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 要求各庙管好「香火钱」 分类:交流天地
转寄 打印 回响 总览 阅读尺

喇嘛网 日期:2010/03/20 NPO  编辑部 报导  

中国国家宗教局 要求各庙管好「香火钱」

【联合报╱记者郑惠元/即时报导】
 

中共国家宗教局发布文件,要求宗教单位加强财务监管,以解决宗教场所日益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

该文件中要求宗教单位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并规定其资产只能用於同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事业。

国家宗教局官员说,中国现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十三万处。但有些场所财务管理混乱,严重损害了宗教界的形像。特别是,场所负责人「肆意侵吞场所财物、中饱私囊和违反规定使用场所资金」。

由於八零年代以来,中国实施「以寺养寺」政策,为了让寺院自营自养,以渐渐脱离中国当局的捐助、支持。但随着中国经济门户大开,这些寺院却越养越肥,住持(负责人)们也越来越腐败,这影响的便是佛门、教堂场所的形象。

对此,今日中国当局颁布这样的政策,希望能够纠正这样的风气。

【2010/03/19 联合报】






  

即時法訊:
利美園地:
慈智部落:

进阶搜寻

发表Blog文章

回利美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