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家长责任大 台湾怪老师 分类:交流天地
转寄 打印 回响 总览 阅读尺

【联合报╱游萍惠/离职教师(竹县新埔)】
 

笔者曾参与教改、服务小学十年,深刻体验台湾菁英式主流教育机制与传统教育理念牢不可破,所以在十年前辞去教职带着孩子去国四年。

在异乡伴读,随着孩子们的成长和他们在公校与私校跟进跟出,最大感想是,加拿大的社教功能太完善了(如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牛奶金、学费完全免费,没有班费这回事);老师太好当了,家长必须主导孩子的教育。

然而台湾社会对学校期望甚殷、老师的自我期许颇高、来自社区的资源极微,可怜的孩子们因此遭受无比巨大压力。如果分配教育责任,在北美,社会教育占百分之二十,学校教育占百分之二十,家庭教育占百分之六十。而在台湾,大概是社会教育占百分之十,学校(安亲)教育占百分之六十,家庭教育占百分之三十,因社经背景而异。

廖国豪一句「都是台湾教育害了我」,令笔者深为老师们叫屈,也为「执迷不悟」的家长与主事者忧心忡忡!在一片争取「教育解放」、「爱的教育」趋势下,老师们正渐渐地把部分教养责任退还给父母,家长接招了吗?但大部分的家长们并未觉悟。俟孩子行为出状况,家长、社会大众、名嘴、主事者一一跳出来,指责老师失职,很少检讨家庭本身应承担的责任。

在北美,从幼稚教育开始,孩子就被要求八点五十分或九点到校,早到也不能进教室,学校不担当保母的义务,必须早出的家长自个儿想法子;中午用餐时间,只能待在室内十五分钟,天候不良除外;中学孩子出轨时,受到最严格的处罚是「不能到校」三天或一星期,家长与孩子一起接受处罚。由此可见,从小到大,社会机制始终就在厘清教育责任,校方与家长非常清楚责任归属,并且担起应负的社区教育责任。

【2010/08/31 联合报】






  

即時法訊:
利美園地:
慈智部落:

进阶搜寻

发表Blog文章

回利美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