依何境受。中间「

过去施等善根」,为能受资粮。「未度令度」等,为坚固其愿。此文须随师诵。阿

黎以具愿行二心者为上。否则但具愿心有大乘法相者亦可。若并此而无之,则依

觉窝自受仪轨,观想以释迦为主之曼陀罗,如前照修,礼供诸轨,而易请阿黎存

念我句,为十方一切诸佛菩萨存念我,即可。

~P 692

癸三、完结仪轨

  「完结仪轨者,阿遮黎耶为弟子宣说愿心之诸学处。」

  师于此时应为弟子开示学处,即下文之得已,应守护勿失一科。近时学风,则

说学处回向,或将发心学处回向等善根,向兜率弥勒供养,作为报恩,使善根不散

失,且种植弥勒转世闻法之因。

辛二、得已守护不失分二 壬初、修学於此世发心不坏之因 壬二、修学於他生亦

不离菩提心之因。

壬初、修学於此世发心不坏之因分四 癸初、修学为猛利增长发心故,念其胜利

癸二、修学正为增长发心故,於六次发心 癸三、修学发心已,於任何事不舍有

情 癸四、修学积集福智资粮。

癸初、修学为猛利增长发心故念其胜利

  「或阅经藏,或从师闻,思惟菩提心之胜利。如华严经中广说,必须阅之。彼

中如前所引,谓如一切佛法之种子。又谓摄一切菩萨行,及一切愿故,犹如略示。

此谓广说支分虽有无边,於略示中,一切皆摄。彼之略示,是如彼之总聚,谓摄菩

萨一切道扼要之总聚也。菩萨地所说之胜利,是愿心胜利。彼说最初发心坚固菩萨

~P 693

有二胜利,谓成胜福田,及摄持无恼害福。初者、如说当成世间人天所应礼敬。谓

发心无间,即成一切有情功德之处。又如说云:『发心无间,从种性门,即能映蔽

诸大罗汉。』谓成无上也。又如说云:『虽作少福,亦能出生无量果故,为胜福田

,及为一切世间所依止,犹如大地。』谓如一切众生之父母也。

  次、摄持无害者,常为两倍转轮圣王之守护神所护,虽在睡眠迷闷放逸之时,

诸常住药叉,或诸非人,不能扰害,诸能息灭疾疫传染病之密咒明咒,虽在他有情

无有效验,至菩萨手犹能应验,况诸验者,以是显示虽消灾等业。若发心坚固,则

易效验。于诸共同之成就,亦因有此愿心则速成也。随所住处,恐怖、饥馑、非人

等灾,诸未生者即不生等。舍命之後损恼亦少,且无诸病。具足忍辱柔和,能忍他

害,而不害他等。又复恶趣难生,虽生恶趣亦速解脱,於彼亦仅受微苦。并依此缘

极厌生死,于诸有情而起悲湣。由菩提心所获之福,设有形色,尽虚空界亦难容受

。以财供佛未足少分。德施所问经云:『菩提心之福,假使有形体,空界遍充满,

犹复有盈余。纵尽恒沙数,诸佛刹中人,满盛诸珍宝,奉献世间尊。若有以合掌,

~P 694

心礼於菩提,此供养殊胜,彼无有边际。』

  阿底峡尊者绕金刚座而行,曾思如何作速得圆满菩提。诸小形像,悉皆起立,

问诸大者云:『欲速成佛,当于何学?』答曰:『当於菩提心而学也。』又於道场

上虚空中,有一老母,幼者问之,亦如前答。尊者闻已,於菩提心大生决定云尔。

如是摄大乘教授之关要,一切成就之大藏,超出二乘之大乘别法,于诸佛子广大

行劝勉之最胜依者,当知是菩提心也。于修习彼当增勇悍,如患渴者,忽闻水名,

应於多劫中,以稀有智,最极微细观察诸道,知唯此为成佛最胜之方便,佛及菩萨

所见故也。入行论云:『於多劫中极观察,诸佛见此有胜利。』」

  发心之胜利,前文所说已多,此处再摄要义,俾不至忘。华严经发心品言之极

广,广多参阅,方能了知菩提心之胜利。如说菩提心为佛种子,即成佛不共因。等

于种子为苗之不共因,徒有共因而无不共因则不生。此为经中略示。论曰:「此经

广说支分,虽有无边,此略示亦一切愿行皆摄。彼之略示,是如彼之温柁南,谓摄

菩萨一切道之总聚也。」譬如俱舍言:「一切有漏无漏法」一语,即包括一切法。

有情无边,有情根性无边,故菩萨行心愿心无边,总摄为菩提心。一切愿心行心功

~P 695

德,总摄於菩提心功德。故云如温柁南,温柁南,即总聚义。论曰:「五地品菩萨

地所说之胜利,是愿心胜利。初发心坚固菩萨,有二胜利,(一)成胜福田,(二

)摄无恼害福。

  (一)福田,细说有三四种,有情初刹那发心合量,次刹那即有堪受人天供养

功德,此谓即成供养处。又真实菩提心发起,第二刹那,即映蔽诸阿罗汉,如王子

初生即胜王臣。依种姓门说,罗汉精通五明,具五神通、四禅定,然未入大乘门,

而初发心菩萨已入大乘门,故从种姓门胜之,此谓能成无上。又能「作小福生大果

」,他善所成如芭蕉,结果即尽,菩提心所成如如意树果,取之不尽。由发心之大

小不同,而所感之果亦不同。人天二乘发心,其心有量,故果亦有量。发菩提心者

,仅供一花一香于诸佛,或施一握食於畜生,其所供所施虽微,而心缘一切众生,

为成佛而作,众生无量,故感果亦无量。故菩提心功德,若有形色,虚空莫容。以

如此福田殊胜,故为世间所应依止。声、缘、菩萨三类,亦无不依止於菩提心,犹

如一切山河物类皆依止(大地)然。以声缘由佛而生,佛由菩萨而生,故三类有情

辗转依止於菩提心,不过直接间接有区别耳。其次,世间安乐,一切亦皆依止於菩

~P 696

提心,前文已详,亦如大地为禾苗养人之物所依止。世间安乐不外现近究竟二类。

华严经云:「不论现竟安乐,皆为佛事业。」如一切安乐不由佛事业来,则佛悲心

即有偏执。又若佛事业不能生一切安乐,则应无佛。以佛不舍一切有情,犹如日光

无所不照。至有情成熟与否,惟视其过去业力与时节如何。亦如大地禾苗同被日光

,或发生,或不发生,亦惟视禾苗本身因缘如何。故只能说众生业力有差异,不能

说佛之悲心有差别。此种事业亦由於菩提心无量力无量果而生。故宗喀大师于本论

引经说之後,特释曰:「谓如众生之父也。」以血统言,以种姓言,皆以父为主。

一切成佛因缘,皆以菩提心为主。故大师谓如众生之父也。(二)摄无恼害福,得

加倍转轮王守护胜利,此尚非仅指行心而言,即就愿心言,亦有此胜利。如前经言

:「具福德者,常能如意。」以此见多灾多厄者,皆由其福德薄故,或虽具福德而

有障故。依经教,人在睡眠迷闷放逸时,易为非人所害,非人害人以此三时为主,

初发愿心者即能免此。轮王为人间福德最厚者,常有一千大药叉神环绕。发愿心菩

萨环绕者倍之,故非人于此诸时亦莫能害。康、藏学教者,入睡时观弥勒菩萨相于

眉间,即为防此。如学密,则更有睡眠瑜伽法。凡有福德者皆有善神守护,福德大

~P 697

者守者尤众。虽有恶业,所感恶神其数较少,故灾厄较少。反之,福德薄者,所感

恶神较多,善业所感善神较少,故灾厄较大。息灭疾疫灾损所用真言,分明咒与密

咒。药叉、非人所加持为明咒,诸佛菩萨所传者为密咒。此类明密咒,在寻常人或

验或否,一入发心人手,则无不验。本论所云息灾等业,指息、增、怀、诛言。云

不共成就,指圣位佛位言。即共通成就,亦以发心者应验为易。阿底峡尊者在藏常

患头痛,呼仲敦巴嘱以手抚其头,谓曰:汝心良善,手触吾即安。後藏有王,突患

重病,尽延高僧修法,皆不能愈。後延却言绦村(布达拉一老比丘),对面为修自

他换,一度即愈。过去拉萨水灾,嘎登法王书一语石上,云:如我菩提心已生起者

,水即退,投之果然。此菩提心之作用,尚未有待于修法也。论曰:「随所住处,

恐怖、饥馑等灾,不能为害。」由有大药叉神守护,非人等不能为害。又曰:「舍

命之後,少烦恼,亦无诸病。」此言菩提心能映庇後世。又曰:「具足忍辱柔和,

能忍他害而不害他等。」谓发心者,镇心忌心皆少。又曰:「又复难生恶趣。虽生

,亦能速得解脱,於彼仅受微苦。并可依此缘极厌生死,于诸有情而起悲悯。」以

~P 698

上皆明示菩提心所获之福,无量无边。其难生虽生云云,谓未得加行上品者,皆易

入恶趣,以未生菩提心,即如以石投水,容易下沉。如菩提心已生者,向下性少,

虽不定不入恶趣,但已难入,所入多在龙族等,所恶趣苦反成道用,故亦容易出离

  勇授问经(略论译作德施所问经)云:「菩提心之福,假使有形体,空界遍充

满,犹复有盈余。纵尽恒沙数,诸佛刹中人,满盛诸珍宝,奉献世间尊。若有以合

掌,心礼於菩提,此供养殊胜,彼无有边际。」初四句,形容此心无边。次八句,

形容此心无量。意谓,若有初发心菩萨,以菩提心合掌供养诸佛,胜过以河沙佛刹

珍宝供养之福。此言修行供养胜於财宝代养。故藏德凡绕塔修行,必诵发心颂三遍

,供曼达,观供物,相为曼达,性为菩提心。回向亦诵菩提心如宝,未生令生,已

生令长等偈。亦以菩提心供养为殊胜。又绕塔作用,亦在使身语意与善业不离。如

论中引阿底峡身绕塔时,心口自问,如何速得成佛故事,即是其例。尊者昔於绕塔

时,对於菩提心生起决定,遍访全印诸师求此教授,後知金洲大师有此教授,渴欲

立见,遂泛海往谒,依止十四年。其时尊者早已精通五明,本可出为人师,以重菩

~P 699

提心故,不惜长期依止金洲,由是能摄经一切扼要。本论「如是摄大乘」云云以下

,为宗喀大师总结语,意谓如得菩提心,即得一切大乘教授扼要,而为一切成就之

大宝库。大乘之所以特别超出二乘者,亦以菩提心。诸菩萨一切难行苦行布施头目

等,谁为勤勉而令作此,皆由依止菩提心故。故修此心当以日计月计,视其逐渐增

加否。须生勇悍欢喜,如渴思饮之心以修之。此心为诸佛菩萨于多数劫中,以稀有

智观察诸道,无第二种疾速成佛方法,唯有此心。

癸二、修学增长於六次发心分二 子初、修学不舍已发之愿心 子二、修学增长。

子初、修学不舍已发之愿心

  「如是既请佛菩萨善知识为作证明。於彼等前,为未得度有情,发令度脱等誓

後。若见有情数量众多,且复造恶,须於多劫励力,历时久远,况二资粮无边难行

,皆须修学。以此为缘,生起怯弱而置发心之担,则较别解脱戒之他胜,其罪尤重

。此摄抉择分中所言也。倘舍誓受之心,须於恶趣长夜流转。此入行论中说也。又

云:『如盲於粪聚,如何而得宝,如是何幸遇,我发菩提心。』当念我得此者,甚

为稀有,於一切中不应舍离。缘念於彼,一刹那顷亦不放弃之誓愿。应多修习。」

~P 700

  照前宣誓仪轨,观想立于诸佛菩萨前,发未度令度等誓愿。如是既请佛菩萨善

知识为作证明,於彼等前为未得度有情,发令度脱等誓後,若见有情数量众多,且

复造恶不已,须於多劫励力,需时遥远,兼因二资粮无边难行,皆须一一修学,以

此为缘而生怯弱,放置发心之担,则较别解脱戒之他胜罪为尤重。此摄抉择分中所

言也。摄抉择分即摄颂,乃集菩萨学处论之颂而成。他胜罪性极重,退心之罪,又

重於此,又论曰:「倘舍誓受之心,须於恶趣长夜流转。此入行论所说也。」此谓

于无上乐,至心请唤,又欺众生,不生善趣。所谓无上乐,即指佛果言。即谓既已

发愿请唤佛果,又怯弱欲取二乘果,即为欺骗众生,故不能生於善趣。又经谓:如

已发愿而又经宣誓者,退心即为决堕地狱因。故当对於菩提心起欢喜幸运之心。梵

天帝释自视其髻上如意宝,至为尊重,吾辈遇菩提心,其尊贵彼宝何啻千万亿倍。

前论所引盲人忽在秽聚中得过妙宝,如此极难幸遇之事,极当欢喜。我今得承发菩

提心教授,其难其幸,亦当如此。又须知此即为一切诸佛菩萨加持力所致。故宗喀

大师于结论郑重说:「因此,应当一切时不舍此心。并缘此心多立誓愿,刹那不与

~P 701

相离。」

子二、修学增长

  「修学增长者,如是仅不弃舍犹为不足,须於昼三次夜三次,以大勤勇令其增

长。此复如上所说之仪轨,若能广修当如彼作。若其未能,则于福田观想明了,献

供养已,修慈悲等,当六次受持也。此之仪轨者,即『诸佛正法菩萨僧,直至菩提

我皈依,以我所修诸善根,为利有情愿成佛。』每次三返也。」

  如前不舍此心,于修学尚为不足,当再令其增长。云何增长,即照前仪轨,昼

三夜三,六次受持。无间观想资粮田,令其明显,礼供,修慈悲所缘,依诸佛正法

一偈,於一座间,受持六次亦可。此偈前二句为不共皈依,後二句为发心。利字包

现究二利。为众生二利故,我愿成佛。每次三遍。

癸三、修学已,於任何事不舍有情

  「修学不舍有情者,须知弃舍有情之心量如何,如依作不应理等因缘,便起是

念,从此任何时中,亦不作此义利也。」

  学习不舍有情,在藏文,舍为「行」,含有与众生不相关意,与舍弃之舍有别

~P 702

,舍弃之舍,有远离意,故与此不同也。此种修习,见道炬论释。任於何时,虽遇

有造罪机缘,亦不生不与彼作义利之念。舍有情,与退心有别。如对安置一切有情

于无上安乐之心,自觉负荷不起,而救求小利益者,是即退心。如仅为一部份少数

有情,特别如教敌,乃至魔类,生起不为彼作义利之心,是即舍有情。有谓对於与

佛法作魔怨者,身、语不能与慈,但心中则不应不与慈。以魔怨亦在有情数中,不

与慈而舍之,则于所缘众生数,便有所缺,如一串念珠,缺一二粒,便为不全,故

亦不可。

癸四、修学积集福智资粮

  「修学积集福智资粮者,以仪轨受愿心已,于日日中当於增长菩提心之因,供

养三宝等,积集资粮而努力焉。」

  宗喀大师谓,修此,在大经论中,并无明文,但依藏德古规,以修此为有益,

故补於此。

壬二、修学於他生亦不离菩提心之因分二 癸初、修学远离能坏之四黑法 癸二、

修学受持不坏之四白法。

~P 703

 癸初、修学远离能坏之四黑法

  「四黑法者,一、谓于和尚、阿黎、尊长、福田而作欺诳。欺诳境中,和尚

黎易知。尊长者,谓欲作饶益人。福田者,前所不属之具德者也。於彼等前为作

何事而成黑法耶。谓于彼等随于何境,心虽了知,故作欺诈,即成黑法,而非妄之

谄诳者,如下当说,此中须以虚妄而欺诈之。集学论云:断诸黑法是为白法。此之

对治,是四白法之第一也。二、令他於无悔处生悔。谓他修善无悔之补特伽罗,於

彼所作之事,以令悔之意乐,於无悔处令生悔也。於此二中,能不能诳,及生不生

悔皆同。三、诽谤大乘安住之有情,谓於菩提发心现前具足律仪之人,於彼所作之

事。以镇心发起而说不雅之恶言。对於境说者,谓了解其义之人也。生此甚易,而

过患亦极重,前已略说。复次,若于菩萨生轻毁心,尽彼劫中而彼菩萨须住地狱。

除谤菩萨,余任何业,皆不能将菩萨堕于恶趣,此最极寂静决定神变经所说也。摄

抉择分中亦云,『未得记之菩萨,若于记菩萨忿恚诤毁,随起几许恚心,须於

彼许劫中,复从初始修行地道。』是故於一切中须灭镇恚。设若生起,无间而忏,

於其防护,亦须励力。即彼论中所说也。四、随行谄诳无正直心。其境者,谓他有

~P 704

情俱可,于彼如何作者谓行谄诳。其中谄诳者,如以升称为谝等。诳者,如无功德

诈现为有。谄有,於自作罪,方便不显,此集论中说也。」

  四黑法者:(一)欺诳境,谓亲教、阿黎、尊长、福田,於其任何一境。彼

以悲悯举我之过,我故知而欺,又一切掩饰己过,虚张己德,皆属欺诳。欺诳又分

二:不妄欺诳与有妄欺诳。此处所云系指後者而言,其前者下当说。福田一境,包

括父母在内。反之,於上四境不作欺诳,即是白法之一。(二)令无悔者生悔,谓

故意挑剔,以是为非,使人不安而生惭悔。其所作善业本来无悔,今令其生悔,是

即陷於非悔处(善业)令其生悔。如是者,不问他方受欺与否,生悔与否,皆成黑

业。例如点酥油灯者,谓清油灯不佳,令燃清油者悔用清油之类。又如学大乘者,

谓学小乘者不佳,亦是非悔处而令其生悔。于此应方便奖掖,令其向上精进,不使

生悔则可。如令生悔,则为黑业。但遇有大善力量而作小善者,此小善是否属非悔

处,尚另有辩论,此处暂置。(三)诽谤大乘有情,此处所谓大乘有情,指具足发

心者言。如对此类有情以镇恚心出不雅言,即成诽谤。但对境以能了彼语言者为限

。如对畜生,则为非境。此为宝积经迦耶问品释论所说。诽谤二字,在藏文义为不

~P 705

赞。不赞之相,释为以镇心出不雅言者是。所谓不雅者,如指责大乘人恶行之类。

此种黑法,生起甚易,以境不易识故,发心菩萨,六道皆有,最不易识,故有云菩

萨如劫火坑灰,外灰内火,误蹈即死。菩萨有情,常韬光养晦,有如劫灰,故对彼

犯过极易,且过极重。前说业果时,所谓田门力大,毁恒沙佛塔,不及谤菩萨之罪

,亦即指此。诽谤菩萨,指已发心人学处(发心人即是菩萨),以菩萨谤菩萨,则

造谤者须经尔许劫(广论谓,以所起镇心刹那为劫。)恒住地狱。神变经谓:「除

谤菩萨,余业不能使菩萨住地狱」。盖已发心菩萨虽不免为先业所引而有造恶,但

以发心力强,能使不堕恶趣,惟谤菩萨罪,则非发心力量所能掩护。菩萨二十种功

德,有授记与未授记之分。未受记菩萨谤授记菩萨,以下位谤上位,例如资粮中品

谤上品者,视其镇心所起刹那数,须尽尔许劫数从头修行,始能证得,极为延误时

间。此见摄颂。故应对一切有情不起镇,设起立忏,并尽力防护其後,不使再造。

此亦摄颂抉择分中说也。(四)随行谄诳无正直心。对境,谓其他一切有情而行谄

诳。此谄诳谓如大斗小称等。例如意喜穷勒,本欲遣人至若马,而故先说欲遣到较

远之垛垄,迨其人面有难色,始转言改遣汝到若马。似此即属谄诳不正直之类。再

~P 706

据无着释,诳谓诈现功德,谄谓矫隐实过。二者皆以贪名利供养为动机。如为慈悲

,暂有隐蔽,则不犯此过。谄最易犯,俱舍谓,梵天亦多谄罪。以其身为天主,自

谓一切世界为己所造,居之不疑。其天众亦以此赞其主,故同犯谄罪。诳,分实与

不实,如上欺阿黎,为不实例,意喜穷勒为实例。总之,以弯曲心,任作何业,

皆犯此过。

癸二、修学受持不坏之四白法

  「修学受持不坏之四白法者,即反四黑法也。其中一白法之境者,即一切有情

也。所作者,于彼设遇丧命因缘,下至戏笑,断故知妄说。若如是作,即自能於和

黎等增上境不生欺妄也。第二白法之境者,谓一切有情。所作者,于彼无谄诳

,以正直心而住。此是第四黑法之对治也。第三白法之境者,谓一切菩萨。所作者

,起同大师之想,随于四方赞其实德。夏惹瓦云,『我等虽作微少之善,然无增长

之相,而坏尽之相则甚多。于菩萨及法侣,以镇恚轻,互生疮,而坏尽也。』

以是若能将此及于菩萨前所生之疮断之,则集学论中所说之依於补特伽罗而起之

损失,将俱不生。以不知菩萨于何有故,应如迦叶问经『于诸有情,生大师想。』

是修净相,以作增上云耳。又护功德,是谓听者至时,非不往四方称赞而成过失也

~P 707

。此为第三黑法之对治。第四白法之境者,自所成熟之有情也。所作者,令不乐小

乘,执持圆满菩提也。此亦就自己说,须将所化之机安立于圆满菩提。若所化之机

不生圆满菩提之意乐,则不成罪,以不能成办之故耳。以此断第二黑法。若有至心

将他安立一切安乐之究竟欲乐,则虽仅令他发生少不乐之追悔,及令不乐之加行,

必不为也。

  能如是,则必不失菩提心,师子问经云:『累生於菩提心,於梦不舍,况於未

睡时,不须说何成。佛告曰:或村或城邑,随其所住处,正入於菩提,以是心不舍

。』复次文殊庄严刹土经云:『断除我慢嫉妒悭吝,及见他富饶,意生欢喜,若具

此四,不舍所愿。』又宝积经云:『若于一切威仪中修菩提心,及随作何善之先,

修菩提心,则於他生亦不离此宝贵之心。如是一切中而为观察。』等,显然而说也

。」

  四白善法:(一)不妄语。境,谓一切有情;事,谓从嬉笑乃至失命,无故知

妄误。能如是,即能对治对上师阿黎妄语过。故知妄语,即心起颠倒而说。非故

~P 708

知者不犯。但妄不仅口业,身业亦有之,如以身态对於虚妄表示不虚妄是。(二)

正直心。境,谓对一切有情;事,谓於彼所不能行谄诳,以正直心而住。菩萨行于

此极为珍重。云何以正直心而住,谓心口如一。假如口正直,行亦正直,但其动机

乃为罗致他人为其所用,似此居心,即不得为正直。故藏德谓:心须无外皮。能如

是,即能对治第四黑法。(三)于菩萨作佛想。境,谓一切菩萨作大师想,随於四

方赞其功德。但菩萨最不易识,而又不离有情中,故从其方便言,对一切有情皆作

佛想。霞惹瓦云:「我等虽作微少之善,然无增长之相,而坏尽之相则甚多。」盖

作相似善者,如礼拜、供养、布施等,亦有身心轻安,信念发生,诸相显现,但不

持久,或一月半月之後,此相即渐不现,乃至其他功德生不起来,皆由不识菩萨有

情,无意中犯镇恚诽谤菩萨及法侣过失所致(法侣,谓受持清净梵行者)。能断此

,则如集学论说:「依补特伽罗所生诸过,皆悉不生。」但如仅能做到对菩萨有情

不谤不恚,尚有未足,必当更如迦叶问经:「对一切有情起大师想,并观其清净相

。」若未能如此,则谤菩萨过及依补特迦罗所生诸过,不能断尽。对於一切有情作

大师想者,为一切有情中有菩萨故,以谤菩萨罪极重故。但人与法须加分别,不能

~P 709

谓观一切有情如佛,即当观一切有情之语,即为正法,此经中曾有明文,如佛谓:

「对於我语,须加考察,如炼金磨治、抉择等,否则无从修入。」佛语尚属如此,

其他一切有情之语,更当观察抉择,自不待言。四方赞扬一语,系指有听者至之机

会而言,亦非谓不往四方之宣扬即成过失,此为内道与其他宗教宣传不同处。能如

此,则对治第三黑法。(四)安住众生於大乘。境,谓自所成熟有情。事,谓不乐

小乘,令住大乘。小乘在藏文有卑、狭、偏等义,以其仅为成佛一部分方便功德,

而非圆满菩提功德故。然此亦仅就自方须令他方入大乘言。若彼不生大乘意乐,则

不成罪。昔西藏迎请阿底峡、那错罗劄瓦曾向那烂陀寺发愿保证,三年送归。及後

在汤日,适满三年。那错恐违誓成罪,以请。尊者谓:现在印藏阻兵,事实不能去

,不成罪。欲安住有情大乘,而有情不能住於大乘,其例类此。以上系对治第二黑

法。以既至心欲安住有情于究竟安乐,则定不令他生忧恼而反作令他忧恼加行也。

安住众生於大乘,固出大宝积经。他经如狮子问经亦有作意。谓「如何於一切生中

,乃至梦醒间,不失菩提心。佛答:或村或城,随地有情住处,皆令安住菩提,以

是方便,则心不舍。」城邑之量,依经具有十八种工艺为城邑。不具者非。又如文

~P 710

殊庄严刹土经谓:「断除我慢嫉悭,见他富饶生喜,则不舍愿心,不舍愿心者,生

生皆不离圆满菩提。」又宝云经谓:「一切威仪中修菩提心,随作何善,以菩提心

为前导,则能感世世不离此心。」如是等经,皆明显而说。

辛三、犯已还净法

  「犯已还净法者,除不舍愿心,及心不舍有情二者之外,若违诸所学,乃至未

具菩提戒之间,虽无菩萨之堕罪。然以有违誓受之学处,故成恶行。当以四力而忏

之。」

  以上所说学处,皆愿心学处。犯,分退、舍二种。宗喀大师于此勤加抉择,曾

有详说。因道炬论释引有多种异说,谓皆与经教无违,如有谓:「犯四黑法即舍」

等语。大师谓:道炬论及略释,皆阿底峡尊者作,但略释中,有由其弟子增补者,

非尽尊者语也。故其中杂有他释,其言犯四黑法即舍者,非尊者本意。详见广本。

自宗以舍菩提心及离弃有情为舍。其余犯四黑法,与四白相违者,但为退而非舍。

除舍菩提心及弃有情外,违诸学处。(誓受学处,如十八重、四十六轻等。)犯四

~P 711

黑六次发心者,乃至未受律仪之间,虽非菩萨随罪,而是恶行。(例如未受戒之居

士,曾於佛前誓不杀生,後有犯杀生,以未受戒故,不为犯戒,然是恶行。)可以

四力忏悔。如已舍菩提心及弃有情,则须重受。乃至愿行二心戒皆已受者,则不能

用四力忏,而须用菩萨戒还净法忏。

己三、发心已学行之法分三 庚初、发心已於学处须修学之因相 庚二、释方便与

慧随学一分不能成佛 庚三、正释于学处修学之次第。(但观此科目,即知宗喀

大师之善巧。)

庚初、发心已於学处须修学之因相

  「如是发愿心已,于施等学处不能修学。彼亦如前所引慈氏解脱经所说,虽亦

有大胜利,然若不于菩萨学处修行心要,则定不能成佛。故於行当学也。三昧王经

云:『以是当以修为心要也。何以故?童子,若以修为心要,则得无上正等菩提,

不难故也。』又修次初编亦云:『如是发心菩萨,知自未调伏不能调伏於他已,自

于修布施等极作加行,以无修行则不得菩提也。』修者,谓受戒已,於彼学处而修

学是也。」如前发心已,若不修习施等学处,虽有前引慈氏解脱经所说如金刚宝等

~P 712

诸胜利,

  而于成佛条件则尚不足,故应修学胜行。三昧王经谓:「当以正行施等为心要

。何以故?若以正行为心要,无上正等菩提非难得故。」此佛对童子光所说。阿

黎嘎马那西那修次初篇亦谓:「发心菩萨自未调伏,不能伏他。」如是知已,自於

施等极应善学,若无正行,不得菩提。所谓修者,即修学处。中士学处,即别解脱

戒等。上士学处,即菩提心戒及六度是。伽耶经亦谓:菩提以正行为坚实,非以邪

行为坚实。此即明以正行为中心中坚之意。又修即指行菩提心戒十八重,四十六轻

。对於此重轻如不先学,则於六即无基础。亦即谓不先学重轻二戒,最初对於施度

为障之贪、悭、疑、慢、疑,即不能破除,即不能得施度,。必以持戒为基,而得

殊胜施度功德,始为初地菩萨。由施度增进,得戒度功德,为二地。由是增上得忍

度为三地。得精进度为四地。得定度为五地。得慧度为六地。以六度为基,得极善

巧游戏三昧,为七地。至此,断烦恼障。至八地,断所知障。此依中观地道果之次

第而说。

庚二、释方便与慧随学一分不能成佛

~P 713

  「方便与慧随学一分,不能成佛,故须转入修成佛之方便。然彼亦须一不错之

方便。途径若错,任几许努力,果仍不生。如欲取乳而掣其角也。又虽认为不错,

若支分不全,亦费力无果。譬同种子水土等,若随一不具,苗即不生。此修次第中

编所说也。若尔何为全而不错之因缘耶。大曰经云:『秘密主,彼一切种智者,是

从大悲之根本生,是从菩提心之因生,是以方便而到究竟。』此中悲者,如前已说

。菩提心者,世俗胜义二菩提心。方便者,施等皆圆满也,此莲花戒所说。有一类

人,於如是之道,起邪分别者曰:『凡是分别,不但恶分别,纵是善分别,亦是系

缚生死,以其果报不出生死。如金索绳索咸成系缚,黑白二云同覆虚空,白黑狗咬

皆生痛苦也。以是之故,唯有无分别方是成佛之道。其施戒等者,是为未能修如是

了义之庸愚而说。得了义已,而更入彼等行者,如同国王降为农民,得象已而寻象

迹也。』作是说者,引八十种赞叹无分别之经以作根据而成立也。彼谓一切方便,

非成佛之正道。成大诽谤。以遮佛所教示之心要,分别无我慧之观察,远舍胜义故

。此莲花戒尊者虽以无垢教理善为破除,广建诸佛悦豫之善道。然至今犹有一类轻

持戒等诸行者,于修道时,舍弃彼等,如前而作。又有一类,除谤方便外,见解亦

~P 714

同彼,及诸余者,舍以分别慧求真实之见,而许彼之任何不思为善也明矣。彼等尚

不成为修空性之器类。纵许是修空性,谓善能修习者,惟修空性,不须修俗谛行品

者,是则显然与一切佛语相违,而乖道理者也。诸大乘人之所修,是无住涅盘。彼

中不住世间者,是以通达真实之慧,依胜义道之次第,或甚深道,或智资粮,或慧

之支分等而修。不住寂灭涅盘者,是以了知尽所有性之慧,依世俗道之次第或广大

道,或福资粮,或方便之支分等,以修习故也。秘密不可思议经云:『智资粮者,

是断一切烦恼也。以福资粮者,是长养一切有情也。世尊,以是因缘,菩萨摩诃萨

,当于福智资粮而精进也。』又说无垢称经亦云:『诸菩萨之系缚云何,解脱云何

?答曰:无方便摄之慧者,系缚也。方便摄之慧者,解脱也。无慧摄之方便者系缚

也,慧摄之方便者解脱也。』又象头山经云:『诸菩萨之道者,总略为二。云何为

二,所谓方便及慧也。』彼等诸义,道炬亦云:『离慧度加行,而障不能尽,故为

断无余,烦恼所知障,慧度瑜伽师,常应修方便,由慧离方便,及方便离慧,故佛

说云缚,以是二勿离。』又云:『具慧度行舍,施波罗密等,诸善资粮净,佛说为

方便,诸修方便力,而复能修慧,彼速得菩提,非唯修无我。已曾通达蕴、处及界

~P 715

无生,了知自体空,遍释名为慧。』明显而说之。宝髻经云:『须具足施等一切方

便,而修一切种最胜之空性。』又集研经云:『诸菩萨为菩提故而修六度。诸愚

疑人,谓但应学慧度,以余何须用。此破坏心也。』复云:『又诸愚人,谓唯以一

法而证菩提,即空性是。彼等之行,皆不净也。』倘作是想,修学施等诸行者,是

无坚固通达之空性,若有则足矣。设如是者,则已得初地等诸佛子,及特於无分别

智获得自在之八地菩萨,当不须行。然此非应理。十地菩萨,虽各地以施等而为主

要,然非于余等不行也。以十地经说故。谓於一一地,或行六度,或行十度也。特

别於八地中,一切烦恼皆以断尽,安住寂灭一切戏论胜义之时,复由佛劝云:『仅

此通达空性不能成佛,以诸声闻独觉亦得此也。须观我等身相智慧刹土等诸皆无量

,我之力等亦汝所无,故应发起精进。又应思惟种种烦恼侵扰未寂之有情,亦勿舍

弃此忍门。』如是劝已,于菩萨行犹须修学故,余人须行,则何待言哉。至於无上

密部最高道时,虽有不同。然总于金刚乘及波罗密多乘,於发菩提心及学六度共同

之道,大体相同,如前已说。若复作是言,非说不须施等,谓於彼等任何亦不思惟

,则施等皆完全矣。以不耽着能施、所施、施物故,而无缘之施则全,如是余等亦

~P 716

全。经中亦说,于一一度中摄六度故耳。倘仅以此即全者,则外道於心一境性之止

中平等住时,亦无耽着故,当全一切波罗密多。又别如十地经说,虽声闻独觉,亦

有于法性无分别智,於彼平等住时,当全一切菩萨之行,成大乘也。若因经说,一

一度中便能摄六,即以为足。则献坛供,亦说涂牛粪水之行施有六,唯为彼而应理

耶。是故以见摄行,及以方便摄慧者,譬有慈母,因爱子死,为忧所苦,与余谈说

等时,任起何心,而忧恼之势力不灭,然非一切心皆是忧心。如是若通达空性之智

势猛,则於布施礼拜、旋绕等时,缘彼等心,虽非通达空性,然具彼之势力而转,

亦无相违。(初修之时若以猛利菩提心为前行,则虽住空性定时菩提心不现起,然

以有彼力执持,亦无相违,慧与方便不相离之理,亦如是也)。於说福德资粮之果

,为世间身财、长寿等,亦不应错误,若方便与慧相离,虽是世间,倘以慧摄持,

则极可为解脱与种智之因也,如宝论云:『大王,佛色身,从福资粮生。』教有

无量也。复次,汝设作是说,虽趣恶趣之因,一切恶行烦恼,皆能转为成佛之因。

或又说言,虽成善趣之因施戒诸善,亦是生死因,不成菩提之因,此当平心而论。

又于经说,于施等六度,现行耽着,是魔之业。三蕴经亦云:『由堕所缘而行布施

~P 717

,及执戒为胜守护戒等,彼等一切皆当忏悔。』又梵问经云:『尽其所有一切行之

观察者,分别也;无分别者,菩提也。』如是等处,不应误解。初之义者,由於二

我颠倒耽着,而发起行施等者,以不清净,说为魔业,非谓施等即为魔业,若不尔

者,说堕所缘而施,则不须堕於所缘,理应总说布施当忏悔,然不如是而说故耳!

修次第末编中如是答覆之理,最为切要。若邪解此已,则将一切行品,为执补特伽

罗或法我之相,认为有相故也。苟念舍此物之舍心,及念防此恶行之防心,并如此

一切善分别,皆是执三轮之法我执。则诸得法无我见者,当如镇慢等而灭一切种为

应理,不可为彼而依之矣。若将此为此想之一切分别,皆属分别三轮之法我执。则

于善知识功德,及思暇满大义等,并念死、思恶趣苦及皈依,从此业生此果,修慈

悲菩提心,於行菩提心之学处等一切修学,皆是须想此者此也,从此生此,於此有

此功德过失。如是思惟,引生决定。於彼有几许大之决定,则法我执愈增长。又於

法无我修几许大之决定。则彼等道之决定渐次微小。行与见之两方面,如寒热之相

违。於此二种,无生猛利恒常决定了知之地位矣。是故如于果时所得之法身及色身

二不相违,则于修道时,亦须於二我相执之寄托,须无微尘许之戏论,引起决定了

~P 718

知,与从此生此及於此有此功德过患等,亦引起定解,二者不相违也。彼亦于根本

之见,决择二谛之理而得自在。以教理正之,於一切世出世法之本体中,决择无有

尘许之自性成就,而安立胜义之量,与因果法,亦不爽毫,别别决定安立因果名

言之量,二者彼此互助,岂成能损所损者哉。於此若得决定,则可称为通达二谛之

义及得佛意者也。第三经义,彼经尔时,是观察生住等时,说施等於真实不生,谓

分别者唯是安立之意,非说不依彼等而当弃舍。此修次末编中说也。以一分道品而

不足者,集经论亦云:『离善巧方便之菩萨,不应於甚深法性精是勤修。』明显说

之。秘密不可思议经亦云:『善男子,譬如烈火,从因而燃。因若无者,则当息灭

。如是从所缘而心然,若无所缘,心则寂灭。善巧方便之菩萨,以清净般若波罗密

多,了知寂灭所缘。於善根所缘,亦不寂灭。於烦恼所缘,亦不生起。于波罗密多

所缘,亦为安住。於空性所缘,亦为分别。於一切有情以大悲心,於所缘亦观也。

』谓於别别所说无缘有缘,须判别也。如是於烦恼及执相之缚须缓,学处之绳则须

紧。於性遮二罪须坏,于诸善业则不须坏。故以学处拘束,与为执相之缚,二者不

同。守戒而缓,及我执之缚而缓,二者亦不同。坏与解脱等义,亦应善为观察。莲

~P 719

花戒阿黎破不作意之理者,谓住於决择胜义理之见上,于余任何亦不作意,专注

一趣而修者,非其所破。若非住于决择胜义理之见,而心不行动,任何亦不分别而

住,为修空性者,是所破也。此是显密皆同。然显密二中,以分别慧观察已,於彼

修习有如何共同与不同之理者,下文当说之。」

  欲转入正修,第一须方便不错,否则如取乳而挚其角。第二须具足因缘,否则

如种子缺水土而不能生,此理见修次中编。如何为无错具足之圆满因缘,如毗卢遮

那现证菩提经谓:「一切种智,其根本为大悲,其因为菩提心,而以方便达到究竟

。」方便,即指六度。意谓须具足方便与智慧,如声缘具智慧而缺方便,即不圆满

。此处所说大悲,已如前述。此处菩提心则指世俗、胜义二种。此系嘎马那西那说

。世俗菩提心,即前文所说诸相,为真实菩提心。胜义菩提心,则系假名安立者,

此系初地以上事。以初地以上,一心专注空性,身心与空性如百川归海,成为一味

,无见相二分,如是心相,假名为胜义菩提心。如不善解此,则往往误认修空性即

是修菩提心。由方便达到究竟,即由布施而至智慧,以此为方便而达圆满。由是知

现证菩提经义。(康同生注:此句欠明;刘衡如注:无此句。)一切种智为佛意功

~P 720

德,其根本为大悲,其因为菩提心,其到究竟圆满佛位之方便为六度。而六度即具

足福慧二分,即是以具足福慧二分为方便,而後得到究竟圆满佛位。莲花戒破大乘

和尚,非破其全体,乃破其一分。西藏前自藏王松簪贡波始崇佛,然仅行十善,未

立僧伽,未立寺庙。至赤松顿真(赤松王朝,约在唐代宗时)始建僧建庙。初,有

大堪布菩提萨,在印藏交界处,赤松遣使迎之,因白以前建寺多遭障难。堪布告

以建寺之先,当调伏非人,於是介绍其弟子莲花生入藏,先降非人,堪布随即入藏

,在桑耶地方,与莲花生及藏王赤松顿真建寺、说法、传戒,佛法大盛。後阿底峡

至藏,亦赞彼时西藏佛法最盛时期,为印藏所少见。堪布将圆寂时,向其受戒比丘

弟子七人及赤松王授记谓:「将来见行有起邪分别者,可往印我弟子莲花戒来藏。

」云云。比堪布圆寂後,莲花生亦回印。王欲宏法,遣使四出迎僧。其时汉僧亦多

往应,其中有摩诃衍那(即大乘和尚),坐禅于桑登岭,颇有声誉。倡言以身语二

业造善不能成佛,须以无为为高,一切不作意,方得成佛。时西藏太平日久,人耽

放逸,适相契合,故众皆从之,争学其法,於是见行纷歧。大臣中有意喜汪波,独

持卓见,谓应以菩提堪布见行为准则。因以其临终遗言启赤松王,迎莲花戒入藏,

~P 721

大乘和尚闻之,即作禅明睡转*轮,及释禅明睡转*轮辩等书,预为陈势。莲花戒

至,或示以此书,置之一笑。最後设辩论场,赤松王中座,大乘座右,莲花戒座左

。赤松王对二师各献花,相约败者归其於胜者而离藏境。辩论大要,如道次所

举。大乘并引十八种经以成其说,如谓施等六度,犹为魔业,一切行即是分别,不

分别即菩提等。其意在遮止分别,以分别为生死因故。并谓任何不思、不观、不察

,即是无缘,等同十地,是为顿超,而非渐进。总其所见,全将方便一分认为非成

佛正道。不知方便包括自依师起至三士道,如此等皆认为非成佛正道,即破俗谛,

成断灭因。由破分别无我慧,亦即破真谛。莲花戒依据经教,一一加以破斥,详见

修次中篇。当其对辩时,大乘先立宗,以任何不分别,即是了义道。莲花戒破之:

初、谓如汝所立宗,即是谤各各分别慧。由有各各分别慧,乃有分别无我慧,由分

别无我慧,乃有正净空胜义慧。既已远离各各分别慧,即无正净空慧,即无出世间

。次、谓凡修瑜伽者,断无不由各各分别慧而即得清净无分别慧者。三、又谓汝所

立宗与现实不合。以汝承认对内外诸法皆不作意,则对於过去苦乐应不生念

~p 722

。而过去苦乐欲使不念,无有是处。四、合情合理汝谓对过去苦乐亦不生念,则已

有不生念之念在,亦即属於分别。五、如依汝一切不念,即不能得内道忆念夙命慧

,至清净无我慧等,亦不能生起。总之,由一切不分别而远离各各分别慧,即远离

分别无我慧,同时即破出世间慧及世间慧。至此大乘和尚词屈无所答。赤松欲令闻

者坚信,复命迎请大乘之白洋大臣与意喜汪波再辩,大致谓方便为渐教,彼乃顿超

。莲花戒复破之,谓须有因,由近而远,汝之顿超,乃属无因,并渐亦不成。且顿

超云者,顿然超入佛功行之谓。然则汝现量是佛,应是佛功德。须知佛功德由渐修

而得,人身由渐长而成,登山须由下而上。若谓不分别即是佛功德,现见世间一切

事业莫不由分别善巧而得,何况佛功德乃由福慧二分圆满之结果而得。推不分别之

言,应食不知味,行不知路乃可。至是大乘和尚无言,以花献於莲花戒,哭泣下座

。赤松令率其弟子出境,并禁其书。於是重申法令,见须依文殊,行须依六度。自

莲花戒以清净教理善为破除,宏扬如来所说善道。至是藏中佛法始归於旧。迨後,

以众生福薄圣教将没,善知识渐尽,一类学者专注空性,谓一切包在空性内,仍利

用大乘和尚之教而修。一类学者谓大乘和尚弃方便固非,而仍以其见为是。

~p 723

此等人过去现在均有。大乘和尚之教何故能引多人信,由於空性无色无方,任何皆

非,彼辈遂以为既属任何皆非,如何能起分别,故落於境我所存,心无所持一边。

又有谓:求真实空见时,须用各各分别慧,真修空见时,须不分别。即在萨迦派峨

阿穰姜巴亦持此说,谓修空不分别为阿底峡之见。此皆大乘和尚遗留之毒。直至宗

喀大师时代,尚多趋此一路。故宗喀大师倍加叹息,谓众生福薄,不能得正净善友

引导,非大乘和尚之教果有所是也。宗喀大师以以上诸类,全未接近修空方所。彼

不分别,藏文呼为吭颡,义即为呆。常人亦多有疑呆出神之时,即无思、无疑,分

别顿无,空无一物,于时亦能生乐。故多以此误为空性。不知此境久习,最善者仅

可得无心定,如谓此便是空性,则在座者人人皆已成佛矣。彼无想天境界尚高於此

,过去生中我辈亦有曾生彼天者,而何以至今尚未成佛,即此可证。且依彼修,纵

使属善修空性者,亦与佛语相违,以唯当修空不须更修行品,不惟佛无此说,即善

能修空之声缘,亦不说不修彼所需之行品,又善能修空菩萨,亦不说不修彼所需之

六度。又此亦与理相违。因了达胜义境,当先了达俗谛境。如了瓶无常性,须先了

瓶相。如不了世俗相而欲了胜义性,则不可能。又复当知,大乘人所修之究竟境为

~P 724

无住涅盘。无住者,不住世间生死边,亦不住二乘寂灭边。此涅盘体性,即是断除

二障空性之体性。其不住生死方便,即是由通达甚深空慧及其支分等而修。彼大乘

和尚之见,不特藏地有之,即汉地亦多。据闻达磨祖师传记实已证入空性之人,何

以其後之支流有大乘和尚一派。以余揣之,达磨为已证空性之人,其言论,若指证

境,当一心专注空性,不须分别俗谛。後人不善领解,遂谓修时亦当如此。以证境

作修境,故恰成大错。姑志于此。凡一心专注空性时,应全遮俗谛实有境。如再分

别善法(恶更不说),必落实有境。故不分别之说,在证时本属合理。经云:「任

何不见,即属正见。」其意乃谓一切俗谛实有相应当完全遮止。但若以此为修空性

时事,则恰与佛语相违。现观庄严论云:「声缘欲达究竟道,皆由四谛引导来。」

谓菩萨由诸道方便而成熟众生事。以此见善修空性如声缘人,不专由修空而得究竟

。即菩萨证得自果,亦须由诸道。所谓诸道者,如声闻道方便为人无我粗分。缘觉

道方便为人法无我粗分。凡属粗分即非空性。空性为法无我细分。菩萨道方便为人

法二无我粗分及法无我细分。前论又云:「菩萨由一切方便而得成熟有情。」既云

~P 725

一切,云成熟有情,即非专指空性,必双具真俗二谛,此为现观庄严论最初纲领,

亦即三乘人皆须修俗谛行品,若专修空性,即与此论纲领相违,亦即与全论相违,

亦即与众经相违。至与理相违者,龙树云:「未获俗谛者,即不达真谛。」再有一

理,真实证得空性现量,非一蹴而至,必先由因明清净三相比量智而後转入现量。

因明三相比量相,即属俗谛事物。如辍俗谛行品,亦与龙树宝论相违,以此论言

修慈修悲故。即入中论专言空性,而首先亦言大悲。今之所说无余涅盘,非专指空

一分,而必具行一分。以不住生死流一边固须空性,而不住寂灭一边即须行品。文

中所云真实义慧,即见胜义甚深道,即空性。智慧资粮、智慧支分,俱指空慧。总

之,不欲住生死边,须由空慧。甚深道为如所有慧,广大道为尽所有慧,不住寂灭

边即须广大道。亦即前为慧资,後为福资,前为胜义,後为世俗。所以必须空慧者

,以能断无明故。不住生死所以须广大慧者,以尽所有慧了知一切众生如母,而後

起大悲大慈,故不住寂灭。二乘缺尽所有慧,不了知一切众生如母,故无大悲。大

乘人不堕寂灭边,即由大悲所维系。秘密不可思议经所谓智资粮,即空慧。福资粮

,即行品。以智资乃能断一切烦恼,证得法身。以福资乃能证得报身(即色身)。

~P 726

佛长养一切有情,非用无形法身,而必用有形色身。又基、道、果一贯,在基与道

时,如有能将福智二资圆融,则在果时不能得法报二身圆满。故经又云:「以是因

缘,菩萨摩诃萨当于福智资粮而精进。」此明佛果既系如此,菩萨中尤其大菩萨当

勤修福智二资。

  大师引此经,正所以驳专修空慧而舍方便之失。无垢经所谓菩萨,即是无住涅

盘。无方便摄之慧即系缚云者,谓无大悲与菩提心所摄之慧,即系缚於解脱一边。

有大悲与菩提心所摄慧,即得无住涅盘之解脱。无慧摄之方便即系缚云者,无通达

空性之慧所摄之方便,即系缚于生死边。反之则得无住涅盘之解脱。故方便与慧当

融而为一。伽耶经亦云:「菩萨道略有二,即方便与慧。」昔藏王菩提光问阿底峡

,方便与慧,只修一分可否?阿底峡於是造道炬论以答之,云:「离慧度加行,而

障不能尽,故为断无余,烦恼所知障。慧度瑜伽师,常应修方便,由慧离方便,及

方便离慧,故佛说云缚,以是二勿离。」藏王再问:何者为方便?何者为慧?故此

论又云:「具慧度行舍,施波罗密等,诸善资粮净,佛说为方便。诸修方便力,而

复能修慧,彼速得菩提。非唯修无我,已须通达蕴处及界无生,了知自体空,遍释

~P 727

名为慧。」谓除慧度外,余五度为方便。通达蕴处界无实有自性,了知体空为慧。

以方便力修慧,能速得菩提。此明非唯修无我者可得也。宝积经云:「须具足施等

一切方便而修一切种最胜之空性。」此谓须具足十度功德而修空慧,此种空慧乃为

一切种最胜空慧,亦即是大乘之空慧。文内谓不离布施等,不离,谓已得之义。常

人只能言布施,言持戒,初地以上菩萨,以菩提心得布施等功德,至於究竟,始称

为施度、戒度。已得布施至静虑五度功德者而修空性,始为一切种最胜空性。大乘

和尚谓不必修诸度,专修慧度已足。欲知是否为足,今又引摄研经以证之,经意略

谓圆满菩提果为法色二身。修法身道为慧度,色身道为前五方便度。以因言,法身

因为慧资粮,色身因为福资粮。无慧因,不能得法身,无福因,不能得相好光明报

化二身。如专修慧已足,不必修福,即是破坏大乘道中心要。佛谓此为愚人,以其

离闻思修而专言空慧,不但行不清净,见亦不甭净。此类愚人,以为一法(空性)

而证菩提,反以弥勒及释迦多劫修行六度,及施身喂鹰等为愚疑,宁不犯谤佛本身

事耶。故真恶莫是若者,若谓空度为未获坚固空解者所当修,已得空解者即此便足

,(六度细开之,即成十度。)则凡已获无分别智证入胜义诸地菩萨,特别如八地

~P 728

,于无分别智已获得自在之菩萨,即不须修行矣。而十地经曾明说:十地菩萨于一

一地于施等须别别增上,余度非不修行。若谓诸地菩萨尚未证空,则汝大乘和尚所

谓之空,当於何处安置,且如汝意,在初业有情亦可不修诸行,而惟行一法证道,

则直毁诸地,以初地以至八地菩萨均须修故。七地为八地之基,粗分烦恼已断,及

至八地,则微细烦恼亦尽,此为应成派所许。自续派以下则谓,已证阿罗汉而回心

入诸地者,至八地时烦恼始尽,否则不尽。烦恼尽时,遮止一切俗谛相状,安住於

寂灭一切戏论胜义(空性)之中。诸佛於此时劝令观佛身、土、力等功德为其所无

而勤精进。又劝令观诸众生为种种烦恼所逼一面,不舍此忍而修诸菩萨行。八地尚

如此,何况其余。又八地尚须经佛劝者,以佛果为不住二边。不劝,则八地菩萨在

空性定中即易堕寂灭一边故。兹特举八地者,即以证明专修空性为不足也。八地证

入灭谛,专注其中,尚为违背大乘道,况菩萨行乎。彼许一法证菩提者,其意以此

为最速最超之法,已在八地之上。据经教,八地人刹那忏罪积福,即胜过以下诸地

积劫功德。以八地於无分别慧获自在,不但入空时,即在後得,见一切相皆无实执

~P 729

,故自八地至成佛最速。彼执一法证道者,其意中所执顿超之速,尚不属此,彼谓

一切显教皆无彼所谓之速,而属於密部或教外之别传。但无论显密,如波罗密乘,

或金刚乘,於发菩提心、修六度,是其所同。九金刚相续经云:「设已得空性,仅

此不成佛,因果无余故,方便非空性。」此明示得佛果之方便非仅空性。以唯具空

性之因,於得佛果尚缺其余诸方便故,故不能专修空性即为已足。再进为金刚乘,

金刚,印度文为「班遮」,即不坏义,必智慧与方便圆融,始能不坏。方便与智慧

不能分离。如是修学,乃为金刚乘。又宝论亦谓,如不学六度,以大悲为本,即

不能成佛。总上显密经论,皆须六度同修,尤其前五方便度为必修。倘作是念:「

施等虽属必要,但我所许之了义中已具足施等,不须别修。」但细审彼所许之了义

,即任何不思,如对能施所施之物,均不执着,不分别,即为具足无缘之施。由是

推之,戒度忍度亦悉具足。在彼意中,以为经中有一一度皆摄六度之明文,足为佐

证。倘果如是,则外道安住心一境性定中亦即具足一切波罗密矣,以外道住彼定时

亦不起分别故。如是则有外道即成内道之失。又十地经亦许声缘已得无分别智,以

其无分别智住平等空性定时,亦当具足一切菩萨行矣。如是则有认声缘为大乘之失

~P 730

。又如执经文一一度摄六度,即此为足,则供曼遮时涂牛粪等亦摄六度,亦经有明

文,(涂牛粪,即前讲供曼遮时所用之牛身五物。亦摄六度者,谓涂牛粪水即是施

。作此涂施者,即是净戒。谓以香水洗染麦等使之清净故,又谨慎选择去其莠,即

属於忍。作此事业者,即属精进。一心专注即属禅供。以明了观想,即属慧度。)

岂可仅修曼遮即能成佛。在自宗所许,须以见摄行,以方便摄慧。例如母之丧子,

忧伤势强,虽在余时言说,其忧伤亦随之而转。又如其人遇极欢喜事,心极兴奋,

过後与人谈他事时,亦眉飞色舞,情不自禁。修空势强者,于余时布施礼拜,其解

空之力亦随之而转,此为方便摄慧之情状。在布施时之心虽非空性,而其中具有空

性力量摄持。又如修菩提心,已生起者,余时修空,亦为菩提心力量之所摄持。在

自宗心要尚有要着,成佛以後,方便与慧同时俱行,未成佛者名为一流(藏文为俊

几)。如以烦恼为例,贪行,镇即不行。以善法论,修空时,空性显现而方便则不

现。修方便时,方便显现而空性即不现。仅能如上文所谓以余势互相摄持。必至成

佛,始能刹那同缘二谛。沙拉寺说,亦谓住空性时不能缘菩提心。若能缘菩提心,

~P 731

即有前因,必先起意缘菩提心。但虽不能缘菩提心,而以曾修菩提心故,至一心住

空时,亦为菩提心力所摄持。如是乃为方便与慧不离。故无缘之施,非谓于能施所

施之物绝不作意,乃谓布施时为从前修空力量所摄,一面在施,一面不离通达自性

空之力量。於此有先後之分,先修空,後修布施,则修空勇猛力势即能真实摄持布

施。反之,先修方便菩提心,後修空性亦然。如虽修空性而不勇猛,後行布施,仅

能谓空性不离,不能谓真实摄持。其真实摄持者,布施时,境虽是有,而由了空之

慧达其非为实有,不过因缘和合假名安立之有。如是乃为真实以慧摄方便。又离慧

而修方便,则为生死身受用寿命等因。如不离慧而修方便,则又为解脱因。如宝

论云:「大王,佛色身从福资粮生。」此即指慧摄之方便言。亦即是答大乘和尚身

语二业不能成佛之说。宗喀大师详说此类诸理,不但针对大乘和见解,亦针对当时

藏人见解。大要在从与经教相违,与理趣相违,与自语相违,三方面破斥。自语相

违者,如大乘和尚时而谓恶行烦恼可为成佛因,时而谓施戒等是生死因,非菩提因

,即是其自语相违。又彼谓施戒非佛因其举例如白犬黑犬所咬同痛等是。又彼谓恶

行烦恼为成佛因,举例如任何不分别是成佛因。不知以任何不分别囚禁此心,恰是

~P 732

疑烦恼果。如其所谓,则不异认疑烦恼亦可成佛。又彼作之睡转轮中亦有此意,以

为内心但不分别,身语从有恶行,亦能成佛。此在萨迦班遮达区吉降村亦呵斥为愚

疑大手印。以彼不解大手印,而但以不分别行之,即是愚疑大手印,恰为堕入畜生

道之正因。至睡,更为疑烦恼之现行,如何反能成佛。至如彼所引经文「着施等即

为魔业」,及梵问经、三蕴经等,实为误解经文。经意盖谓於颠倒二我执着所起施

等,未能清净,说为魔业,非谓施等即是魔业也。在经教中详说此等理趣者甚多,

如谡由二我执烦恼发起现行,作六度事,如食和毒,不但不能成佛,反为成佛障碍

,故说为魔业。非总说六度皆是魔业。倘六度皆是魔业,而六度中之慧度又是汝之

所许,岂不慧度亦成魔业耶。再者,六度果皆是魔业,则三蕴经即应总说布施当忏

悔矣,又何以必加「坠所缘故」四字耶。所谓坠所缘者,即耽着於实有之心。布施

时如有耽着实有之心,始名坠所缘布施,推之戒等亦然。因坠缘行施,障碍成佛道

路。但此又为一般有情说,乃为菩萨说。如菩萨而坠缘行施,则自菩萨地至圆满佛

位中间即生障碍,故应忏悔。若一般有情,不但未证空,亦未解空,如统谓施等当

~P 733

忏,试问更从何处积福耶。莲花戒修次末篇答复甚详,尤为重要。若非此答,则必

认为一切行品皆为人法二执,以其有相故。如是,则将一切大慈大悲大菩提心等,

皆摧毁无余矣。不知佛境之无分别,决非如汝所谓之无分别,并大慈大悲与菩提心

等亦不修习也。又如舍心,念舍此物,及防心,防此恶行,乃至一切善分别,若皆

为法我执,则已得法无我者,其唯一敌人为我执,对於贪镇等理应断除,同时亦将

防心舍心一切善分别,视同贪镇等而并断之。如是则应无圆满佛陀,以圆满佛陀依

於六度,今已将六度视同烦恼敌一并断除故。于此又有当先知者,舍心为善法,不

属我执,现行舍心时,未得法无我者,不解一切法非实有,则有我执在内。又如以

念此为此此有此果等,皆是法我执,则自依师起至修习菩提行等,皆为法我执矣,

以彼等皆须以分别心引生定解故。亦即是修习依师乃至菩提行等定解增长,即是法

执增长。法我执既经增长,即是依师乃至菩提行等道品应当退减。世间岂有依师乃

至於菩提行等道品退减而成之佛耶?果如是,则空见之见,与方便之行,乃成寒热

相违之性。即是空见进而方便之行减,方便之行进而空见减,见行二品永无发生猛

利恒常定解之处。以见害行,以行害见,不堕于常,必堕於断,不但不能成佛,反

~P 734

为堕恶趣因。阿亚得瓦(即圣天,亦即提婆,着四百颂者。)云:「着常则堕畜生

,着断则堕恶趣。」是故欲求得果位时,於色法二身不相违,则于修位时,於二我

相所缘之事,一面定解其无微尘许实有自性,一面於从此生此之功过得失,亦生定

解,二者互不相违。再切言之,果位时得法身即得色身,得色身即得法身,二身互

用。无我空慧为得法身因,而无我空慧之流同时即为得色身因。方便行为得色身因

,而方便行之流同时即得法身因。空慧固得法身因,但如单修空慧不知方便,不但

不得色身,即法身亦不能得。因基、道、果一贯(即境行果),修道位时,须真俗

二谛(智慧方便)双融。修道之先,是为基位。于基位时之见,即应抉择二谛之理

而以教理证之,即於世出世一切法之本体中,抉择其无少许自性,成立胜义量,次

於因果法各各决定,毫无紊乱,成立因果名言量。此二量不但能生起,又能互助,

则何有彼此相损之害。于此决定,始为通达二谛,得佛真意。又复当知,此处名言

量非指瓶等,乃专指因果言,达胜义愈了因果,达因果愈了胜义,故於因果无惑。

梵问经文(言空性经等)正是观察生住等时,故说施等真实无生,即就胜义说,施

等一切皆是无自性生,而唯名言分别之所假立而生者也。无分别即是菩提云者,观

~P 735

察施等一切行,皆非实有自性生,故於彼等认为实有自性之分别不可有,无实有自

性分别,始为菩提正路。此亦宗喀大师依据修次末编立言,指示菩萨行人,不但当

发菩提心,又当起菩萨行,尤当了达空性而修菩提行。总之,以慧度摄持而修六度

,是菩萨行。须具菩提心,空慧,再加回向愿力,以此三者摄持而行施戒忍等。又

六度互摄,如施度以舍为主,戒度以防为主。于修施之先,固以空慧摄持,正修时

须以舍心为主,而於戒度防心,进度进心等,如光如热,并摄不缺。如修慧度,於

加行时先修菩提心,正修时统摄六度,结行时并修回向,以愿力总摄。声缘修行,

唯是一因,故果不圆。菩萨修行,圆具而修,故其果圆,故菩萨行不以一分道品为

足。圆满佛位须法色二身,即单论色身,一一相好皆有无量之因。如不以圆行修因

,不但圆满佛位不得,即相好亦不能全。再则,佛之依报亦由无量圆满因行功德而

生,故龙树菩萨集经论云:「若诸菩萨离善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意即以菩

萨当离二边,若弃方便,缺於悲等而修法性,即随入寂边,是为菩萨险处。又彼谬

解无缘,以统不分别即为无缘。而在不可思议经则谓「火从因燃,心从缘起。」须

~P 736

有所缘,乃能生起三昧耶之定心。不但定如此,慧亦如此。要有所缘乃能燃起定火

。亦要有所缘乃能燃起慧火。即如观心,亦即以心为所缘。如无所缘,即无正知正

念。若无正知正念,即无有定。以正念云者,即念所缘故。在诸善巧方便菩萨,已

经证般若波罗密者(即已通慧者),对於所缘何者当息,何者不当息,如实了知。

于当息者,如实有自性所缘即息之。於不当息,如善根所缘,即不息。换言之,即

通达中观空性之菩萨,知无自性实有之所缘後,於善根所缘如大悲、菩提心、布施

等,亦了知其无有实性,故能安立施等诸度,亦能善观诸度别别无有自性,而於一

切有情亦能以大悲心观为所缘。於当缓者缓之,当紧者紧之,当坏者坏之,不当坏

者即不坏。如烦恼及相缚当缓,学处当紧,性遮二罪当坏,诸善所作则不当坏。以

学处缚与执相缚不同,律仪缓与我执缓有别也。西藏谓「让佐」,为自然解脱。「

让西」,为自坏,须当善解。我执缓,律仪不缓。罪性自坏,乃真自坏。非如汝所

谓一切不思,囚禁其心,乃为自然解脱。莲花戒大师谓,修空性时先加抉择,後住

於胜义空性见,对於其余实有诸见则不观察,不作意,亦是所许。至支那和尚之不

加抉择,将心一味拘集,成为呆板,不起分别,认为修空,则是所破。藏文分「勒

~P 737

律」与「映律」之区别。「勒律」为外相,於义为是理。「映律」为「内性」,於

义为有理。安住道理如瓶,常人唯知外相存在,其内性之有无则不能知。如抉择内

性,知其胜义空性理,住於胜义空性见上,不为其他诸法所劫夺,如是一心,不复

分别,噶当诸德皆如是许。达磨所谓不分别专注一境而修者,当亦指此。此种修空

法,显密皆同。

 

 

庚三、正释于学处修学之次第分二 辛初、总于大乘修学法 辛二、别于金刚乘修

学法。

辛初、总于大乘修学法分三

壬初、于菩萨学处求学 壬二、学已受菩萨戒 壬三、受已修学之法如何。

壬初、于菩萨学处求学

  「虽调伏律与密宗戒二者,於未受各各律仪之前,不可听其诸学处,然此菩萨

学处则不同焉。先知诸所应学而净修其因已,若能勇悍执持,乃传其律仪,以是先

须知诸学处,以作意所缘境,于彼至诚修极欲学而得律仪者,则甚坚固。斯为善方

便矣!」

~P 738

  菩萨戒与别种戒不同,可以先阅,令生起欲学心。如无着菩萨戒品及释,宗喀

大师亦有戒品别释,均可先阅。先知,次学,练习身心,以後受持,始得坚固。戒

品释中,初受戒规,次护戒理,次还净理,均有详细抉择。未受戒之先,应当观览

壬二、学已受菩萨戒

  「学已受菩萨戒者,戒品释中,曾将初如何受戒之规,次彼无间于根本堕罪及

诸恶作、守护方法,并违犯还出之规律等,广抉择已。於受戒之先,决须观览彼释

而知之。」

  受戒之法,先求具德善解律仪上师为授戒师。在愿心时为誓受,尚非真受戒,

是为种善。此处乃为真受。又有得戒与不得戒之分。菩萨戒二十颂,略颂云:「现

苦究竟益,现益究竟益,菩萨所应作。现苦究竟苦,现乐究竟苦,菩萨不应作。」

但於现益,究竟益,如力不能作,为无犯。此为菩萨守戒范围。其次,防护,应知

戒条及防法。入中论谓:护戒在防心。以正知、正念、不放逸三心所防护三门。若

~P 739

不知戒条,不善防法,则犯戒之多有如雨点。忏净,则应观虚空藏经及戒品释。犯

中品缠者,于曾受此戒之三比丘前忏。犯下品缠者,於一比丘前忏。

壬三、受已修学之法如何分三 癸初、依何处学 癸二、诸学摄於彼 癸三、修学

之次第如何。

癸初、依何处学

  「菩萨所依学处,明晰分之,虽无边际,若以类摄,可於六度摄菩萨一切学处

。六度者,是摄菩萨道一切关要之大总聚也。」

  即依六度学,以六度摄慧分与方便分,即摄深广两道,故为一切菩萨行大温柁

南。

癸二、诸学摄於彼分二 子初、正义数决定 子二、兼说次第决定。

子初、正义数决定

~E「世尊略说六度之总聚,补处弥勒菩萨乃将如是所说之因、相、关要,如佛密意

而为显释,令生决定智。是此诸数决定之理。若於此理获得夺意之定解,则于修习

六度,自当认为殊胜之教授也。此中有六:第一、观待於增上生数决定。欲得圆满

~P 740

菩提诸广大行,须经多生之相续。于彼道次第之进步,若无一体相圆满所依之身,

如现世之身仅有一二支分,任修何种亦难增长,故须一圆满一切支分之身。彼亦须

具足所受用财、能受用身、同受用之眷属,与能成办之事业,四种圆满也。虽有彼

许之圆满,然多随烦恼缘而转,故亦须不随烦恼增上而转。然此亦未足,须于诸取

舍处不颠倒行,善能分别於所缘境。若不尔者,如竹苇、芭蕉之结实,及骡怀妊而

反自害,即以彼圆满而成害故也。若具慧者,则知为昔善业之果,仍更于诸善因努

力,渐成增长。若无此慧,先积之果,受用令尽,新者未增,後则从始感苦焉。故

于余生,感六盛事,非从无因及不顺因中出生。其随顺因亦如其次第六度而决定,

修道时之资具等者,即为现时之增上生。身圆满等究竟之增上生者,唯佛地有也。

如庄严经论云:『现上受用身,眷属勤圆满,烦恼常无力,所作不颠倒。』第二、

观待於成就二利数决定。若以如是之身学菩萨行,菩萨之事,唯二而已,谓修自他

之利也。于修利他,首须以财而作饶益。彼中若具损害有情之施,则任何亦无成就

,善能遮止损害他之所依,是大利他,故须戒也。于戒圆满,若他来损害而不能忍

~P 741

,或一或二而作报复,则戒不清净,故於他损,须不顾念之忍也。以不报复,能免

他积多罪行,彼欢喜已,有善利行,故成大利他矣。自利者,是以慧力得解脱乐。

然彼于散心不能成故,须以静虑,令心等住,於其所缘,方得如欲安住之堪能焉。

又於彼有懈怠亦不生,故须於一切昼夜,勤不疲厌之精进,此为彼等之根本也。以

是於彼二利六度决定。颂曰:『勤起舍不损,行忍利有情,住及解脱本,自利诸处

行。』於此未说利他一处也。言住及解脱者,谓心住所缘是静虑之迹,解脱生死是

慧之迹,此二若各各分别,则於止不误为观也。第三、观待于成就圆满一切利他相

数决定。先以财施除彼贫乏,次於有情不作损害。犹不仅此,且堪忍他害。为他助

伴不厌精进。依於静虑,以神通等令意悦,欲堪成法器。依慧善说,断其犹豫,令

得解脱,故六度决定。颂曰:『不乏亦不损,忍害事无厌,令喜及善说,利他是自

利。』第四、观待於摄一切大乘数决定。谓於已得受用无贪,未得受用而不希求,

无所顾恋,如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持净戒,而复敬重。於依有情及非有情所生苦恼

,堪忍无厌,随于何善所作加行,勇敢无厌,及修止观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

大乘一切所行,彼等亦以六度次第而成办,无须多故,颂曰:『不贪蓍受用,极敬

~P 742

二无厌,无分别瑜伽,摄大乘一切。』第五、观待一切道或方便之相为增上数决定

。於已得境界受用不贪之道,或方便者,是谓布施,以串修舍,於彼离贪故也。为

求得未得境界,於彼功用散乱,作防护之方便者,是由安住於刍律仪,不生事业

边际之一切散乱故也。不舍有情之方便者,是谓忍辱,以作一切损害之苦,立思不

舍离故也。增善方便者,是谓精进,由勤精进,善增长故也。净障方便者,是末二

度,以静虑净烦恼障,以慧净所知障故也。是故於六度决定。颂曰:『於境不贪道

,防得彼散乱,不舍有情增,余为净治障。』第六、观待於三学数决定。戒学之体

,即是戒度。此须有不顾受用之施,方能受戒,故施为戒之资粮。受已,又以他骂

不报等忍辱而为守护,则忍为戒之眷属。静虑是心学,慧是慧学也。精进,遍通於

三学所摄,故六度决定。颂曰:『三学作增上,佛正说六度,初三末二二,一者三

分摄。』如是当以如何圆满之身,自他之利如何圆满,住于何乘,具足几种方便之

相,修何学处,而能圆满身利大乘方便学等者,当知即为六度。是菩萨修持一切要

道之总聚,乃至未得广大甚深定解以前,当思惟之。」

  正义数量之决定,佛略说六度总温柁南。弥勒于现观庄严论,依佛密意,开释

~P 743

重要因相,令生定智,即数量决定之理。如於此理,获得定解,则执六度修持为胜

教授,亦获定解。

  第一、观待增上生数决定。如庄严经论云:「受用身眷属,圆满增上生,恒不

随惑转,诸事无颠倒。」欲得圆满菩提,依显教当经三阿僧只劫,世世进步,故得

圆满德只相之身。若仅如现身略具一二相,则纵勤修,亦难进步。故身、财、伴、

业四种,即须圆满。例如乞丐无财无伴,故不能作进步事业。如国王有财有伴,故

能作进步事业。但此四圆满又易发生烦恼。故第五当求不为烦恼所转。此犹不足,

又须第六当求对於诸取舍处善能分别,进止无倒。否则反因现在圆满害及二生,向

恶趣堕落,如竹,结实则萎。前四现上果必须後二果始能化为有义利之方便。以有

定始能不为惑转,有慧始能善於取舍。惟慧始知圆满财由施因生,身由戒因生,伴

由忍因生,业由进因生,尤其不为惑转,为由定因生,故能珍重夙因,更令增上,

使前四果又复化为义利之方便。否则後因不生,前因已尽,盛果反为衰因,受後有

之病苦。是故余生感六盛事,决非无因,或不顺因之所生。其随顺因,如其次第,

定为六度。此不过就现前增上生言。至究竟增上生,惟佛地有之。其随顺因则为六

~P 744

度已到究竟。故不论现究二种增上生,皆须六度不缺。以此知任何不分别为宗者,

其本心欲得究竟增上果,而弃六度圆满因,是为因与果违,譬如求果腹而不肯进食

也。

  第二、观待二利数量之决定。以上文所述圆满之身学菩萨行,菩萨所应作事,

惟有自他二利。利他行中,应先以财施而作饶益,例如儿女喜欢父母,多因受父母

财物受用之恩,故菩萨欲解脱一切有情,先以财施方便调伏,再以法施。但布施主

要须依不害有情,所施乃得大利。欲不害有情,则须戒律。欲戒律清净圆满,则又

须忍辱,能忍他怨,不加报复,则能免他方多种造罪。彼若不喜,虽真菩萨现身,

彼亦不信。故须先学令他喜之方便。他若信乐,又可令其行善。如是则为利他最大

。总之,菩萨利他事业,不外安置有情於善法。欲安置有情於善法,当先令有情欢

喜。为使有情欢喜,故须先学施戒忍之方便。至於自利方面,不外求烦恼清净之解

脱乐。得此乐之主因为慧,以胜观为体。但非由定不能得慧,故须以静虑令心住於

所缘上,得如欲安住之堪能,即是已得轻安之定。但此又非一二座可得,必须先以

精进为根本。精进同为利他前三度及自利後二度之根本。故修二利於六度决定。如

~P 745

云:「勤行利有情,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此处利他非属

圆满,自定慧所得解脱,仅使自解脱,未能使他同解脱故。即前三度虽属利他,亦

为自利。故可说六度皆为自利。故颂云「一切自利行」也。住字或误释为胜观,实

则住指定,脱乃指胜观,不容混也。

  第三、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决定。先于有情施财除匮,次於有情不为损害

,且忍耐怨害,於助他等精进无倦;依於神通,引摄其意乐,若成法器,以慧断疑

,令其解脱。故利生事业初、中、後,共为六度,其数决定。颂曰:「不乏及不害

,耐怨事无厌,引摄善说故,利他即自利。」第二三两项内均有施。第二、在使与

有情生起关系,第三、在使有情,除其匮乏。第二、戒为其妨施,第三、有情不应

害。第二、忍为其妨戒,第三、对有情应忍。第二、进为自利,第三、进为利他。

第二、定慧皆为己,第三、定慧皆为他。故两项同为六度,而用意不同。

  第四、观待能摄一切大乘数决定。先须於财位受用能舍,不贪,有此始能守护

学处,如守戒、敬戒,情与非情加害,悉能忍受。深广两行任何善法,勇悍无厌。

~P 746

心住静虑所缘,不为他法所乱。心住胜义所缘,亦不为他法所乱。如此专注一境,

不为他乱,即无分别。在定,为无分别定,在慧,为无分别慧。此六摄尽一切能趣

大乘,由此六度无须更多。颂云:「不贪着受用,极敬二,无厌、无分别瑜伽,诸

大乘唯此。」菩萨无分别瑜伽,不仅止观,如观无常、空、苦、无我等,皆为无分

别瑜伽。六度即包括大乘道一切。彼大乘和尚及西藏邪见者,自谓大乘而不修六度

,於此亦知其相违。

  第五、依一切种道或方便数决定。於已得境受用无贪道或方便,即布施以修能

舍,即离贪故。于未得诸境,防制散乱,其方便即为持戒,如此丘圣操船、耕、织

、买卖田地,一切皆为事业边际,戒皆防止,故不散乱。不舍有情之方便,即是堪

忍。舍有情因,如见有情作恶难度,或谓有情数多难度,二者如不能忍,即易生镇

,即舍弃有情。防止镇心,惟有忍耐。增善方便,即是精进,龙树云:「白法由进

增。」净障方便,即定慧;加行烦恼用定伏,根本烦恼及所知障,用慧净。故於六

度决定。颂曰:「不贪诸境道,余防为散乱,不舍有情增,余二能净障。」此颂意

谓,菩萨应学施度,始能防贪已得境所生之散乱;学戒度,始能防贪未得境所生之

~P 747

散乱;学忍度,始不舍有情;学进度,始能增长善法;学後二度,始能净二障。如

不学六度,则适得其反。

  第六、观待三学数决定。戒学自性为戒度,戒学资粮为施度,以不顾财位乃能

受戒,故施为戒之支分,忍为戒之眷属,由忍他打骂等不报,乃能守戒,故忍为戒

之助伴。定学即定度,慧学即慧度。进度则三学皆摄。颂云:「依三学增上,佛正

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後二摄後二,一通三分摄。」此三学,开之为六度,约之为

方便与智慧。

  由於上文,当以何等胜身圆满,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几种方便,修

行何学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者,当知即是六波罗密,以彼总摄一切

菩萨修要。乃至未得如是数决定等广大定解,应当思惟。以上系弥勒菩萨庄严经论

所立。又有阿黎生根让波(即狮子贤详广本二八页)所立数决定。初,不令出生

死之因有二,谓贪资财及着家室,对治一,用施;对治二,用戒。其次,暂出不能

究竟,又复退堕之因有二,谓由有情邪行众苦,长修善品而生疲厌,对治此二为忍

与进。其次,以圆满身唐捐空过之因有二:一、放逸散乱,二、缺慧,对治此为定

~P 748

慧。此谓三因、六决定,即不出生死因,退堕生死因,无义空过因,对治者为六度

。後有,由业力而起,譬如种子,须润乃生,受生业种,以贪润而生。业力根本,

就澈底方面说,为无明我执。就切近方面说,其根本为贪执。故菩萨对於受用,应

生舍心而修施度。次对於三界火宅,如欲发生认识,即须清净兰若,故须戒度。其

次,凡平常善法不成就因,皆为不忍与不进。菩萨为欲不退堕於生死,故须忍进二

度。

子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 丑初、生起次第 丑二、胜劣次第 丑三、粗细次第。

丑初、生起次第

  「若有於受用不顾不贪之施,则能受戒;若具防止恶行之戒,当能忍辱;若有

不厌难行之忍,则逆缘少,而能精进;若於日夜勤行精进,则心於善生起堪能之三

昧;若心等引,则生通达真实如所有性之慧也。」

  于财能施不着,始能受戒,例如出家戒,即须先不顾家。次具防恶戒,始能忍

辱。凡受外害能忍而不报者,多由顾念自所受戒之故。譬如菩萨戒不应捶打禁闭出

家众,如遇出家众加害,生起夺衣送狱之念,旋念此戒条文,即能容忍。忍又分不

~P 749

报复忍,与不厌难行忍。若有後一忍,则退缘少而精进多。若有日夜勤行精进之力

,则能引生正定,心於善缘堪能安住。若心定者,则能通达真实胜义。由定生慧之

理,譬如夜间欲观细微图画,必须摇动之灯光。故欲通达真实,即须定力。引生定

力,即须精勤力。欲生进力,即须忍耐违缘之忍力。欲生忍力,即须防恶之戒力。

欲生戒力,即须不顾家财受用。若贪家财受用,即不能守戒。比丘戒仅具三衣,不

住高广大床,住静室等,即所以练习其不贪之习。菩萨戒如无不顾不贪之舍心,则

不能守戒。例如头条自赞毁他,悭吝法财,均由未能看透财物,乃生赞毁悭吝加行

。以下各条,亦多於此有关。故菩萨欲能守戒,即须先有舍心。

丑二、胜劣次第

  「胜劣次第者,前前劣,後後胜也。」

  胜劣次第,前前劣,後後胜。六度为大乘,在自乘中有胜劣。推之各乘亦有优

劣。在自道内最後殊胜慧度,以大乘菩萨欲入地道诸果,直至圆满菩提,非慧不可

。故云:「若无智慧度,余度如盲引。」故前五为成就慧度资粮。如未证得慧度功

~P 750

德,凡慧中应断应离之事,非前五度所能办。次、殊胜为定,定固能安住善缘,降

伏粗惑,但破惑非其所能。且具慧者必有定,有定者不必有慧。推之精进,固须前

三始能圆,但进,无伏惑之力。且有定者必有进,有进者不必有定,推之忍戒等亦

然。总之,前者为後者因。有有忍必能具防恶戒,戒本体不能自净,必以忍力使净

。戒比施亦然。依施不得现上果,必有戒乃得施,因所感福果必以戒护,乃无穷尽

。无戒之施,多感龙族,故施须以戒增上之,故後後胜於前前。

丑三、粗细次第

  「粗细次第者,前前较於後後,以易转而事易作,故相粗显。反之後後较於前

前,知与行俱难,故前粗後细也。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後,住於劣胜故,粗显

及细故,说彼诸次第。』」

  粗细次第,前较後易转、易作,故粗。後较前难转、难作,故细。颂云:「依

前而生後,安住胜劣故,粗显微细故,说如是次第。」

癸三、修学之次第如何分二 子初、行者总修学法 子二、别於後二度修学法。

~P 751

  总修学法,缘他有情,为增上生起真实菩提心而行六度,即自成熟佛法。如不

先自成熟佛法,专恃空性,是积忏,未足,不但不成,或反退堕,自利尚且不能,

焉能利他。如由自先成熟佛法道理,则如果之自熟,疮痂之自落。倘不由此大乘道

,谓别有大乘,则如强摘生果,强揭疮痂。

 

 

子初、行者总修学法分二 丑初、学行六度成熟自佛法 丑二、学行四摄成熟他有

情。

丑初、学行六度成熟自佛法分六 寅初、布施学处 寅二、戒之学处 寅三、忍之

学处 寅四、精进学处 寅五、静虑学处 寅六、智慧学处

寅初、布施学处分三 卯初、施之自性 卯二、施之差别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卯初、施之自性

  「舍之善思,及彼发起之身语业,是彼身语于施趣入时之思也。彼中圆满布施

波罗密者,非待以所施物惠舍於他,令诸众尽离贫苦,谓但自坏悭执,并将施果舍

他之心修习圆满,则成就施度也。」

  菩萨地释施自性,谓由心发起舍之善思,及身语发起,由时间上转入。施度圆

~P 752

满须具四相,即无悭吝施、空性施、随他意施、依他根器成熟施。四相全具,即为

圆满。否则破除不顺方之一切悭执,施心圆满,亦能圆满施度。所以必释明此施之

自性者,通常以与物为施,此处则注重与物时之舍心为施。徒与物,属外表,不属

于施。盖施之精义,为无贪之心。或又误解圆满布施,谓随众生之需,尽除其贫苦

,为布施圆满。如照此说,则佛亦未圆满,以现时众生尚多贫苦,岂佛昔之行施未

圆满耶。(此余个人体会之言。)应谓自所有身、财、善根,一切破除悭执,至心

施他,并布施所得果报亦施於他。由修此心到极圆满,即为圆满施度(波罗密)。

但此处所谓圆满,不过就已合布施量而言,谓为到彼岸。非指无学之圆满,以菩萨

尚有学处故。故到彼岸与圆满尚有粗细之不同。

卯二、施之差别分二 辰初、对人不同之差别 辰二、施自性之差别

辰初、对人不同之差别

  「财施,为在家菩萨所作,出家菩萨应行法施,不行财施。是菩萨别解脱经中

所说也。此中密意,谓于闻等当成障难,此集学论中所说也。然此是遮出家求财而

舍施,若於自善所作无所防损,以昔福力多所获得,则亦须行财舍也。夏惹瓦云:

~P 753

  『我不为汝说舍之胜利,但说执持之过患。』是于出家之碌碌营求,积集财货

,於戒多生疮瘩而行施舍,为不悦之言耳。」

  施之差别,在家者以财施为主,出家者以法施为主,此出菩萨别解脱经。但出

家众亦非绝对不用财施,不过不求财以施,以求财则障闻思修故。集学论言之甚明

,谓遮求财而施。若以自善所作,或昔福所获,则亦须行财施。此不过分有意义、

无意义之二。前为障大义小,後为障小义大,故作。在家方面,则以难易而分。在

家众施法难,施财易。但亦有以闻思修为主之菩萨,则应准出家例,如仲登巴是。

昔霞惹瓦为弟子说:「我不为汝说舍施胜利,但说执持过患。」若出家众汲汲营求

,聚集财货,则於戒律多生疮,故霞惹瓦谓:如此财施,为不悦耳之言,在诸佛

对此,亦不悦耳!

辰二、施自性之差别

  「施自性之差别有三:一、法施者,宣示无倒正法,及工巧等,世间无罪之事

业边际,如理教示,并使受持学处也。二、无畏施者,于王贼等人之怖畏,及狮虎

等非人并诸水火大种之怖畏,悉救护之。三、财施者,舍财於他也。」

~P 754

  施自性之差别:一、法施,即无倒宣说正法,或写经施,或工巧医药及世间无

罪事业边际,以授於人,或教受持学处等是。二、无畏施,救护其他怖畏。三、财

施,施身,如头、目、手、脚、妻、子、宫室,是其大者,财物是其小者。法施最

胜,次无畏施,次财施。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於身心生起之法者,若於身财有悭吝者,不成施度。悭吝,乃贪所摄,虽劣

乘二种罗汉,亦并种子摧断无余故,是故非仅唯除碍施遍执之悭吝,须至心生起将

一切物於他施舍之意乐也。此中须修摄持之过患,与施舍之胜利。初者、如月灯经

中所说,见此身不净,命动若悬岩之水,身命二者,是业所自在,全无自主,妄加

梦幻,须断除於彼之贪蓍。彼若未遮,则随贪增上,辗转积集诸大恶行,而堕赴於

恶趣也。次者、如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刹那刹那去,无常有垢身,若以得无

垢,菩提岂非彼,无价而获耶。』正生起之法者,如入行论云:『虽身及受用,三

世一切善,为利有情故,无惜当舍施。』谓以身, 、受用、善根三者为所缘境,舍於

一切有情之意乐,当数数而修习之。复次当知,以现在胜解未熟,观力微弱,於有

~P 755

情所,虽以意乐已施身竟,然肉等不应实与。虽然,若不修舍身命之意乐,无由串

习,则以後身命亦不能舍,如集学论中说,须从现在而修意乐也。如是若於已至心

舍与有情之衣食等而为受用,忘为利他而当受用衣食等之意乐,以受着自利而受用

者,则成染犯,若无爱着,或忘缘一切有情之想,或贪为余一有情故者,非染堕也

。于彼等回向於他之物,作他物想,若为自故而受用者,成不与取;其价若满,则

成别解脱之他胜。若作想云,受用他有情之财,应作他事而受用者,则无罪。此集

学论中说也。成他胜理者,谓至心回向於人趣,彼亦了知摄为己有,作是他物想,

为自利而取,若满其价,有可成他胜罪之密意云耳!

  复次,以至心净信,分别变化无量种类所施之法,以胜解而施於有情之胜解行

者,则少用功力,增无量福。此为菩萨具慧之布施,是菩萨地中说也。虽于学施度

之时,若能具足六度而修学,其力尤大,尔时防护于声闻独觉作意之戒,及于种智

之法胜解堪忍,而忍他骂,为令上上增长故,发起欲乐之精进,以不杂下乘之心一

境性,将彼之善,回向于圆满菩提之静虑。于诸能施所施受者等,有了知如幻之慧

,具六度而行之。」

~P 756

  于身心须生起摧毁身财受用之悭吝无余。但仅此亦尚不得为施度。以悭为贪之

一分所摄,二乘人已尽断贪种,然不得为已满施度。是故不仅摧毁障施之悭心,即

为施度,须以菩提心摄持,以一切身财受用至诚施他之意乐,乃为施度。此意乐又

须具足二因乃能生起,初修执持过患,次修施舍胜利。如月灯经说:「身不洁净,

命如悬瀑。身命二者皆业所自在,全无自主,此粗分无我义。妄如幻梦。假相应当

灭除贪着。若不灭除。则由贪着所引,造大恶行而往恶趣。」又如修无边陀罗经云

:「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故於境断爱,断爱得总持。」由摄持与人争执,多

造杀业,为短寿因(施舍为长寿因);且因此辗转入於恶趣。反之,观施舍胜利。

如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日常净菩提

,岂非获无价。」前四句示人须看穿身心无可贪着。常净菩提,即圆满佛位。意谓

不执此身而能舍之,则可得常净菩提。不能则不得。若不於此努力。则无可努力处

。阿黎功德军云:「施能,此生二世乐;不施,此生二世苦。」又云:「世财如流

星。过眼即消失,吝财性无常,施财如地藏。」入行论云:「舍一切涅盘,我心修

灭度,一切终顿舍,施诸有情胜。」又云:「施可获现究二乐。」意谓人天乐不外

~P 757

由财位受用圆满所生,究竟乐由地道不退而生,此二皆由施得。集经论云:「由施

遮止饿鬼趣,亦断一切贫乏因。」饿鬼因为悭吝,贫乏因亦然,惟施能遮止。其他

经论所说尚多。

  如先修摄持过患,生起厌心,再阅经论所说施舍胜利。如心生欢喜。再为正修

施舍。如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此

谓以身、受用、善根为所缘,思惟惠施一切有情,应无爱惜,於一切所有,破除我

所爱,数数修习施心。现前虽无实物,然串习既惯,後有实物,自然能施。且即此

仅仅修习施心,功德已无量。如宝论云:「如所说福德,假若有色相,尽伽沙

数,世界难容纳。」此谓修施之心力与心量不同。其力为回向成办有情现究二利而

行施。其量为缘无边有情而行施故。如内外有障。胜解未熟,大悲力弱。于有情方

面虽不当真实施肉,但若不净修舍身意乐,则以後亦不能惠施身命。故集学论谓:

「当从现在修习意乐。」依此论,若已将衣食等至心施与有情,若忘此心,为着自

利而复受用,则为染犯。(由烦恼而犯)若无爱着而忘缘一切有情,若仅缘一二有

情,则为非染犯。(无烦恼而犯)染犯忏较难。非染犯忏较易。若已施他,作他物

~P 758

想,复为自利受用,成不与取,价满则犯他胜罪。(比丘、菩萨、别解脱戒。)若

作他物想,为作他事而受用,则无犯。但上所云价满成他胜一层,尚不遽定。故释

此者,有谓回向一切有情之物,一有情所得无几,价即不满,故无他胜罪。有谓回

向一切有情之物,一一有情皆有全份,故有他胜罪。前者谓例如以一秤银,旆与一

切众生,平均分配,每人不及毫,取而用之,决不能满不与取之量,故无他胜,

後者则谓供时并非划分,乃於一切有情各各皆有一秤,故有他胜。又有谓取用回向

物,价满不成罪者。例如为一切人民办事。取而受用,不成罪。以为他作事。亦如

为长官服务而食其俸,故不成罪。各执一词,故不遽定。但依自宗。於此则谓论之

密意。系指回向人趣之物,他已了知,执为我有时,作他物想,而又为自利取之,

其价若满,则有成他胜可能。但他胜亦只属菩萨比丘。又以心力观想成许多物,变

化而施,则为菩萨具慧布施。此就贫苦比丘坐静修观而言,功德仍属无量。若有实

物不施,专用观想,则不能破除悭吝,若观想与实物同时并施,则最殊胜。又实物

布施,对境分十:(一)对亲应以无贪心施。(二)对仇应以无镇,具慈心施。(

三)对中庸应以欢跃柔和心施。(四)对具戒功德有情,应以欢喜恭敬心施。(五

~P 759

)对无功德有情,应以悲心施。(六)对卑位有情,应以无轻毁心施。(七)对尊

位有情,应以无忌妒心施。(八)对等己有情,应以无较量心施。(九)及(十)

对自他富贫时,应离不知足,而以悲心施。(未登地菩萨有贫时,登地菩萨即无贫

时。)

  又布施有三殊胜因:(一)布施要义想,为学圆满菩提故。(二)於物作殊胜

想,藉布施缘起,速满施度故。(三)於有情作善知识想,藉彼来乞,满我施度故

。又布施当断除者有八:(一)因果心,(二)嫉忌心,(三)镇忿心,(四)追

悔心,(五)偏执心,(堕一心),(六)名利恭敬心,(七)望报心,(八)希

求异殊果。无此诸心,为最善巧。但即不能如此,布施亦有功德。入中论云:「无

悲具镇恼,如是而布施,功虽不唐捐,力微难增长。」又於求者,不应作延缓施,

以菩萨须使众生生欢喜故,不应具烦恼而施,不应先许後短欠而施,不应违世出世

法而施。不应数恩而施,(谓前屡施於汝,令彼生惭。)不应轻毁求者而施,不应

仗势豪夺而施,(如国王强劫人之妻子以施人。若连城邑人民并施,则无犯。)不

应强迫父母财物而施,不应为损害他有情方便而施。(谓以饵诱,令他有情遭损害

之类,不应违戒不如理而施。不应俟徐徐积聚而施,应速来速施,否则生贪,障闻

~P 760

思修。)应欢喜恭敬而施,使求者满意,施力益大。又对於施物,有应舍与不应舍

之别。当视所舍物对於求者现究利害如何。现究皆利。应施。现虽不利。而究竟利

,应施。现利而究竟不利。不应施。现究均不利。不应施。又施肉物有就时门不应

舍者。菩萨大悲成就,已证空性,施身肉时如斫莎拉树,无所痛苦。若在凡夫未证

空性,则应观施缘是否助发大悲,非助发大悲则不应施。又对比丘非时食亦不应舍

。又不能成就大义利不应施。又就求者门,有不应施者,魔天扰乱行人,来求身肉

,不应布施。外道为破内道故,来求经典,不应布施,狂者不如理求乞,不应布施

。不饮酒食肉者,不应以酒肉布施,又有就物门,有不应施者:一、父母不应施,

以非施物故。二、妻子不愿,或无意义,不应施。损害有情房屋田地不应施。有生

命物存在之水或食物不应施。比丘之三衣不应施。三、恩本师特赐物不应施。又有

就境不应施者,非密宗法器者,不应以密法施。又毒物、兵器、恶咒不应施。(如

有利无害,亦可开许,如毒物可资疗病,兵器可资防护之类。)不论观想施,或实

物施,总应如无着摄大乘论所说具足六胜利而行布施,云何六胜施:(一)所依正

~P 761

学,(二)物正学,(三)要义正学,(四)回回向正学,五)无分别正学,(六

)清净正学。云何所依正学?为依菩提心而施。云何物正学?即身、命、财,一切

总施,如施一分,亦缘总意而施。云何要义?为圆满有情现究二利而施。云何回向

正学?即以施果回向正等菩提。云何无分别正学?即三轮性空而施,云何清净正学

?即具足遮止二障而施。能具此六,即能成就施到彼岸。所谓到彼岸者。指离生死

苦海而到圆满佛位之谓。由施可离生死海而到佛位。

  又菩萨行施度,即摄六度而修学。施之施度者,正行施时,将余一切回向于施

。施之戒度者,正行施时,不忘戒学,远离垢罪。施之忍度者,正行施时,能忍他

害。施之进度者,正行施时,增长施之善根,精进欲乐不懈。施之定度者,正行施

时,以施善根不染二乘欲乐,一心回向正等菩提。施之慧度者,正行施时,知三轮

体空。布施能具六度,其力甚大,总之,菩萨行施,最要远离声缘作意,(自私自

利)对於一切种智之胜解,能忍他辱他骂,令其增长而发起精进欲乐,於不杂二乘

心一境性,观察能施、所施、受者,皆无自性。又於身、财、善根,当行舍、护、

净、长四法。如身,由思惟力练习能施之心,是为舍法。未到真实施身时,当行保

~P 762

护,是为护法。对罪过加以净治,是为净法。念身由善业来,愈谨持戒,是为长法

。又如财物受用,以思修习舍心,为舍。未遇殊胜有情,不忘施,为护。(过殊胜

有情而施,亦非贪着不舍,此与速来速施,亦无冲突。)不由造罪邪命而来,为净

。於布施行精进,即能使受用益增,为长。如善根,以三世善根施诸有情,为舍。

不因恶业使善根唐捐,为护。以善根回向正等菩提,为净。随喜他善。为长。

卷十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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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24-2) 正修苦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25-1)思惟六苦
菩提道次第广论(25-2) 思惟别苦
菩提道次第广论(26-1)烦恼之因 思业 思已业
菩提道次第广论(26-2)死殁及结生之理 卷六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27)卷七 十二缘起
菩提道次第广论(28)卷七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29)上士道 6-1 上士道次修心
菩提道次第广论(30-1)
菩提道次第广论(30-2) 卷八终 修增上意乐
菩提道次第广论(31-1)卷九 依寂天教典而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31-2)正明修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32-1)上士道 6-4
菩提道次第广论(32-2) 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
菩提道次第广论(33)既发心已於诸胜行修学道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34) 学习学处次第
菩提道次第广论(35-1) 学习六度熟自佛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35-2)施何等物
菩提道次第广论(36-1)六度四摄
菩提道次第广论(36-2) 忍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37-1) 引发安受苦忍
菩提道次第广论(37-2)
菩提道次第广论(38)
菩提道次第广论(39)
菩提道次第广论(40-1) 奢摩他
菩提道次第广论(40-2) 理须双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41-1)学奢摩他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41-2)显示何等补特伽罗应缘何境
菩提道次第广论(42-1) 心於彼所缘如何安住
菩提道次第广论(42-2) 示修时量 沈掉时应如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43-1)奢摩他 离沈掉时应如何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43-2) 修成办奢摩他量
菩提道次第广论(44) 奢摩他静虑自性如何学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45-1)毗钵舍那之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45-2) 如何解释龙猛意趣
菩提道次第广论(46-1)毗钵舍那 正决择真实义
菩提道次第广论(46-2)生死盘涅 无有自性空性
菩提道次第广论(47-1) 诸中观师如何答覆呢?
菩提道次第广论(47-2)色法生灭不应被理智所破除
菩提道次第广论(48-1)唯识 自续 应成不同点
菩提道次第广论(48-2)分别炽然论世俗谛胜义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49-1)名言相 言识 共许
菩提道次第广论(49-2) 分别心 义共相 俱生心
菩提道次第广论(50-1) 破除自性 无二寂静门
菩提道次第广论(50-2)破自性具三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51-1) 明自宗所破
菩提道次第广论(51-2)补特伽罗 胜义无之义?
菩提道次第广论(52-1)破所破时应成自续谁而破
菩提道次第广论(52-2)生无生法 何得证无生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53-1)正破自续 不同破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3-2)自相无正量证明
菩提道次第广论(54-1) 毗钵舍那 自不同破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4-2)能破於相续中生见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5-1) 合无自性义 破我蕴性
菩提道次第广论(55-2)破我蕴性异品 有什麽过失
菩提道次第广论(56-1)毗钵舍那 12
菩提道次第广论(56-2)
菩提道次第广论(57-1) 毗钵舍那所有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57-2)
菩提道次第广论(58-1)毗钵舍那 双修止观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8-2)修习故毗钵舍那成就之量
菩提道次第功德之本颂(1) 《积聚加持颂》
菩提道次第功德之本颂(2)
菩提道次第功德之本颂(3)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十三讲﹝日常法师
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殊胜
菩提道次第修学 分别与执着
菩提道次第修学 分别与无分别
菩提道次第修学 止观的实质
菩提道次第修学 大乘的慈悲和声闻乘的四无量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菩萨道的修行
菩提道次第修学 自他相换
菩提道次第修学 受持菩提心的要领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信受并发起菩提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道次第的核心内容
菩提道次第修学 解脱道和菩萨道
菩提道次第修学 我见为一切烦恼之本
菩提道次第修学 从认识苦到解脱苦
菩提道次第修学 以观苦巩固出离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承前启後的中士道
菩提道次第修学 烦恼、业、果报
菩提道次第修学 无生忏和心的本质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力与忏悔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的认识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的造作与积聚
菩提道次第修学 皈依三宝的意义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念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修学 人生佛教和下士道的修行
菩提道次第修学 辩证看“无暇”
菩提道次第修学 暇满、义大、难得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下士道的修学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成为具格弟子
菩提道次第修学 关於依止法
菩提道次第修学 道次第的思想渊源
菩提道次第修学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藏传菩萨戒本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六加行略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资粮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大乘菩提道次第教授略修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四摄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缘起性空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智慧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静虑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精进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忍辱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持戒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布施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受戒仪轨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不退菩提心之因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因果七教诫发心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自他平等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大悲心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共中士道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十二因缘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死殁结生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四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集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修 修习苦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修 修习共下士道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修习深信业果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真实皈依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三恶道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念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暇满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依师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菩提道次第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二十 摄道之总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九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三)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一)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9讲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8讲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7讲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七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六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五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四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二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九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七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六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五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四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二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一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缘起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目录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回向 下座後之修持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胜观(毗婆舍那)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止(舍摩他)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菩提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施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慈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受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大悲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自他相换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爱他的义利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我爱执之过患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自他平等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念恩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知母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平等舍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生起出离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业和业果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皈依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恶道苦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我们的宝贵人生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依止善知识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前行仪轨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前行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如何禅修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禅修的目的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发起禅修的愿望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所缘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初识禅修
菩提道灯论
菩提道次第实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一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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