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宗教局发布文件,要求宗教单位加强财务监管,以解决宗教场所日益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
该文件中要求宗教单位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并规定其资产只能用於同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事业。
国家宗教局官员说,中国现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十三万处。但有些场所财务管理混乱,严重损害了宗教界的形像。特别是,场所负责人「肆意侵吞场所财物、中饱私囊和违反规定使用场所资金」。
由於八零年代以来,中国实施「以寺养寺」政策,为了让寺院自营自养,以渐渐脱离中国当局的捐助、支持。但随着中国经济门户大开,这些寺院却越养越肥,住持(负责人)们也越来越腐败,这影响的便是佛门、教堂场所的形象。
对此,今日中国当局颁布这样的政策,希望能够纠正这样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