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死刑的特异形式 分类:交流天地
转寄 打印 回响 总览 阅读尺

人籁论辨月刊 2010/09/14

在死刑存废国家的名单上,美国一直都是富含争议的存在,受到废死者的谴责与存死者的力挺。然而依据当代着名刑罚社会学者加兰(David Garland)的研究,美国现行的死刑制度,实乃经过长期演变的结果,而且混有许多不同的法律观点。

撰文/周盈成】

今年2月,第四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在日内瓦召开,同时举办了一场死刑漫画展。把参展作品巡过一回,不能不注意到美国遭受的穷追猛打与冷嘲热讽:星条旗上的红条纹化为一条条的绞索;仰之弥高的林肯总统坐像和垂头毙命电椅上的死囚相映成趣;美国跟中国、伊朗、沙乌地阿拉伯、巴基斯坦的领导人欢聚一堂,来个死刑大国联谊会。

美国是西方民主国家中唯一保留死刑的。在废死人士眼里,美国简直是个污点。它的严刑嗜杀,使其标榜的自由人权等价值成了反讽,野蛮程度跟中国相比是五十步笑百步。对主张存死的人而言,美国则是绝佳的例子,证明死刑跟人权没有关系,更不是落後国家的特徵。

美欧差别不如想像

 

陪审团定生死的反常制度

力求隐讳与无痛的处决

反思台湾死刑的特性
看了对美国死刑的分析,那麽关於台湾的死刑呢?首先在执行的能见度上,如今台湾的处决也是件神秘任务。处决的对象与时间不预先公布,参与执行人员守口如瓶,还要隐藏行踪以躲避媒体。

主张废死的台大法律学院教授李茂生曾表示,台湾今日的死刑,已经是一种「替代刑」了。真要威吓,就是像处决达米安那样,但看国家敢不敢做。

隐讳的执行固然能避免反效果,然而它的价值除了隔离凶残坏人(这点废死人士主张透过终生监禁不得假释也可达成),还剩下多少呢?

称美国未必能正当化台湾死刑
如果说在低能见度这一点上面,台湾跟美国相似,则在执行方式的人道或「假设人道」上,尚有明显的差距。美国的执行方式从枪毙、绞刑、电椅、毒气室演进到药剂注射,而台湾法律规定「用药剂注射或枪毙」,实务上只使用对受刑人难谓人道、对执行者本身震撼强烈的枪毙。

在极力降低死刑执行能见度的同时,台湾却保留一种场面暴烈的处死方式,这是否代表某种价值冲突?值得进一步探究。

正如加兰所提醒的,大家不该只看到存死与废死国家之间截然的分野,而应该观察制度的动态轨迹。在台湾,不论主张废死与否,至少朝向一个审慎而排除恣意的司法体系改革已是共识。在有朝一日废除死刑之前,台湾是一个「什麽样的」保留死刑国家,还需要更清楚的自我认识。





  

即時法訊:
利美園地:
慈智部落:

进阶搜寻

发表Blog文章

回利美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