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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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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1/18 19: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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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网 日期:2010/01/18 19:41:18   编辑部 报导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民国九十七年三月),155-190

©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蔡耀明*

摘 要

本文的焦点主要放在生命做为一个学术概念,以及生命哲学做为

一套学问或一门学科,提出界说和厘清,勾勒外貌,并且针对相关的

若干概念或论题,做成初步的思辨。

在论述的行文,经由如下八节,成为以界说、厘清、论题、思辨、

和论理交织而成的架构。第一节,「绪论」,开门见山,带出研究主题,

并且逐一交代论文的构想与轮廓。第二节,「何谓生命」,将学界最常

见的标定在有机体的生命界说,在形式上,分成列举式的界说和简要

的界说,逐一整理其要点,展开批判的回顾,并且拟定可推演出更好

的生命界说的替代构想,以非固着的和开通的做法,将生命界说为「使

生命之显现得以成为如此的生命历程之一贯的根本、机制、或道理」。

这样的生命界说,可避免通常的生命界说以有机体为着眼的褊狭、固

着、和封闭之缺失,而且更适合据以展开生命哲学、宗教哲学、或佛

教哲学的探究。第三节,「厘清生命和相关概念」,包括人生、生物、

生命体、生命现象、生存、生活、死亡,避免将生命和这些相关概念

搅混在一起。第四节,「何谓哲学」,以哲学做为专业领域所从事的工

作,扼要说明哲学意指什麽。第五节,「何谓生命哲学」,在论陈生命

* 蔡耀明,台湾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投稿:96 12 9 日;修订:97 3 3 日;接受刊登:97 3 5 日。

156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和哲学这二个概念之後,即可顺理成章地界说生命哲学,大致意指「以

生命为关切的重心,展开哲学的探问与思辨,从而形成的整套学问的

钻研」。第六节,「生命和哲学的关系」,分别从生命之於哲学,以及哲

学之於生命,讨论生命和哲学之间的关系。第七节,「厘清生命哲学和

相关学科」,在生命哲学和生物学、人生哲学、生命研究、生死学、或

死亡学等相关学科之间,做出适度的厘清,使生命哲学意何所指,从

对照的视角,可更加鲜明予以理解。第八节,「结论与展望」,总结本

文的要点,并且展望後续相关的探讨。

本文的目标,设定为如下二大所欲达成的事项。其一,以哲学的

书写,提供有关生命概念与生命哲学较为严谨与完整的概观。其二,

呈现的生命哲学,不至於过分褊狭,而是不仅可助成和宗教哲学、佛

教哲学的接轨,而且往宗教式的生命实践开放,有助於理解学说与实

修在生命课题可能的密切关联。

关键词:生命、生命哲学、死亡、生死学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57

Life and Philosophy of Life:

Definition and Clarification

Yao-Ming Tsai*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59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蔡耀明

一、绪论

为求整篇文章的轮廓与要项得以清晰且快速呈现,一开张,即以条

列的方式,依序铺陈「研究主题」、「研究背景」、「学界研究概况」、「研

究进路与方法」、「论述架构」、「研究目标」。

(一)研究主题

本文的焦点主要放在生命做为一个学术概念,以及生命哲学做为一

套学问或一门学科,提出界说和厘清,勾勒外貌,并且针对相关的若干

概念或论题,做成初步的思辨。

(二)研究背景

本文的研究背景,也就是背後支撑或推动的条件,包括促成的动机,

主要得力於如下三条线索。第一,放眼学界,有关生命哲学入门的作品,

很难得一见,然而衡诸学术趋势与当前的生活世界,这样的作品应该是

* 承蒙《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两位匿名审查人细心的指正和宝贵的意见,对本文的修改,

助益良多,特此致上诚挚的谢意。

160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相当被期待的,因此汇整所学,铺陈所思,或可藉以激发一些抛砖引玉

的作用。第二,从事宗教哲学或佛学相关课程的教学,有感於必须搭配

或借助在生命概念和生命哲学的知见,却又苦於相当欠缺能将这些方面

连贯处理的学术资料。1 第三,做为年度专题研究计画的部分成果。2

(三)学界研究概况

如下五点,或可凸显学界研究概况的若干面貌。其一,绝大多数的

《哲学概论》入门的书籍,并没有将生命哲学列为其中的一章、一节、

或一段。其二,哲学专门的工具书,例如辞典、百科全书,通常不会错

过存有、存在、人、人的本性等概念,却很少纳入生命此一概念,遑论

生命哲学。其三,如果浏览或检索哲学方面的论文或专着,或许可以找

到一些有关人生哲学、生活世界、或生物(生命)伦理学的作品,但是

较为专门在做生命哲学的作品,则相当罕见。其四,如果询问哲学教师

什麽是实在、存有、实体、真理、价值,绝大多数都能立即一一回应或

解说;但是如果问的是生命,以及生命哲学在做些什麽事情,目前的哲

学专业,恐怕多少会有鞭长莫及之憾了。其五,在佛学界,根据佛教经

典,以哲学的方法,处理生命概念,并且从事生命哲学的建构,这一类

的作品,尤属凤毛麟角。

1 例如,Loyal Rue (Religion Is Not About God: How Spiritual Traditions Nurture Our Biological

Nature and What to Expect When They Fail, New Brunswick: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2005)

宗明义指出,宗教无关乎上帝,也不必以论证或驳斥上帝是否存在为要务,而是主要有关人

们在世间的处境与人的本性(human nature)。 Rue 虽然极力摆脱通常以上帝为核心的宗教

观念的窠臼,却又受限於人类本位的观念,对於以一切众生的生命历程为着眼来打开宗教哲

学或生命哲学的视野,助益不大。

2 国科会九十六年度专题研究计画(96-2411-H-002-029-MY2),题目为「《大乘入楞伽经》的

心身不二的实相学说:以心身课题的检视与探究为主轴」。以生命哲学,替心身课题的探讨,

预做铺路的工作。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61

如果以上五点在反映现况还不太失真的话,推究其缘由,当中颇值

得注意的现象之一,可能就在於哲学在学术运作上,很习惯处理概念,

因此诸如实在乃至价值等相当容易就配合概念或放进概念来处理的说

词,一直是主流哲学的最爱,但是像生命在表现上充满历程式的伏流与

高度的变幻莫测,而不是那麽轻易乖乖就范於概念的框框,当然较少受

到青睐。

(四)研究进路与方法

本文采用的,主要是哲学的研究进路(philosophical approach),也

就是在切入的角度或手法上,将目标导向於形成有关实在(实相)、意义、

或价值之正确的认知,由此展开以思辨和论理为主导的运作。至於研究

方法,特别注重关键概念的界说、概念或涵义的厘清、切要论题的铺陈、

以及扣紧论题的反思。

(五)论述架构

以生命概念和生命哲学为关切的核心,在论述的行文,经由如下八

节,成为以界说、厘清、论题、思辨、和论理交织而成的架构。第一节,

「绪论」,开门见山,带出研究主题,并且逐一交代论文的构想与轮廓。

第二节,「何谓生命」,整理学界的生命界说,予以批判的回顾,以及尝

试做出更好的生命界说。第三节,「厘清生命和相关概念」,包括人生、

生物、生命体、生命现象、生存、生活、死亡,避免将生命和这些相关

概念搅混在一起。第四节,「何谓哲学」,以哲学做为专业领域所从事的

工作,扼要说明哲学意指什麽。第五节,「何谓生命哲学」,在论陈生命

和哲学这二个概念之後,即可顺理成章地界说生命哲学。第六节,「生命

和哲学的关系」,分别从生命之於哲学,以及哲学之於生命,讨论生命和

162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哲学之间的关系。第七节,「厘清生命哲学和相关学科」,包括生物学、

人生哲学、生命研究、生死学、死亡学,阐明生命哲学和这些相关学科

之间可能的分际。第八节,「结论与展望」,总结本文的要点,并且展望

後续相关的探讨。

(六)研究目标

本文的目标,设定为如下二大所欲达成的事项。其一,以哲学的书

写,提供有关生命概念与生命哲学较为严谨与完整的概观。其二,做出

来的生命哲学,不至於过分褊狭或浮面,而是不仅可助成和宗教哲学、

佛教哲学的接轨,而且往宗教式的生命实践开放,使学说与实修在生命

课题的密切关联,成为学术上的可行之道。

二、何谓生命

针对核心概念进行界说和厘清,一向被列为人文学科的研究工作在

起头很重要的步骤。透过界说,又叫做界定或定义,可标明语词或概念

的范围、特色、意指、或意思,让所要讲说的,在表达或理解上,不至

於毫无头绪或无所适从;透过厘清,也就是适当的区分或辨别,则可避

免和其它的概念、范围、或意指,引起不必要的混淆。

语词上,生命哲学是将生命和哲学接在一起所形成的复合词。因此,

准备界说生命哲学,应从界说生命和哲学做起,而不是一上来就大谈特

谈某一位思想家的学说。

生命此一概念,以及感觉正在活着,这些似乎最熟悉不过了,天天

发生在周遭,却又在概念上,不容易界说,以及在道理上,很难理解出

个所以然。为了避免打迷糊仗,首先,从学界最流行的标定在有机体的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63

生命界说入手;其次,针对有机体式的生命界说,在经历一番铺陈之後,

扼要做出回顾,以及提出一些前瞻的想法;第三,导向更好的生命界说。

(一)标定在有机体的生命界说

界说生命,当代的学界多少的努力,容或所在学门或所做学科彼此

有别,但是大致表现如下四个共通点。其一,所谓生命,谈论上,其实

大都仅限於生物(living creature)、活的有机体(living organism)、活的

个体(living individual)、活的存在者(living being)、活的躯体(living

body)、或生命体(living entity),也就是侧重生命的生物显现(the

biological manifestation of life)的部分,包括针对生物显现的部分,做化

学、物理学、热力学、或神经机械学(cybernetics)的处理。其二,所

谓生命,在界说时,大都看成个体(individual)或物体(entity),也就

是予以数目化为单一的存在者,保有本身的同一性(identity),本身不

可被分割,以及判然和其它存在者区分开来。其三,界说生命时,寻求

对反的概念;藉由区别於对反概念,才做成生命之界说。随着意想的对

反概念的不同,所区别而做成的生命界说,也因此相互之间颇有一些差

距。例如,与不具有(生命)气息的物质(inanimate matter)对反,生

命被区别而成为具有(生命)气息的物质(animate matter);与死的躯体

dead body)或死的物体(dead entity)对反,生命被区别而成为活的

躯体(living body)或活的物体(living entity);与死亡对反,生命被区

别而成为活着,好像生命既不包括受孕,也不包括死亡。其四,界说生

命时,以列举特徵(characteristic)或(专属)特质(property)为之,

甚至更进一步,指出本性(nature)或本质(essence),做成本质意味的

界说。

164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1、列举式的界说与简要的界说

表现如上四个共通点的生命界说,将生命说成有机体或个别细胞的

状态;在替生命画出范围与讲出特点的时候,多数采取列举的方式。至

於所列举的特徵或特质,在於一些特定的结构,例如,碳水化合物,以

及若干生物机能的施行, 包括承袭遗传讯息( inheriting genetic

information)、进食、新陈代谢、排泄、呼吸、生长、光泽或气色、反应

responsiveness)、扰动(irritability)、适应(adaptation)、繁殖、演化。

如果不把界说过分局限在生物显现的部分,则多少会将列举的清单延伸

到心态或社会的部分,包括知能(intelligence)、意识、情感、维系在取

食与被吃的关系网络、以及在生存系统当中表现某个程度的自治

autonomy)。

配合列举式的界说,也可以用简短的一句话,把重点扼要带出来。

例一:生命是使一个有机体可藉以活着的诸多特质和样貌之总和。例二:

生命是一个有机体得以活下去(survive)的一整套历程。例三:生命是

对於一直在变化的环境条件做得出随顺适应的一套系统。例四:一个活

的存在者,就是任何一个具备开放式的演化能力的自治系统。3

2、有机体为范围的界说引发的疑虑与补救措施

以规定和列举特徵或特质为能事的生命界说,用以界说的项目,可

长可短,并无定论。值得注意的是,用以界说的每一个项目,几乎都会

碰到双重的例外。第一重的例外,就用以界说的任何一个项目来看,都

可以找到一些被当成生物或有机体的,并不是很明显以该项目为其特徵

或特质。第二重的例外,就用以界说的任何一个项目来看,都可以找到

3 Kepa Ruiz-Mirazo and et al., “A Universal Definition of Life: Autonomy and Open-ended

Evolution,” Origins of Life and Evolution of the Biosphere 34/3 (June 2004): 330.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65

一些被当成非生物或非有机体的,却以各自的方式,在相当程度具备着,

或者至少拟似地具备着该项目为其特徵或特质。例如,以繁殖此一特质

来看,盐、糖、水晶等晶体,在适当的环境,长得出新的晶体,似乎也

可当成生物;相对地,骡子、工蚁、工蜂、以及不孕症的个体,好像变

成不是生物了。4

为了补救,想出来的办法之一,用二道程序为之。第一道程序,将

生命看成一种现象;在这一种现象里面,虽然不是所有的个体,但是大

部分的个体,本质上都具有繁殖之特质。第二道程序,将生命看成个别

有机体的一组特徵;在这一组特徵当中,繁殖并不具有本质的地位。

然而,上述的补救办法,至少遭逢三个疑虑。其一,由现状入手,

且抓在现状,类似看图说故事,一方面,照顾不到或洞察不进何以有如

此的现状;另一方面,照顾不到或预期不到如此的现状在未来层出不穷

的变化景象。其二,对於生命何以是一种现象,或何以是个别有机体的

一组特徵,迹近视之为理所当然,而缺乏必要的反思或解释。其三,如

果将繁殖当成本质上的特质,并且根据本质上的特质界说生命,那麽,

一方面,通行於世间万物的繁殖,又该怎麽界说;另一方面,繁殖之为

本质上的特质,但是,实相上,是否存在着繁殖本身,以及繁殖是否位

於实在之根本的层次?

由於列举式的界说容易流於琐碎、浮泛、和项目之间在所指内容或

涵义上过多重叠的情形,简要的界说又难免挂一漏万的弊病,再加上用

以界说的项目又常常引起双重例外的疑虑,使得生命之界说似乎有加强

锤链的必要。其中的一套锤链的办法,从双方面力求补强:一方面,以

4 相关讨论,可参阅:Carol Cleland, Christopher Chyba, “Defining ‘Life’,” Origins of Life and

Evolution of Biospheres 32/4 (August 2002): 388; Dirk Schulze-Makuch, Louis Irwin, “Chapter 2:

Definition of Life,” Life in the Universe: Expectations and Constraints, Berlin: Springer, 2004, pp.

7-34.

166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特定学科越来越专门的研究为依据,做成生命之界说;另一方面,对於

用以界说的项目严格检视,尽量避免重叠或项目之间相互的衍生,并且

确定所用的项目都是既核心又根本的特徵或特质,实实在在如此,不会

有更根本或更底层的了。5

然而,那样的办法,却又引来双方面的疑虑。一方面,单一学科,

甚至整个自然科学,足以做出顾及生命所有层面的界说吗?另一方面,

如果以为已界说到生命之本性(nature)或本质(essence),恐怕还得澄

清,是否因而夹杂一些带有化约主义(reductionism)、本位主义(selfish

departmentalism)、或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的过失。

这麽一来,纵使只求界说生命,这一项工作,却也不见得像表面看

起来那样的轻松。要找到一个界说,本身清清爽爽、没什麽瑕疵,又相

当扼要且完整地道出生命的范围与特点,并不容易。事实上,多少生物

学者对於生命是什麽,至今仍然得不出明朗的答案,也提不出多数都可

接受的生命界说。此外,一些物理学者或其它科学领域的研究者,着眼

於由物质组成的某种相当特殊的状态,试图由此掌握有关生命是什麽的

界说。6 但是其结果,从如下引文可以看出,似乎还在摸索或拼凑的阶

段,并不算成功:

5 很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见於:Bernard1 Korzeniewski, “Confrontation of the Cybernetic

Definition of a Living Individual with the Real World,” Acta Biotheoretica 53/1 (April 2005):

1-28.

6 例如,参阅:柏殿宏,〈生命是什麽:当代科学与哲学的观点〉,《辅仁宗教研究》第11 期(2005

年夏季),页57-81; Erwin Schrödinger, What is Life? & Mind and Matter, 译成《生命是什

麽?》,仇万煜、左兰芬译,(台北:猫头鹰出版,2000 年); Kepa Ruiz-Mirazo and et al., “A

Universal Definition of Life: Autonomy and Open-ended Evolution,” Origins of Life and

Evolution of the Biosphere 34/3 (June 2004): 323-346; Abel Schejter, Joseph Agassi, “On the

Definition of Life,” Journal for General Philosophy of Science 25/1 (March 1994): 97-106; Y. N.

Zhuravlev, V. A. Avetisov, “The Definition of Life in the Context of its Origin,” Biogeosciences

3/3 (2006): 281-291.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67

生命是什麽?生命以其各式各样的众多侧面或面向在冒出泡

泡,但是截至目前,还找不到就生命此一语词称得上面面俱到的

且普遍被接受的界说。吾人仅能就生命绕着圈子在提问,从而

试图描述生命的不同侧面,却毫无指望可因而全然地抵达与理

解生命。7

3、构成适切界说之判准的提出

如果界说生命不是一项容易达成的差事,深刻检讨之际,大可不必

指责一些人,而是可以把眼光放在较具建设性的一些事情。例如,值得

接受的生命界说,应该满足哪些判准?然後,以此为根据,即可判定所

做的界说是否合格,也可更加清楚看出所做的界说,有什麽样的优点或

缺点。就此而论,并没有多少学者经营过这一个有关判准的课题;相形

之下,Bernard1 Korzeniewski 如下的提议,或可稍加留意:

就生命(一个活的个体)的界说,要让人满意,必须满足如下五个

基本的判准。(1)在严谨的形式科学(数学、讯息理论 information theory

神经机械学)的用语范围内,界说一个活的个体,以便明显地表示出,

以及藉由让诸如物理学者可理解方式,表明生命之本质(essence)是什

麽,而且那样的本质是无法化约成(或表述成)物理层次的实在(physical

level of reality)。(2)置基於有可能是第一序的与根本的特质(possibly

primary and fundamental properties),而且那样的特质是无法从其它更为

先在的特质推衍而来。(3)明显地以及毫不含糊地将一个活的个体与如

下三者区分开来:(a)不具有(生命)气息的系统(inanimate systems);

b)心理的与社会的系统;(c)非个体(非演化主体 subjects of evolution

7 Reinhard Eichelbeck, “All the Colors of a Rainbow in a Worm or: What is Life?,” What is life?:

Scientific Approaches and Philosophical Positions, edited by Hans-Peter Dürr and et al., River

Edge: World Scientific, 2002, p. 1.

168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式的生物系统,例如肝脏、生态系统。(4)确定出生物演化的主体。(5

允许在一个活的个体的、生物的讯息之脉络内,界说当中的目的和价值

(之总量)。8

Korzeniewski 在提出如上五个判准之後,立即就这五个判准之所以

切要,交代相关的考量,并且以神经机械学为着眼,做成自认为可满足

这五个判准的生命界说。该界说以捕捉地球当前的有机体之特徵为要

务;至於表达的方式,则将所谓的生命,整理成总共八个独特的特质,

并且逐一列举出来。9 针对 Korzeniewski 的界说,回过头来检视,如果

仅侧重物理层面的生命现象,而且封闭在神经机械学的领域内,那样的

界说,在指陈生命被认定为一个活的个体的若干可区别出来的特质,当

然有其画出范围与讲出特点的功劳。

8 Bernard1 Korzeniewski, “Confrontation of the Cybernetic Definition of a Living Individual with

the Real World,” Acta Biotheoretica 53/1 (April 2005): 5. 此外,Kepa Ruiz-Mirazo 等人亦讨论

「界说生命所应满足的要件」,包括(1)和当前的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的知识完全密合;

2)避免赘词而且要自相一致;(3)具备概念上的优雅与深刻的解释力;(4)具备普遍性;

5)精简却又足够明确(“A Universal Definition of Life: Autonomy and Open-ended

Evolution,” Origins of Life and Evolution of the Biosphere 34/3 (June 2004): 325-327)。

9 「(1)一个活的个体,必须是一个耗散结构(a dissipative structure)(,以及由於均衡状态

的缘故,是一个低熵(或低能耗)的热力学系统 a low-entropy thermodynamic system)。(2

源於自发的生命,必须置基於有机复合物。(3)演化上稳定的、依靠自己的、而且自由生活

的个体,必须在结构与功能具备至少某个最低限度的复杂性。(4)一个活的个体,必须具备

有记录可查的同一性,而有别於只是一台事务机。(5)活的个体的同一性,必须突变,以及

可演化。(6)活的个体,可收集与累积在接续而来的众多世代因而跨越极其长远时光的讯息。

7)一个活的个体的复杂性的程度,反映其环境(或生态位置)的复杂性。(8)活的个体,

对於变动的环境条件,能做出随顺的适应。」(Bernard1 Korzeniewski, “Confrontation of the

Cybernetic Definition of a Living Individual with the Real World,” Acta Biotheoretica 53/1 (April

2005): 1.)此外,相关讨论,可参阅:高文颖、刘义、屈松生,〈生命体系与「熵」〉,《大学

化学》第17 卷第5 期(2002 10 月),页24-28; 高文颖、刘义、李伟、屈松生,〈耗散结

构理论在生命科学研究中的应用〉,《大学化学》第19 卷第4 期(2004 8 月),页30-34;

文强,〈熵、信息与生命本质的探讨〉,《汉中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第20 卷第1 期(2002

6 月),页84-87.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69

4、界说所牵连的世界观与研究脉络

然而,所谓的生命,就如此这般被界说掉了吗?以满足在某一个特

定学科的视域所支撑的判准,那样子做出来的生命界说,到处都行得通

吗?如此的疑虑所考量的,除了生命一直显现成五花八门、千变万化的

样貌,使得捕捉式的界说难免挂一漏万、捉襟见肘,更在於当代科学各

自学门所着眼的,往往受限於所在学门预设的重点项目。如果自闭於所

在学门的界说,在精确化的要求下,试图进行运算的处理,将更加尖锐

逼出所做界说的缺失。例如,John Swain 指出:

就生命所做的任何可接受的界说,都必然无法用成运算处理的方

式去检测事物,而断定出所检测的事物是否活着。10

假如生命可用一套说词来界定,对於那样的一套说词要去证成或进行运

算的处理,势必引进其它的说词、假设(hypothesis)、或公设(axiom)。

以为只要提得出界说就算了事,是一回事;就所提的界说展开证成或运

算处理,则是很不同的另一回事。一旦诉求其它的说词、假设、或公设,

将可看出,有关生命的界说,并不是只能有一个,而是可发展出好多个。

就此而论,生命之所以会被如何不同地界说,以及就所做的界说如何可

予以证成,已经越出自然科学所处理的范围,而是涉及生命观(life view

或世界观(world view)相当根深蒂固的信念,因此也就成为有待哲学检

视的课题。11

10 John Swain, “Quantum Mechanics, Computability Theory and Life,” What is life?: Scientific

Approaches and Philosophical Positions, edited by Hans-Peter Dürr and et al., River Edge: World

Scientific, 2002, p. 340. 此外,编在同一本论文集的如下二篇文章,不仅讨论同样的论题,

而且得出和 Swain 同样的结论:Franz-Theo Gottwald, “Life: A Problem Inherent in the

Research Context,” especially pp. 27-28; Wolfram Schommers, “Truth and Knowledge,”

especially pp. 40-41, 61.

11 「生命及其历史,无法成为自然科学的主题——由於在许多重要的面向上,拿不出可靠的知

170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Franz-Theo Gottwald 特别注重:不同的世界观暨研究脉络(research

context),如何深刻地影响了生命界说上的差异,从而对於什麽才确实构

成生命(what really constitutes life)此一论题,引起各式各样的诠释。

就此而论,在生物学或生命科学的领域,可藉以界说或理解生命的世界

观或研究脉络,通常认为如下三套看法或主张较具份量:12

其一,生机说(生机主义、活力说 vitalism),认为一个活的有机体

的所有的功能,不完全来自化学或物理方面的材质或作用,而是主要由

於某一不为一般人所知的生命力(life-force)或生机脉冲(vital impulse)。

正好由於生命力或生机脉冲,才构成生命的和非生命的事物之间的分

野。因此,在界说生命时,即诉诸非化学的或非物理学的因素,例如,

所谓攸关生机的原理(vital principle)。13

其二,物质说(物质主义 materialism),认为世界只有物质才真实

存在,而任何被称为心态、道德、精神、或宗教的,只要不是物质性的,

即非真实存在。简言之,物质才是唯一的实在(the only reality)。在生

识——而是仅能成为自然哲学的主题。就此而论,原则上,只要逻辑上自相一致而且涉及称

得上可观察的事实,任何意见都是可被容许的。没有人有权利把自己的立场当成唯一有效的

与保证得救的立场推销或硬塞给任何其它人13 例如,参阅:Horst Freyhofer, The Vitalism of Hans Driesch: The Success and Decline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71

动的与非生动的物体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差异。所有的生命,或生命的

一切,都可用化学或物理学来解释。因此,在界说生命时,完全诉诸化

学或物理学的作用或定律,例如,新陈代谢、基因程式。14

其三,机体说(机体主义 organicism),认为世界之实在,最好理解

为一个有机的整体(an organic whole)或一个整全的整体(an integrated

whole),根本上不可分割。整体大於部分的总和。整体必须就其为整体

而被理解。任何整体的部分,如果不是关联到整体、整全(integration)、

或统一体(unity),即无法存在,也无法被理解。放在生命世界或生命

历程, 决定性的关键, 在於一个有机体的整个组织( the total

organization),而非个别器官的功能。因此,在界说生命时,或在提出生

物学的学理时,特别注重有机体的整个组织,更甚於个别的成分。15

(二)有机体式的生命界说之回顾与前瞻

走到这一个地步,可暂时回过头去整理一下思绪,好方便往前展开

另一个阶段的旅程。

1、回顾

首先,准备界说生命,通常将生命设想成活的有机体,接着列举出

可区别於非有机体的一些特点,因此,所谓的生命,就是具备这些特点

14 例如,参阅:Angus Menuge, Agents Under Fire: Materialism and the Rationality of Science,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04.

15 例如,参阅:Ulrich Wolf, “On the Problem of the Molecular versus the Organismic Approach in

Biology,” Genes in Development: Re-reading the Molecular Paradigm, edited by Eva

Neumann-Held, Christoph Rehmann-Sutter,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p. 135-151;

Arno Wouters, “The Functional Perspective of Organismal Biology,” Current Themes in

Theoretical Biology: A Dutch Perspective, edited by Thomas Reydon, Lia Hemerik, Dordrecht:

Springer, 2005, pp. 33-69. 由於本文不以有机体为范围遂行界说,对於生机说、物质说、和机

体说的辩驳,即不列为重点处理的项目,仅藉以点出有机体式的生命界说难免夹带的世界观

或研究脉络。

172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的个体。其次,用以界说生命的每一个特点,几乎都有例外,因此,在

有机体和非有机体之间,似乎不存在可截然区别的分界线,以至於在有

机体的外围,也无法以界说而画出明确的边界。第三,有监於用以界说

生命的特点容易流於浮滥,反其道而行,使用极少数的特点,精简特点

的数目,以为这样就能界说到生命之本性或本质,然而付出的代价,却

是本质主义的陷阱等在前面,以及受限於所在学科所造成的本位主义的

褊狭。第四,界说生命,如果对於用以界说的说词加以证成,即逼出背

後的假设或公设。第五,生命会怎麽被界说,并不是全然清清爽爽或一

尘不染的,而是往往夹带据以界说的所在学门的世界观或研究脉络,例

如,生物学上的生机说、物质说、机体说。第六,由於置基於一些假设

或公设,或是夹带着一些世界观或研究脉络,就生命之界说,当然不会

只有一套标准的版本,而是可以衍生出各式各样的说词。如此一来,界

说还受到语言上的约定俗成的影响,带有语言上的模糊性格,以及留给

语意诠释可尽情挥洒的空间。

以如上六点做个快速的回顾,并非藉以打击任何想去界说生命的意

图,或藉以摧毁所有的生命界说,最後却以生命全然是不可界说的来收

场。事实上,经由这一番回顾,在於点出,有必要摊开据以进行界说的

情境,觉察所做界说的限制或可能的偏误,以及透过再接再厉的努力,

或可做出称得上更好的生命界说。

2、前瞻

为了导向更好的生命界说,提出如下六个论点,或多或少具有前瞻

的参考价值。

首先,有关生命,虽然并非只能有一个唯一的界说,却不因此意味

着随便怎麽界说大家都一样好或一样坏。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73

其次,体认和承认生命显现出来的情形极其多样、复杂、丰富、精

细、与千变万化,因此在界说时,虽然在於画出范围和讲出特点,却要

避免一开始就弄得过分狭隘、单调、或固着。由於生命现象悬殊极大,

界说生命时,如果为了指出共通的特徵,一味往较为初阶的或构造较为

简单的有机体倾斜,而不考虑较为高阶的或多采多姿的显现,结果可能

有少数几点做到了明察秋毫之末,却完全不见舆薪。

第三,就生命予以界说,在真才实学的依据上,牵涉到对生命世界

的涉猎范围,以及在生命现象的体验、经验、认知、或开发的程度,因

此在界说时,尽可能带一下研究者的所知还相当不足的自知之明或谦

卑,而避免将生命通通讲死在人们的认知还相当有限的范围内。16

第四,不论是日常经验,或是科学研究,接触到的,大致仅为生命

之显现,而不见得是生命本身(life itself)或生命如其所是(life as such)。

因此,在界说时,尽可能避免将生命闭锁在只是显现出来而被觉察到的

片面或片段的现象,而应反过来,从觉察到的现象,尽量打开生命之深

度或视野。尤其在生物学的领域,应避免动辄直接论述生命本身,而以

所谈论的,只及於也仅限於生物或活的有机体为宜。17

第五,界说生命时,应该检视到底将生命之显现看成什麽样子。最

常见的看法有三。一者,将生命之显现,看成个体、物体、生命体、或

有机体。二者,将生命之显现,看成经营出来的群体关联,包括社会生

活、文明演进、和艺文活动。三者,将生命之显现,看成历程,也就是

生命历程。随着各有偏重的看法,即倾向於将生命往个体、群体关联、

16 例如,Reinhard Eichelbeck 在整篇都在讨论「生命是什麽」的文章的最後一个句子写道:「就

这样,目前,我还算写得有一些满意——纵使我不觉得确实知道生命和演化到底是怎麽一回

事。」(“All the Colors of a Rainbow in a Worm or: What is Life?,” What is life?, edited by

Hans-Peter Dürr and et al., River Edge: World Scientific, 2002, p. 22.

17 例如,参阅:Franz-Theo Gottwald, “Life: A Problem Inherent in the Research Context,” What is

life?, edited by Hans-Peter Dürr and et al., River Edge: World Scientific, 2002, p. 26.

174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或历程的形态做界说。18 这当中,例如,将生命之显现看成个体,不见

得是最基本的看法,更加不是唯一的看法。因此,不应以生命显现之个

体观,独占生命之界说权。

第六,如果一定要将生命之显现看成有机体,进而凸显有机体的一

些特点,据以界说生命,则应严肃考察所列举特点的反面,进而思考光

凭一些特点就要界说生命,在方法上,是否适切。例如,以有机体自我

的维持(self-sustaining),当成在功能上可用以区别於非有机体的特点之

一,则在捕捉生命现象的特点上,又该当如何看待有机体自我的涣散

self-disintegrating)?称之为生命的,只在於有机体自我的维持,还是

在於有机体自我的维持和自我的涣散之间的相生相成、相倚相伏,还是

在於有机体自我的维持和自我的涣散之得以关联显现的全套历程与共通

机制?

(三)导向更好的生命界说

之前,不仅回顾了通常把眼光放在有机体的部分所做出来的生命界

说,而且提出具有前瞻意味的论点。接下来,如果调整或扬弃一些有待

商榷的想法,沿着前瞻论点,将有可能导向更好的生命界说。例如,不

将生命本身当成只是生命之显现或生命现象,不将生命之显现看成只是

有机体,而且在解释或界说生命时,不必然以抓取一个又一个看似各自

成立的特点为唯一可行的办法。

18 例如,Kepa Ruiz-Mirazo 等人认为,就生命要能适切地做出界说,应该将个体的和集体的这

二个层次都考虑进去(“A Universal Definition of Life: Autonomy and Open-ended Evolution,”

Origins of Life and Evolution of the Biosphere 34/3 (June 2004): 323-346)。然而,从本文的立论

来看,光是那样,而不重视生命历程,其实还是不够的。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75

1、由替代构想推演出更好的生命界说

把一些有待商榷的想法施加调整或扬弃之後,即有可能提出一些更

好的替代构想,藉以做成更好的生命界说。以步骤化的方式,用如下的

四道程序,予以推演和铺陈。

其一,不得已采取个体式的看法时,宁可看成生命体,至少还包括

感受、知觉判断、情意、和意识,而不会只带着有机体的部分。19

其二,生命之显现,与其说是生命体,倒不如说是生命历程,因为

讲成生命体,倾向於包裹在点状的、外貌的、以及言谈上的设置,而称

为生命历程,则倾向於展开较丰富与较真切的内涵。20

其三,着眼於生命历程,就寄托在有机体的部分,通常可被觉察与

分辨出一些环节或步骤,例如,生、老、病、死,而可称为生老病死之

生命历程。21

19 例如,《杂阿含经?第123 经》,T. 99, vol. 2, p. 40a-b:「何等为有身?谓五受阴:色受阴,受?

想?行?识受阴。」此外,参阅:Bhikkhu Bodhi (tr.),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vol. I,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00, p. 986.

20 例如,《杂阿含经?第1 经》,T. 99, vol. 2, p. 1a:「当观色无常〔苦、空、非我〕;如是观者,

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经由无常观、生

灭观、缘起缘灭观,有助於将通常所认定的生命体,解开为由关联条件接续推动的生命历程。

21 例一,「色有故,是色事起,於色系着,於色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

生死轮回,生死流转。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杂阿含经?第136 经》,T. 99, vol.

2, p. 42b.

例二,「彼愚痴无闻凡夫,无明所覆,爱缘所系,得此识身。彼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

命终,还复受身。还受身故,不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杂阿含经?

294 经》(T. 99, vol. 2, p. 84a.)此外,参阅:Bhikkhu Bodhi (tr.),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vol. I,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00, pp. 549-550.

例三,「生死长远,无有边际。众生以无明结?覆盖,漂浪流滞,从今世至後世,从後世至

今世,长夜受苦恼。」(《增壹阿含经?礼三宝品第五十?第9 经》,T. 99, vol. 2, p. 813c.

例四,「生死长远,不可限量,无有边际。众生之类,无明所蔽,流浪生死,无有出期,死

此生彼。无有穷已。」(《增壹阿含经?大爱道般涅盘分品第五十二?第4 经》,T. 99, vol. 2,

p. 825c.)此外,参阅:Bhikkhu Bodhi (tr.),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vol. I,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00, pp. 651-661.

176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其四,将生命之显现看成生老病死之生命历程,再由「生命体」、「生

命之显现」、「生命历程」等概念,过滤出「生命」此一相当抽象的概念,

而且如果不认为「生命体」、「生命之显现」、「生命历程」就是「生命」

本身或「生命」如其所是,那麽,称为「生命」的,着眼於「生命」本

身或「生命」如其所是,加以界说,在形式上,大致意指使生命之显现

得以成为如此的生命历程之一贯的根本、机制、或道理。

2、补强说明生命界说

这儿界说生命,由於和通常的界说,至少在外表上很不相同,如下

六点考量,或可充为补强的说明。

其一,We want to know what life is, not just what people think life is.

一般世人甚至自然科学所谈论的生命及其相关概念,如果做哲学,不仅

不必照单全收,而且有必要施加检视、厘清、和调整。

其二,通常的生命界说,以刻画具体的项目或内容为要务,结果容

易由限定的处理,造成封闭的系统;由片段的现象,沦为失落的浮面。

这儿界说生命,不预先做成任何在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规定,仅就语言形

式,发而为探照的显露,以及就观念涵义,带动启发式的理解。简言之,

在生命界说上,一方面,舍弃由现象而固着(settled)和封闭的(closed

做法;另一方面,采取由现象而非固着(unsettled)和开通的(open

做法。

其三,之前,为了界说生命哲学,就从界说生命做起。走到这儿所

提出的生命界说,正好方便从事生命哲学进阶的讨论。假如就生命所做

的界说,在界说的阶段,几乎已完全排除生命实相、生命目的、生命意

义、生命价值、生命实践等课题可讨论的余地,则无异於宣告生命哲学

的死刑。就此而论,不将有机体、生命体、生命之显现、或生命历程等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77

概念等同「生命」,也不让「生命」在界说时就被局限在生命体等概念里

面,则相当於替生命哲学重大的课题,预留往广度、深度、或高度探索

或讨论的空间。22

其四,这儿的生命界说,由生命之显现关联於生命历程入手,再以

如此的生命历程,导入其一贯的根本、机制、或道理。因此,生命历程

和生命,可做双向的切换,而不至於彼此搅混,或彼此隔绝。例如,一

方面,生命历程之所以如此显现的根本,即为所谓的生命;另一方面,

根本於所谓的生命,再配合各式各样关联的条件的推动,即可显现为如

此的生命历程。

其五,为了凸显通常被称为有机体、生命体、或生命历程的,都是

就生命之显现的层次,在认知上,捕捉成点状或线状的意象,并不等於

生命本身或生命如其所是, 才借用富於形上学意味的「根本」

metaphysical base)一词,或可稍微带出有机体乃至生命历程和生命之

间不即又不离的关系。换言之,使用「根本」一词,在於搭配形上学往

实在或实相(reality)的探究,只是很单纯的在论说上的一项设置或道

具,23 并不因此挟带诸如本性或本质等概念经常被附加投射的实体观念

substantialistic notion),也不因此倡言类似本质与偶发(essence and

accident)之间的二元区分。24

22 有别於就生命做生物学的界说,就生命做哲学的界说,却不见得如 M. Jeuken 所言的必须

以存在者(being)为界说上的核心概念(“The Biological and Philosophical Definitions of Life,”

Acta Biotheoretica 24/1-2 (March 1975): 14-21)。

23 所谓「在论说上的一项设置或道具」,理念出自《般若经》。例如,「真如、法界、法性、法

定、法住、实际,但有假名、施设、言说,不可得故;能觉、所觉,但有假名、施设、言说,

不可得故。」(《大般若经?第二会》,唐?玄奘译,T. 220 (2), vol. 7, p. 68a.)此外,参阅:

Edward Conze (tr.),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do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p. 135.

24 相关讨论,可参阅:蔡耀明,〈「不二中道」学说相关导航概念的诠释进路:以佛法解开生命

世界的全面实相在思惟的导引为诠释线索〉,《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32 期(2006 10 月),

115-166.

178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其六,如果千差万别的生命体和生命历程都是根本於生命的显现,

所谓的生命,必须是平等的且贯通的,亦即,必须是「一贯的」(coherent)。

反过来说,假如所谓的生命不是在根本上一贯的,则千差万别的生命体

和生命历程,即无法说成都是根本於生命的显现。再者,基於生命历程

和生命具有双向切换或不即不离的关系,意涵着生命历程和生命有其系

统运转的程序,因此称为「机制」(mechanism)。既然称得上机制,系

统运转的程序应该有其导向的道理可言,因此称为「道理」或「理趣」

Skt. naya / leading principle)。25

三、厘清生命和相关概念

日常语言的惯用法中,生命一词,用法相当纷歧,其所寄托的意思,

也跟着变来变去。由於用法和用意的纷歧,如果想要使生命一词成为在

思辨上可一贯施行的概念,不随着言说情境而载浮载沈,说变就变,沦

为捉摸不定或前後颠倒的用词,那麽,和相关概念之间的厘清,就很有

必要。至於可稍加厘清之处,略举数端。例如,生命不等於生命体或有

机体;生命也不等於只是活着,或只是生命历程。活着,或许被一些人

认为和死亡相对;但是,实相上,生命并不和死亡有任何对立。不论出

生、活着、或死亡,都是从生命历程的波段认取出来的环节,而生命历

程的波段,又是从生命历程在认知上做出来的段落区分,因此,出生或

死亡,不仅不对立於生命,而且都是根本於生命之所显现。

25 有关理趣此一概念的意思,可参阅:The Rishukyō: The Sino-Japanese Tantric Prajñāpāramitā in

150 Verses (Amoghavajra’s Version), 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by Ian Astley-Kristensen, Tring:

The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1991, p. 27.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79

(一)阐明生命和相关概念可能的分际

粗略了解概念之间的厘清有其必要之後,接下来,就生命概念,提

出一些相关的概念,并且逐一阐明彼此可能的分际。

生命:使生命之显现得以成为如此的生命历程之一贯的根本、机制、

或道理。这是一个在层次上最根本以及在形式上最一贯的概念,并无任

何限定的或具体的内容可言,也不预先在周遭设定任何类似铜墙铁壁的

边界;举凡所谓的生命体、生命历程,都是根本於生命之一贯的显现。

这样子界说,完全不意味生命直接创造出或生产出生命体或生命历程,

而主要在於从生命体或生命历程这样的经验或概念入手,再抽离出生命

此一概念,用以探究任何生命体或整个生命历程之得以如此显现的一贯

的根本。不论显现成什麽样的生命体,或经营出什麽样的生命历程,所

谓的生命,平等地且贯通地就是生命。如果认为生命体虽然千差万别,

生命历程波涛起伏,但是任何生命体或整个生命历程之得以如此显现,

仍然有其根本上一贯的机制或道理,那麽,像这样一贯的机制或道理,

也可称为生命。

人生(human life):进入人类的生存环圈,以人的样貌或生命形态

出现於世界,从而经历的一生与生活。从入胎到死亡的期间,称为一生

a period of life),也就是生命历程的一个波段。一生并不等於生命,而

只是生命显现的一个波段。生命显现为一生,不见得都是人生,也可能

以猫或狗等生命形态出现於世界,而成为猫或狗的一生。26

26 例如,《杂阿含经?第298 经》,T. 99, vol. 2, p. 85b:「缘有?生者;云何为生?若彼彼众生,

彼彼身种类,一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缘生?老死

者;云何为老?‥‥云何为死?彼彼众生,彼彼种类,没、迁移、身坏、寿尽、火离、命灭、

舍阴、时到,是名为死。此死,及前说老,是名老死。」此外,参阅:Bhikkhu Bodhi (tr.),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vol. I,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00, p. 534.

180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生物(living creature):针对生命显现为生命形态,如果仅侧重或认

取当中活的有机体(living organism)的部分,也就是仅侧重生命的生物

显现的部分,包括生物构造和生物机能,就倾向於说成生物。针对生命

的生物显现的部分,如果看成物体(entity)、个体(individual)、或存在

者(being),并且取其组织与器官所组成的物质集合体(physical body;

material body),那样子的物质集合体,由於组装在带有血肉的存在者

corporeal, fleshly being),又称为肉体(physical body),简称为身体

body)。

生命体(living entity):针对生命显现为生命形态,如果看成物体、

个体、或存在者,连带地,就其构成要项,不仅采纳活的有机体的部分,

而且还重视感受、知觉判断、情意、意识、道德、精神、或灵性等部分,

就倾向於说成生命体、活的个体(living individual)、或活的存在者(living

being)。以生命为着眼,光是有机体、肉体、身体、或生命体,都不等

於生命, 而只是生命显现的一个波段用以短暂寄居的依托装备

equipments temporarily harboring a period of life)。

生命现象(phenomena of life):针对生命显现为生命形态或生命历

程,在可被一般世人觉察的范围,所觉察出来的情形。

生存(to live on; to be alive; livelihood; maintaining living activities):

维生或谋生的活动,亦即进行可持续存活於世间的活动。

生活(living):可和生存同义。如果要另做区别的话,则意指由於

活在世界,营造的所作所为,可用领域概念区分为个人生活、家庭生活、

亲友生活、城乡生活、日常生活、职场生活、休闲生活、文艺生活、道

德生活、宗教生活等。

死亡(death):以有机体为着眼,死亡意指生存活动所寄托的有机

体朽坏或行使不出其生物机能,以至於无法再充当生存活动的寄托;以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81

生命体为着眼,死亡意指生命历程的一个波段所仰赖的构成要项解散到

再也凝聚不出什麽样的生物机能。

(二)以生命观念化解死亡之迷思

在界说死亡时,有二个想法虽然颇为流行,却很容易造成观念的混

淆或困惑。

第一个想法,将活着和获得划上等号,以为活着就是获得,尤其是

获得所谓的生命;将死亡和丧失划上等号,以为死亡就是丧失,尤其是

丧失所谓的生命。然而,通常所用的得失概念,大都仅限於约定俗成或

法律的范围,狭隘且短暂,或只是相当主观的想法,站在讲说者片面的

立场,而很少着眼於生命历程,发而为严格的思辨。

如果以生命历程为着眼,不论活着或死亡,都是从生命显现的一个

波段认取出来的环节。在生命历程的一个波段,有机体不再行使其生物

机能,或者生命体的构成要项解散而不再行使其生物机能,走到这一个

地步,有切身关系的存在者就被认为死了。死亡,由於所谓的存在者都

死了,若就所谓的存在者而论,已谈不上失主,那叫谁去丧失什麽呢?27

活着,由於难免一死,到头来还是谈不上永久的得主,那叫谁去得到什

麽呢?死亡和活着,基本上无关乎丧失或获得。死活这二个概念,主要

的差别在於,所寄托的有机体是否还能行使其生物机能,或者所仰赖的

构成要项是否还能结合在一起以行使其生物机能。尤有甚者,一般世人

大抵难以得知存在者被认为死亡之後在生命历程的波段进展情形,若贸

然断言死亡的时候也跟着丧失所谓的生命,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假设,而

27 相关讨论,可参阅:Jack Li, Can Death Be a Harm to the Person Who Dies?,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2.

182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且极可能陷入相关概念搅混的泥淖。28 简言之,从生命显现的一个波

段,可认取出诸如出生、衰老、患病、死亡等环节;至於死亡,不仅谈

不上丧失什麽,而且谈不上丧失所谓的生命。

第二个想法,将活着看成本位,将死亡看成本位的不可逆,甚至看

成所谓生命的不可逆的终止(the irreversible cessation of life)。这大概受

到日常谈话所谓的醒过来、活过来、醒不过来、活不过来、去又回来、

来了又去这一类说词的影响。这一类说词,以空间式的图样,加上概念

上的相对配位,用起来好像很好理解,也很便利,不用白不用,至於是

否适切於表述称为死亡的情形,既严肃考量时间之轴线,又妥善顾及在

变化之流不断流逝的点点滴滴的环节,则不无可疑。

稍加检视,睡醒之後,并不是回到昨天醒着的时段;在历程波段的

进展上,没有哪一点或哪一段的睡眠会和哪一点或哪一段的醒着维持对

立的局面。日子只是一直在更替地过下去,无所谓哪一天或哪一个时段

是本位。同样地,以生命历程为着眼,寄托在特定有机体而称为活着的

时光,只是不断地奔流,既谈不上可以是什麽样的本位,基本上也无关

乎可逆或不可逆。

四、何谓哲学

要说明哲学意指什麽,最好的办法之一,可从哲学从事什麽样的工

作入手。做为专业领域,哲学的工作,表现在至少如下的五个要领。首

先,关切重大的课题,例如存在、变化、生成、灭亡、实在、认知、知

识、语言、真理、意义、价值、道德、美丑、圣俗、超越,而非只计较

28 例如,参阅:Douglas Dix, “What is Life? Prerequisites for a Definition,” Yale Journal of Biology

and Medicine 75/5-6 (September-December 2002): 313-321.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83

在鸡毛蒜皮的事情上。其次,锻链思辨的能力,进行严谨的探索、提问、

界说、厘清、推理、论证、诠释、理解、领悟、融会贯通、批判、评论、

对话、论辩,而非仅凭信念或妄下断言。第三,进行深入的探勘,从根

本提出疑问,追问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到底可以怎麽办,而非只逗留在

事情的表面。第四,发而为尽可能广大、普遍、或全面的推敲,而非只

局限在一时、一地、一人、一家、一国的情形。第五,寻求世界、思惟、

意义、和价值之出路,打通出路,带出尽可能高瞻远瞩的转化或开展,

而非仅止於接受现状,或受困在现状的错谬、纷扰、不安、或缠绕。

基於至少如上的五个要领,从事专业的探究活动,而且做得开来,

或做出一些成果,就重大的课题和议题,极尽理性思辨之可能,寻求或

导向真理之合理的评估(a reasonable estimate of the truth),表现出爱好

智慧和砥砺智慧的特色,因此得到哲学的称呼。29

 

五、何谓生命哲学

在界说生命和哲学之後,即可顺理成章地界说生命哲学。

总括来说,所谓生命哲学,以生命为关切的重心,展开哲学的探问

与思辨,从而形成的整套学问的钻研。散开来说,将构成哲学的至少五

个要领的活动──包括关切重大课题,理性思辨,深度探勘,普遍推敲,

打通出路──用在探讨生命,即可称为生命哲学。

随着学问的钻研整套做得出来,生命哲学,在学术领域上,也可成

为一门学科。30

29 相关讨论,可参阅:Nicholas Rescher, Philosophical Reasoning: A Study in the Methodology of

Philosophizing,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1, pp. 13-15.

30 本文的重点,在於界说生命哲学,以及预备将生命哲学打造成一门学科,而不在於介绍或讨

论某一位思想家有关生命的主张或见解。因此,例如,Henri Bergson 的学说,虽可参考如

184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六、生命和哲学的关系

一般世人或许不太习惯就生存於世这一回事多加思索。每一天多少

有一些活动或事情,而为求存活(in order to survive)或活得快乐、满意,

常常忙到晚上或玩到累了,然後就要睡觉。这样的日子好像理所当然,

因此很可能就那麽理所当然地沈浸在稍微肤浅的或未经检视的信念,传

递所在或所属团体的共同记忆,享受自以为是的感觉,却不见得讲说出

个所以然,或很有理路根据地显示所抱持的生命信念何以富於涵义,具

有价值,甚至的确是更佳的选择。

然而,在一生的某些时刻,或许因为特殊的生命际遇,置身於不常

碰触的情境,或者只是享受片刻的沈静思考,即相当惊讶於「为什麽会

活在这里」,「为什麽会活成这个样子」,「这样子活下去,最後会变成什

麽样子」,并且针对这些很根本的探问,试着从较为广大的脉络(the larger

context),检视生存活动所迸发的行为、情感、或想法;往较为大张的图

片(the bigger picture),或较为深刻的涵义,展开锲而不舍的探究,冀

望藉以理解出个所以然。这麽一来,就很可能走上生命哲学的路途,以

 

至於引动生命和哲学可能的密切关系。

语词上,生命哲学是由生命和哲学所组成的复合词。观念上,应有

必要略加解说生命和哲学之间的关系。这可分别从二个方向入手:其一,

生命之於哲学;其二,哲学之於生命。

下论着,却不在本文处理的范围:Suzanne Guerlac, Thinking in Time: An Introduction to Henri

Bergson, Ithaca: CornellUniversity Press, 2006; Daniel Herman, The Philosophy of Henri

Bergson,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0; Horace Kallen, William James

and Henri Bergson: A Study in Contrasting Theories of Life, New York: AMS Press, 1980;

Leonard Lawlor, The Challenge of Bergsonism: Phenomenology, Ontology, Ethics, London:

Continuum, 2003.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85

 

(一)生命之於哲学

生命之於哲学,在於引发哲学活动的惊讶、兴趣、或动力,进而成

为哲学关切的重心,或重要对象之一。广义上,生命的一切,是对哲学

全然开放的,都可鼓舞哲学的兴趣。狭义上,则有必要深入辨别,什麽

样的生命,或生命的什麽,较为切要於哲学的探究。

简言之,生命当中──或者生命本身,或者生命之显现的任何状态

或特徵──若能转成让哲学的要领使得上力的论题,亦即论题具有重大

性、思辨性、基本性、普遍性、或通达性,即适合哲学的钻研。

 

(二)哲学之於生命

哲学之於生命,就生命展开哲学的运作,以及因此可名正言顺地称

为生命哲学,在於不轻易接受或抛出几乎只是一己的愿望、偏见、利益、

或习性的东西,也不听命於任何权威或传统的宰制,而是赋予严谨且批

判的反思(rigorous and critical reflection)几乎最崇高的位置,尊重证据

的检视、程序的进行、论证的锤链、以及真理之评估,发而为思辨上的

专业、诚信、条理、和一致,并且坚持以如此锤链出来而够得上几乎最

好的理由为根据,形成或提出有关生命的信念或见解,藉以更加善巧地

思惟生命,进而养成有关生命更好的理解力。31

31 有关生命之於哲学,或哲学之於生命,可参阅:Jan Bransen, “From Daily Life to Philosophy,”

Metaphilosophy 35/4 (July 2004): 517-535; John Cottingham, Philosophy and the Good Life:

Reason and the Passions in Greek, Cartesian, and Psychoanalytic Eth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John Lachs, The Relevance of Philosophy to Life, Nashville: Vanderbilt

University Press, 1995; Fernando Savater, The Questions of Life: An Invitation to Philosoph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2; Mark Schmidt (ed.), Constructing a Life Philosophy: Opposing

Viewpoints, San Diego: Greenhaven Press, 2002.

186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七、厘清生命哲学和相关学科

就生命此一概念的界说,配合着相关概念的厘清,可收相得益彰的

效果。同样地,说明生命哲学意指什麽,也可搭配相关的学科,透过厘

清,以助成对照的理解。

如果将生命哲学当成一门学科,相关的学科其实不在少数,而且彼

此的重叠,有些可能还颇为可观。学科之间的交集和区别,虽然通常不

是那麽的一目了了然,也不见得已有学界的共识,但是若处理得宜,或

许有助於更加理解何谓生命哲学。和生命哲学相关的一些学科,初步选

定生物学、人生哲学、生命研究、生死学、死亡学;彼此可能的分际,

逐一铺陈如下。

生物学(biology):又称为生命科学或生物科学(life sciences),将

有机体的种类、层级构造、机能、起源、演化、以及与环境之间的互动

做为研究对象的各个学科的统称。32 此外,还可加上生物技术的应用,

包括生物医学(biomedical sciences)、生物工程(bioengineering)、基因

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随着分子生物学的进展与基因体定序(genome

sequencing)的重大突破,生物学和相当多的学科的关联,越来越密切,

其应用的层面,越来越广泛,而且衍生的问题,也似乎越来越棘手。

32 研究有机体的种类,包括生物分类学(taxonomy)、植物学、动物学、水生生物学

hydrobiology)、昆虫学(entomology)、微生物学(microbiology)。研究有机体的层级构造,

包括生理学、组织学(histology)、解剖学(anatomy)、细胞生物学(cytology)、分子生物

学(molecular biology)。研究有机体的机能,包括动物行为学(ethology)、神经生物学

neurobiology)、遗传学(genetics)、胚胎学(embrtology)、发展生物学(developmental

biology)、生物化学(biochemistry)、生物物理学(biophysics)、生物资讯学(bioinformatics)、

病毒学(virology)、免疫学(immunology)。研究有机体的起源与演化,包括演化生物学

evolutionary biology)、古生物学(paleontology)。研究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包括生

态学(ecology)、环境生物学(environmental biology)、生物地理学(biogeography)。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87

然而,首先,生物学所涉及的生命,往往局限在活的有机体的部分,

并未及於生命体的其它构成要项、生活的多样领域、或生命实践的高超

表现。其次,生物学几乎全然不碰触诸如生命意义、生命价值、或生命

目的等重大的哲学课题。第三,生物学采取的研究进路,以经验科学为

主,很少出之以哲学的思辨。至少这三点,即构成生物学和生命哲学极

大的分野。

人生哲学(philosophy of human life):所谓人生,乃进入人类的生

存环圈,以人的样貌或生命形态出现於世界,从而经历的一生与生活。

至於人生哲学,则为以人生为关切的重心,展开哲学的探问与思辨,从

而形成的整套学问的钻研。人生哲学通常会检视有关人生的各式各样的

断言或主张,探讨个别的或群体的人生处境、人生的由来与去向、人生

的安顿与失落、人生问题、人生观、人生意义与人生的荒谬感、人生价

值的冲突与抉择、人生目的、人生的现实与理想、人生修养,而如此探

讨的目的,在於更清楚认识、引导、规范、改善、或提昇人生。

然而,人生与生命这二个概念在涵义的差异,即影响到人生哲学和

生命哲学各自的视野,以至於提出的论题,和对於论题处理的着眼,彼

此之间可能出现极大的落差。如果误把人生哲学当成生命哲学,或误以

为生命哲学只是人生哲学的老套,由於没有事先认清人生和生命这二个

概念可能的分际,结果容易陷落在一些褊狭的格式,而依旧浑然不觉,

包括严重忽略世界还有极其多样的生命形态,抱持人类中心主义或人本

主义的世界观,以及先入为主地局限在生命显现的一个小小波段在论断

生命本身。

生命研究、生命学(life studies):得力於哲学、宗教学、人文学科、

社会科学、生物科学的视角、方法、或见解,以跨学科的方式,研究和

188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生命相关的课题,从而形成的学问。33 生命研究的优势,在於针对生命

课题,不以单一学科为限,而是从众多的学科出发,较有可能减少盲点,

形成更宽阔的视野,以及做出比较的或批判的论点。

在提出论题、展开思辨、和检视论点上,生命哲学可构成生命研究

最重要的支柱之一。此外,针对通常的生命研究虽然强调跨学科的进路

却往往将生命简化为有机体、人类、或人生的做法,生命哲学亦可发挥

救偏补弊的功能。

生死学(life-and-death studies):以医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

宗教学、哲学各自的方式,或以跨学科的方式,探讨生死所形成的学问。

生死当作复合词,意思相当模糊。生,单独使用,可指生命;用在

生死此一复合词,通常意指活着。例如,攸关生死大事,意指关系到活

着或死亡的事情。如果生死意指活着和死亡,则生死即不应和生命混为

一谈。生命可显现为生命历程,而死亡只是从生命历程画出的一个波段

再认取出来的一点或一个环节。生命显现的生命历程,在一个波段,包

括出生、活着、和死亡。因此,生命此一概念,虽然在语词上并没有带

着死亡一词,却比生死来得更根本,而且更广大。当前的生死学,大都

只针对一般世人的生死,在做综合的研究,这和生命哲学将研究对象拉

到生命本身,并且延伸生命历程的网络,从事尽可能深刻和广大的穷

究,以及在研究方法特重哲学的反思,二门学科之间的差异,还是颇

为显着的。

33 有关生命研究,可参阅:Masahiro Morioka, “Cross-cultural Approaches to the Philosophy of Life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 From Bioethics to Life Studies,” Genomics in Asia: A Clash of

Bioethical Interests?, edited by Margaret Sleeboom, London: Kegan Paul, 2004, pp. 179-199.

Available: (http://www.lifestudies.org/cross-cultural.html).

生命与生命哲学:界说与厘清 189

死亡学(thanatology):以个别学科,或以跨学科的方式,研究与死

亡相关的界说、经验、行为、言说、思想、情感、态度、伦理、仪式、

或风俗所形成的学问;亦可将探索的触角,往死後的情形延伸。

生命哲学当然重视死亡课题的哲学探究,却不以此为限。死亡学虽

然也纳入哲学的思辨,却不见得以此为主要的方法。

生命哲学和上述相关的一些学科之间,当然不是截然可分的,也不

具有任何的对立性,却不因此意味就该全部搅混在一起。经由适度的厘

清,初步的用意,在於助成学科之间对照的理解,以及从对照的看法,

更加认识生命哲学意何所指。

八、结论与展望

本文主要的工作,在於界说生命和生命哲学,并且阐明和相关概念

或相关学科可能的分际,不仅使生命成为哲学方法可施加界说的一个重

大概念,而且使生命哲学成为哲学的重大学科之一。

首先,有关生命概念方面。将学界最常见的标定在有机体的生命界

说,在形式上,分成列举式的界说和简要的界说,逐一整理其要点,展

开批判的回顾,并且拟定可推演出更好的生命界说的替代构想,以非固

着的和开通的做法,将生命界说为「使生命之显现得以成为如此的生命

历程之一贯的根本、机制、或道理」。这样的生命界说,可避免通常的生

命界说以有机体为着眼的褊狭、固着、和封闭之缺失,可更加清楚看出

生命和人生、生物、生命体、生命现象、生存、生活、或死亡等相关概

念的差异,而不至於混为一谈,以及更适合据以展开生命哲学、宗教哲

学、或佛教哲学的探究。

190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三十五期

其次,有关生命哲学方面。做得出生命和哲学之界说,要去界说生

命哲学,就显得相对容易,大致意指「以生命为关切的重心,展开哲学

的探问与思辨,从而形成的整套学问的钻研」。接下来,除了解说生命之

於哲学和哲学之於生命这双向的关系,而且在生命哲学和生物学、人生

哲学、生命研究、生死学、或死亡学等相关学科之间,做出适度的厘清,

使生命哲学意何所指,从对照的视角,可更加鲜明予以理解。

界说和厘清,在整个学术道路上,顶多只是跨出一小步。生命哲学

如果要成为哲学很有份量的学科之一,还有待全面设置课题范畴,以及

逐一提出切要的论题,不仅助成哲学的思辨在有关生命的论题展开一系

列探究的程序,而且和哲学之所以构成的诸如形上学、心态哲学、知识

学、和伦理学等学科,形成密切的交织。这些都是有待後续的努力,方

得以为继。

__

 

 
台湾大学哲学系  蔡耀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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