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12/20 10:57:13 喇嘛网 编辑部 报导
龙树认识论之研究 指导教授:方东美
哲学的内容,一般以知识论、形上学和价值论为三大科;但就哲学相对於诸般科学而应自求发展的独特性而言,实当以形上学为其核心。因为「形上学为讨论全体或一切实在事物之所共由之道,或普遍表现之原理的一种哲学。」如果哲学家在其研究领域中排斥了形上学,乃至知识论或价值论的研究不以形上学为其效用的目标或施设的依据,则其知识原理或价值原理的发现,自可解消於相关科学的分殊研究成果之中,哲学於此至多只是科学的附庸,它又何能负起批导人生价值、启发文化新机的责任?
方便地说,科学与哲学的主要分际,在前者以探求知识的「分化之道」为能事,後者则以追寻知识的「统合之道」为理想;此一理想的显露,也就是形上学第一原理的体现。从人类思想发展的进程上看,「知识的分化」与「知识的统合」乃始终奔竞交驰於相反相成的微妙趋势之中。这种「分合相即」的关系,恰如一树之枝叶扶疏与根深柢固的荣枯与共。因此科学知识的极端分化,同时也是哲学智慧的极端深化之契机。唯其人类的理性心灵具有一种「翕辟一如」的辩证性格,故能相应於科学、哲学之间「分合相即」的因待本质而保证其连理发展的平等价值。文明的危机,辄因科学或哲学的偏荣偏枯而起。
今天,无容讳言地是哲学的偏枯期。为人类自发的全体性智慧之所依托的形上学观念探险,正遭遇着科学主义所派生的认知论者「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的边撞侧击。就内在於人类生活本质中的价值理念之和谐而言,科学托辣斯的最大侵害,乃在它独断地否决了这种和谐所预设的形上学观念基础。处此各种科学化知识钻牛角尖式的偏锋发展氛围中,我们的心灵实已不自知地日趋於局促、歧离而贫乏:现代文明在其极一时之辉煌的科学光芒背後,实隐伏着人类知识「分合失调」的莫大阴影。
无疑地,要解除现代文明所面临的危机,根本之途就是重新发展形上学,以恢复哲学对诸般分殊知识的统合功能。此一重新发展之道,首在本诸「开放的心灵」,以最大的虚心深入东西方各家形上学,加以比观会通,从而抉择胜见,以为我们开创新义的张本。方东美教授於此曾指出形上学依其所立宗趣可大别为三:
一、超绝形上学(Transcendent metaphysics)
二、超越形上学(Transcendental metaphysics)
三、内在形上学(Immanent metaphysics)
第一种形上学又称为「超自然形上学」,其主要主张乃采取「本体」与「现象」对立的二分法观点,以为现实世界只是假象世界,唯有本体界才是最高的实在,本体界超绝於现象界。第二种形上学以为现实世界之上虽有一理想世界,但此理想世界并不超绝於现实世界。它不是「闻见之知」所能理解,但其秘密却可以一种叡智加以透视,在此观照下,如果有本体与现象之方便分位,则本体即现象,现象即本体,因此一切超越之价值理想,乃以回向现实为目的。第三种形上学则唯就现实之自然世界探寻其形上学原理,无本体与现象之差别,一切真实之价值理想,皆以现实世界为其落实之处。
就某一哲学家而言,其於上述三种形上学宗趣之取舍,往往随其所立理论之着眼层次与解释重点而有所不同。本论文所要阐释的龙树哲学,其形上学的主要宗趣乃反对超绝形上学而近乎超越形上学者。本论文之作,本以「龙树形上学研究」为题,因为笔者之主要关心乃在其「自性不可得」说的形上学意境之探索。唯因引释龙树诸论,其事甚烦,初稿虽然早在年前写就,但年来从事於此,修订再三而不能定稿,以其所涉问题既广且深,一时未敢自决,因此暂取所作前半部「导论」及「前形上学的认识论立场」两章,改以「龙树认识论研究」为题印成本论文。如实言之,笔者所释的龙树认识论立场,根本上乃为导向於其形上学思想而阐明者。至若後半部「自性三义及其不可得论证的方法学基础」、「八不缘起观」、「中道实相观」等三章一时虽不及定稿,但笔者仍粗举纲领,以「龙树形上学大意」为题撰为一章,殿於本论文之後,以为附录,俾便阅者知其认识论与形上学之密切连谊。
扼要地说,龙树认识论的要旨可以「自相不决定」一语赅之,更简要地说,其认识论之归趣即在於「自相不决定」中显诸法一相所谓「无相」。相对地,龙树形上学的要旨则可以「自性不可得」一语赅之,而其归趣则在显诸法「无生」之奥义。是「无相」、「无生」为龙树认识论与形上学之最高旨趣所在。然而审夫无相、无生二者,其实一义,何者?二者皆明「诸法实相」故。本论文第四章「实相论」约「无相」立言,盖就认识论之立场而说;若就形上学意境而言,则「实相」当从「无生」之义上发挥。
又本论文释龙树认识论时,所用材料偏重於大智度论,何以故?龙树言:「诸佛有二种说法,先分别诸法,後说毕竟空。」而智论乃详於「先分别诸法」者,故本论文以智论为本。若就「後说毕竟空」言,则当以中论为本,笔者原计划之第三章以下,即以中论为主。是取义有别,故所本论书有异耳。
如实地说,龙树哲学乃是原始佛教阿含教理之深刻化与大乘佛教初期般若思想之严密化的结果。在他所着诸论典中,一般以「中观论」一书为其根本论。由於龙树首揭「中观」一名,而龙树哲学之根本旨趣与论证方法又完全表现於此论中,是以後世皆以「中观」为龙树学之专名,因而本论文中,亦以「中观学」与「龙树学」为同义词。但同时应予注意的是,如果讲龙树哲学只重视「中观论」而忽视龙树的另一代表作「大智度论」,则在理论建构上一定会发生严重的偏颇。何者?中观论特详於八不论证以直显第一义谛毕竟空,而第一义谛当以俗谛为基础(说详本章第二节第二项),如果不先明了俗谛而迳言第一义谛,则此第一义谛所显示的将不是积极建立诸法的毕竟空,而是消极破坏诸法的断灭空。大智度论在此正是我们了解中论的基础,如上文所说,智度乃详於「分别诸法」者,而分别诸法正是俗谛的工作。因此完整的龙树学之代表作,实以中观论和大智度论为两大支柱。
本文章节目次如下: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引言;第二节龙树哲学的思想基础及其渊源,第一项空、缘起、中道的一贯义,第二项二谛说。
第二章范畴论:第一节「范畴」概念的确认;第二节十二范畴的安立,(一)有相,(二)知相,(三)识相,(四)缘相,(五)增上相,(六)因相、果相,(七)总相、别相,(八)依相,(九)一相、异相。
第三章共相论:第一节「共相」概念的认定。第二节九大共相的归纳,(一)体,(二)法,(三)力,(四)因,(五)缘,(六)果,(七)性,(八)限碍,(九)开通方便。
第四章不决定论:第一节九大共相的再透视,第一项「体」不决定义,第二项「性」、「相」、「力」不决定义,第三项「因」、「缘」、「果」不决定义,第四项「限碍」、「开通方便」、非决定义;第二节十二范畴的再批判,第一项「有相」不决定义(兼论时相、方相不决定义),第二项「知相」、「识相」不决定义,第三项「缘相」、「增上相」、「因相」、「果相」不决定义,第四项「总相」、「别相」不决定义,第五项「依相」不决定义,第六项「一相」、「异相」不决定义;第三节因待原理的再探讨,第一项相可相法因待不决定义,第二项上中下法因待不决定义,第三项燃可燃法因待不决定义。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研究所/62/硕士/研究生:游祥洲 指导教授:方东美
方东美教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文延伸阅读与研究资料库--全国博硕士论文资讯网 政治大学图书馆馆藏图书网站 国立台湾大学佛学研究中心
国立成功大学数位论文全文系统 台湾师范大学博硕士论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