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蚌寺洛色林多殿祖古仁波切蒞台弘法行程 札瑪堪祖仁波切-台北-除障超渡祈福法會 藏傳佛教寧瑪巴龍欽心髓傳承殊勝佛法課程
 
 
 
 
 
 
 
弘扬佛法 营销规划 公益VIP申请
 利美园地
网络数字佛学院快速搜寻
地区:
网络数字佛学院分类
精选显密信息
  the unseens tears of himalayan childrens 2
孔瑪智慧眼佛學會
孔瑪智慧眼佛學會
西藏婦女會Tibetan Women's Association
貢將仁波切 歷代轉世
無量壽佛學會
密宗龍欽佛學會
祖古仁欽2007行腳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4   
分享 打印 回响 推到Twitter  推到Facebook  推到Plurk 格鲁部落格總覽 阅读尺
加入会员 HyperLink 论文发表
更新日期:2010/06/01 12:24:08
學習次第 : 进阶

喇嘛网 日期:2010/06/01 12:23:13   编辑部 报导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3-4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四)2003322 (下午)

接下来看到第135页的倒数第六行,中间这个地方。又此所破,唯由宗派遍计之实有及略知实执,犹为未足。必须了解无始随逐传来、为宗派变未变心者共有之俱生实执,及彼所执之实有。之前我们谈到,在这个科判里最主要是希望能够了解所破的行相。所谓的所破,就是在证得空性的这一刹那,必须要破除所破,才有办法证得空性。既然要破除所破才有办法证得空性的话,必须要先了解何谓所破?以及心在缘着境,所执着的这个境,是以什麽样的方式来执着?所执着的,哪一分称之为所破呢?你必须要先了解。所以接下来就有谈到,「又此所破」如果所认识的所破,「唯由宗派遍计之实有及略知实执,犹为未足」,所认识的所破,如果只是宗派之间,他们透由「遍计」也就是透由宗派的教义,安立出来的实有,或者是宗派当中种种的实执的话,不管是遍计出来的「实有」,或者是遍计出来的「实执」,光是了解这部分的所破,是不足够的。既然光是了解这部分的所破是不足够的话,必须要了解哪一种所破呢?「必须了解无始随逐传来、为宗派变未变心者共有之俱生实执」,必须要去了解无始以来一直到现今,不管是有学宗派的行者,或者是没有学宗派的行者,心相续当中都共同拥有的俱生实执。所谓的「俱生实执」就是从无始以来,在内心就有的一种执着,这种执着称之为俱生的实执。之前透由宗派安立出来的执着,称之为遍计的实执。如果只是了解遍计的实执,而没有办法掌握俱生实执它的所缘,实际上藉此是没有办法破除真正的所破。所以必须要了解,俱生的实执为何?以及俱生实执之心,它是如何的来执着境界?在这之前必须要先探讨。「及彼所执之实有」既然它是俱生的实执,就表示这种执着,它所执着的境是实有的,这一分「实有」刚好就是这边所要谈的所破。

若未能解此,则虽以正理破其所破,然於无始随逐传来之实执全无所损。如果没有办法了解何谓俱生实执,以及这种执着它所执着的境界的话,「则虽以正理破其所破」可能会透由各式各样不同的正理,想办法破除所破,但是实际上这对於无始以来,所留下来的习气,以及这种执着是完全没有伤害的。必须要先了解到,内心的执着为何?这一颗心它在执着境的时候,是以什麽样的方式来执着?必须要先能够了解。如果只是透由思惟正理,就想要破其所破的话,这是没有办法断除内心的俱生实执。接下来正文又谈到,又应先解自身之实执,在认识俱生实执之前,必须要先了解到,在心相续当中的俱生实执为何?次当善知以诸正理直接间接破除彼境之理。在了解心相续当中的实执之後,既然它是实执的话,就表示它所执着的境界是实有的,也就是因为它所执着的境界是实有的,所以这种执着我们称之为实执。既然这种执着它所执的境是实有的,但实际上它跟诸法,也就是一切的万事万法所存在的方式是不相同的,所以才要用正理,透由直接或者是间接的方式,来破除实执它所执着的境界。所以这当中就谈到了,「又应先解自身之实执,次当善知以诸正理直接间接破除彼境之理」。以若唯作向外转之破立,则利益甚微也。如果在修学空正见的时候,只想透由各式各样的正理,来证成诸法是无自性,但是却没有将法的内涵转向於内心,而只是将它指向外的话,实际上做这样的事情,对於你自己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帮助。这当中有谈到所谓的「破」跟「立」,所谓的「破」,就是透由种种的正因,来破除他方所提出来的论点,「立」就是立下自宗。如果修学空正见,只是透由正理来破除他人所提出的论点,而立下自宗的话,实际上这对於要减轻内心的实执,或者是想要根本的断除它而言,是没有太大的帮助。所以最後就讲到,「则利益甚微也」这样的学习方式,并没有办法产生相当大的利益。

此中若能善知自续应成中观两派所明,乃能善辨所破差别。释此分二,以中观而言,可以分为中观自续派以及中观应成派这两派。在认识所破时,如果能够善巧的了知中观自续,以及中观应成这两派的不同见解的话,「乃能善辨所破差别」这个时候你能够清楚的分辨「何谓所破」。因为中观自续派所提出的所破,称之为粗分的所破,应成所提出来的所破,是细分的所破,如果能够仔细的分辨中观自续以及中观应成这两派的论师,他们所提出来的粗细两种所破的话,才能够了解何谓最真实的所破。「乃能善辨所破差别。释此分二:」接下来就是分成中观自续以及中观应成这两个部分。

癸二、明了知真实之障(二)135

          子一、明自续中观派之实执(三)

            丑一、明实有与实执136

            丑二、以幻事喻明观待世间之实妄137

            丑三、法喻合释139

          子二、明应成中观派之实执(二)139

丑一、明实有与实执136

接下来看到第136页,这当中分为「明自续中观派之实执」以及「明应成中观派之实执」。自续派所谈到的实执是粗分的实执,应成派所谈到的实执是细分的实执,所以必须要先了解,「实执」是什麽样的一种执着?它是如何的来分粗分以及细分的执着?所以这当中就分为,「明自续中观派之实执」以及「明应成中观派之实执」。初又分三,第一个科判又分三:一「明实有与实执」,二「以幻事喻明观待世间之实妄」,三「法喻合释」。今初,首先看到第一个科判「明实有与实执」。在这个科判它最主要是谈到,必须要能够了解中观自续派所提出来的实执的话,在这个地方,我们就必须要先认知,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实执它所执着的境界为何?这种执着它所执的境是「实有」,所以就必须要了解何谓实有?了解了「实有」之後,才能够了解执着实有的境,称之为「实执」。

接下来看到正文,自续派之论典,於所破多未明说。在中观自续派的论典当中,并没有清楚的谈到所破的内容,所以「於所破多未明说」。唯《中观明论》释世俗有, 在中观自续派的一本,名叫做《中观明论》的这本论典,它有解释到,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何为世俗有?可就其违品之有,知其何为胜义有或真实有。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他们会认为「世俗有」以及「胜义有」这两者是相违的。如果一法它是世俗有,就表示它是胜义无。所以在《中观明论》里它有清楚的解释到,何为世俗有?透由解释了世俗有,「可就其违品之有」既然已经了解了世俗有,就可以从世俗有的相违点,来了解何为胜义有。所以「可就其违品之有,知其何为胜义有或真实有」,所以从「世俗有」的相反方向,就能够了解中观自续派是如何的来阐释「胜义有」以及「真实有」的。

之前的这一段有谈到,在中观自续派的论典里面,并没有清楚的来解说「何谓所破」的内涵。在《中观明论》的这本论着当中,有阐释到「何谓世俗有」。透由了解「世俗有」之後,就可以了知,与世俗有相反的法,就能够称之为「胜义有」,透由这一点来了解中观自续派所谈的所破。在《中观明论》这本论典当中,它是如何的来解释世俗有的呢?我们先将这段文念过之後,以下会作解释。如彼论云:「於无真实性事,增益违上行相之乱觉,名为世俗,此能障真或由此能蔽真实故。如经云:法生唯世俗,胜义无自性,於无性错乱,说明真世俗。从彼所生,由彼所显现,所见一切虚伪之事,名为世俗。此复由无始错乱习气成熟增上而生,由此能於一切含识,示现似有真实事性令见为有。故由彼等意乐增上,安立一切虚伪性事,名唯世俗有。」以上的这一段文就是在《中观明论》的这本论典所讲到的,所谓世俗有的内涵。接下来宗大师他就做了解释。

乱觉以上,首先他解释了「乱觉以上」的这一句话,也就是「於无真实性事,增益违上行相之乱觉」,这一句话是什麽意思呢?明於胜义无自性错乱为有之义。「乱觉」就是一切的诸法,并没有真实的本性,所以「於无真实性事」一切的诸法它并没有任何的自性,它并不是如此的真实。「增益违上行相之乱觉」但是我们的心在缘外境时,会对外境作增益。所谓的「增益」,就是它没有自性,我们会认为它是有自性的,这一点称之为增益。所以这种感觉,这种心识,它是错乱的。所以「乱觉以上,明於胜义无自性错乱为有之义」,对於没有任何胜义,或者是没有自性的一法,透由错乱的心,会认为它是有自性、有胜义的,所以这一颗心可以称之为错乱识,又称之为乱觉,这就是「乱觉以上」的涵义。

接下来,从「名为世俗」至「蔽真实故」,明真世俗之义。之前已经解释了「乱觉以上」的这一句话,接下来「名为世俗,此能障真或由此能蔽真实故」,这一段话是什麽意思呢?「明真世俗之义」,这一段它最主要就是谈到了真实的世俗,也就是之前的这种乱觉,它称之为真实的世俗。之前的「乱觉」就是对於外境,没有办法了知的心,诸法在无自性的状态,要是你执取它是有自性,执取它是完全真实独立的话,那这一颗心我们称之为乱觉,这一颗心它又名为「世俗」,这当中的世俗是谈到了真实的世俗,所以宗大师做了解释「明真世俗之义」。为什麽要称这一颗心为「真实的世俗」呢?是有它的内涵的。世俗是能障义,谓能障蔽真实也。所谓的世俗,它是有「蒙蔽」,或者是有「遮止」的意思。为什麽称这一颗心它为真实的世俗?因为内心有这一颗心的缘故,所以让我们没有办法正确的看到真实义,所以它是蒙蔽真实义的心,称之为真实的世俗。这种蒙蔽的方式,就比如在一个东西上放上一块布,或者是拿东西包起来,因为这层布,或者是外面的这层东西,我们没有办法看到里面的东西。所以外面这块布,它有遮蔽,或者是障蔽的作用,也就是因为它的缘故,没有办法看到这个东西,它最究竟的面貌。相同的道理,为什麽没有办法了知空性呢?为什麽没有办法了知真实义?也是因为我们的心,被这个东西所蒙蔽住了。所以被这颗错乱的「世俗心」所蒙蔽的缘故,所以没有办法看到真实义,所以它又称为真实的世俗。也就是因为世俗之心,让我们没有办法看到真实义,所以「世俗是能障义」,世俗它是什麽意思?这当中的世俗是有能障的意思。「能障」就是障碍的意思。它障碍了什麽呢?「谓能障蔽真实也」,它障碍的就是,障碍让我们没有办法看到诸法最究竟的本质,也就是无自性的内涵。

接下来看到下一段,从彼实执所出生故,由彼实执现似实有。能见彼者是分别心,非是根识,之前有谈到世俗之心,因为它的缘故,而蒙蔽了我们的内心,让我们没有办法看到诸法它最究竟的本质。「从彼实执所出生故」藉由错乱之心,对於任何的境界会生起强烈的实执。「由彼实执现似实有」因为内心有一种强烈的执着,所以会认为一切的万事万法,它都是实有的。「能见彼者是分别心,非是根识」,执着诸法都是实有的这一颗心,是内心的分别心,并非根识。所以必须要先了解到,「意识」跟「根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所谓的分别心,它是意识,并不是根识。根识就是藉由「五根」所生起的心识,称之为根识;透由「意根」所生起的心识,称之为意识。所以执着外境为实有的心,它是意识,而且是分别心;这种分别心,它并非根识,而是意识。简单的来说,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中观自续派他在谈到所破的时候,他讲到一切的万事万法是必须透由「心」来安立的,在「心」安立境的同时,它能够承许境界是「有自性」,而且是「由自方成立」的。如果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一法在形成是不需要透由「心」去观待,它就能够由自方成立的话,这就是中观自续派他们所谈到的所破。中观自续派所谈到的所破,只能由分别心去执着它,而不能用根识,也就是一般的五根识:眼识、耳识、鼻识…一般的五根识,所没有办法去执着的。执着所破的心,它是分别心,而且也是意识。也就是说,从错乱的心会生起实执,透由实执你会认为一切的万事万法都是实有的;执着外境是实有的心,实际上它的本质是分别心,并不是五根识。

与《二谛论释》之所破实有非根识所见义同。之前有谈到,执着所破,或者是执着外境是实有的心,它是分别心,并不是五根识,这一点与《二谛论释》的这本论着所谈到的内涵是相同的。在二谛的论释有谈到,「所破实有非根识所见」所破或者是实有,并非五根识所能够看见的。所以之前宗大师所提出来的论点,跟《二谛论释》所提出来的论点是相同的。总而言之,我们必须要了解到,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实有」就是自续派他们所认为的「所破」。这当中的「实有」是什麽样的状态呢?所谓的实有,以中观自续的角度而言,他会认为「境」的存在,是必须透由「心」跟「境」这两种因缘,才有办法形成的。一方面透由「心」去安立境,一方面在「境上」它必须要「有自方成立」的这一分,这两分要是形成的话,才会有所谓的境界。在这样的论点之上,如果你安立一法,它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它就能够在境界之上形成的话,这一点是中观自续派所认为的实有,也是所破。「所破」以中观自续的角度而言,他们会认为,所破是一般的五根识所没有办法执着的,执着所破的心是内心的分别心。

从「此复」至「而生」,明彼实执是俱生执。接下来再看到正文,「此复由无始错乱习气成熟增上而生」这一句话是什麽意思呢?「明彼实执是俱生执」,这种执着并不是透由修学宗义之後而产生的,这是无始以来透由错乱的心识,所留下来的习气成熟增长之後,而显现出来的,所以这种执着,我们称之为是俱生执。「俱生」就是无始以来,你一出生就会带来的执着,称之为俱生执。「遍计执」就是在修学了宗义之後,透由宗义的内涵所生的执着,我们称之为遍计执。所以之前为大家介绍的这种执着,也就是分别心,也就是执着着所破的分别心,它是俱生的执着,是无始以来习气所累积形成的。

接下来看到下一段,故云「於一切含识」,彼等含识之意乐,非唯分别心,亦有无分别心。这样的分别心,也就是意识,是透由过去的习气累积而形成的,故云「於一切含识」。「一切」藏文版的原文来说,是讲到一切的有情众生都拥有的。只要在生死轮回流转,不管是人,或者是一般有情众生心相续当中,都会有这种俱生的实执。这种俱生的实执,是过去错乱的习气成熟所形成的意识,所以「於一切」就是包含着轮回当中的这一切有情众生。「彼等含识之意乐,非唯分别心,亦有无分别心」,「一切」就是一切的有情众生,「含识」他所含的识,可以分为「分别心」以及「非分别心」。「彼等含识之意乐」,所含的识,是包含着分别心以及非分别心的。因为之前有谈到,以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他们会认为「境」是透由「心」去安立的,不仅透由心去安立,在境界的那个方位,也是存在「有自性」,而且「有自方成立」的这一分。在两种因缘聚集时,才会认为这一法是存在的。如果一法的存在,缺少了其中一者,不管是心的安立,或者是自方成立,要是缺少一者的话,实际上诸法都是没有办法安立的。安立境的心,可以分为分别心以及非分别心,分别心就是如同之前所谈到的,可以透由意识来安立境界;另一种非分别心,就是谈到了根识,可以透由根识的力量来安立境界。所以以中观自续的角度而言,安立境的心是包含着分别心以及非分别心。

由彼二种心增上安立为有,所以透由这两颗心它会去安立境界,不管是意识,或者是根识,实际上这两种心所安立的境,以自续的角度而言,都会认为这一法是存在的。非胜义有之诸虚伪事,这种有的方式,并不是所谓的胜义有,名「唯世俗有」者,如果透由「根识」,或者是透由「意识」,能够去安立境界的话,诸法它所存在的方式,就是世俗有,并不是胜义有。非胜义有之诸虚伪事,名「唯世俗有」,一切的诸法它虽然是虚妄的,但是它是存在的,而存在的方式是「世俗有」,而并非「胜义有」。

即「法生唯世俗」之义,之前有看到经中的一段话,就是「如经云:法生唯世俗,胜义无自性」,一切的万事万法它的生灭,唯是世俗有,它仅仅是世俗有;胜义无自性,因为它是世俗有的缘故,所以它并没有任何的胜义,也没有任何的自性。所以在这一段文有特别强调,诸法它是世俗有,而它是世俗有的方式,是透由世俗的意识以及根识去安立的缘故,所以称之为世俗有。所以名「唯世俗有」者,即「法生唯世俗」之义。非谓於实执世俗中有也。世俗有的这种「有」法,并不是在世俗的实执当中而拥有的。世俗有的世俗,就是一般凡夫内心的意识以及根识,透由意识以及根识的力量,能够安立外境是存在的。安立的心,它并不是实执,而是一般人心相续当中的名言识,也就是意识跟根识,所以「非谓於实执世俗中有也」。在这个地方先休息十分钟。

接下来看到下一段文,由是当知,之前《中观明论》这本论典的原文相当的艰深,所以解释起来也是很难去了解,虽然已经看到了它的解释,可能对这内涵并不是相当的清楚,所以最後宗大师就做了结论,也就是说不管以上的这一段文,是懂或者是不懂,你必须要了解到,这段文最主要表达的内涵,就是以下的这段话。由是当知,若谓非由於心显或由心增上,之所安立,而是彼义自体中有,即是实有、胜义有、真实有。若执彼有,即是俱生实执。所以从这一段文,必须要能够了解到「非由於心显或由心增上」,以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他们会认为一法要形成,必须透由心跟境这两者结合之後,才有办法形成。如果你认为一法在安立时,它是不需要透由心来显现,或者它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的话,这个时候你所执着的方式,就是执着「境」它为实有,或者是胜义有,或者是真实有。所以「非由於心显或由心增上」就是你要是执着一法,认为它是不需要透由心去显现,或者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这一法它就是存在的话,「而是彼义自体中有」认为在它的那个方位,不透由心就能够形成的话,「即是实有、胜义有,或真实有」,这种执着境界的方式,在中观自续派,会称之为实有,或者是胜义有,或者是真实有。但是不管是实有也好,胜义有也好,真实有也好,实际上这一些都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会认为境要形成,必须透由心跟境这两者和合,才有办法形成。如果你认为境界所存在的方式,是不需要观待心,而在境界的那个方位它就能够形成的话,实际上这些并不存在,所以它称之为实有、胜义有,或真实有。「若执彼有,即是俱生实执」,如果心在执着境界,认为境它是实有,或者是胜义有,或者是真实有的话,这样的执着在这个地方称之为「俱生」的实执。

之前有谈到,以中观自续的角度而言,他们在安立境界时,是必须要透由「心」观待「境」,也就是这两种条件都具备,才会认为「这一法是存在」的。举一个简单的譬喻,譬如透由眼识,会看到外在的形形色色,这一类称之为色法。所以「色法」它会在眼识形成,是必须要具备有众多的因缘。刚开始的时候,眼识是必须要看到外境的色法,并且在看到外境色法之後,要了解所看到的东西,它叫做什麽名字?也就是它的「名言」是如何去安立的?如果没有看到外境,或者不了解它叫做什麽名字的话,没有办法在内心生起对它的感受。比如以瓶子而言,如果想要在内心生起这是瓶子的心,也就是想要生起瓶的感受的话,必须要先看到瓶子。并且在看到瓶子之後,透由内心的力量,了知这个东西它叫做瓶子,也就是了解它的名言,如果这些条件都具备,才能够在内心生起瓶的感受。所以从这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切的万事万法,都是透由心去安立的;安立的方式,不管是透由眼根识,或者是透由意识。比如眼睛,我们的眼识它能够看到瓶子,在看到瓶子之後,透由意识(分别心),能够安立「这个东西它叫做瓶子」,所以一切的万事万法,它都是透由「心」去安立的。

如果你认为一法,它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就能够形成的话,这种方式,以中观自续的角度而言,会认为这是所谓的实有,或者是胜义有,实际上这是不存在的,因为一切的万事万法,到最後还是必须透由心去观待,透由心去安立。所以中观自续的所破,最主要是强调所谓的实有,或者是胜义有,所以你必须要先了解到,中观自续派它是如何的来解释所谓的实有,也就是他宗所认为的所破。这当中就分为,比如眼识它可以看到色法,而耳根识能够听到声音,鼻根识能够嗅到种种的香味,或者是种种的气味。实际上这一法它能不能够形成,最主要是要观待「正量」能不能够证成它。「正量」就是不颠倒的心识。如果这一法,它透由正量能够来证成,就表示这一法是存在的;相反的,如果这一法没有办法透由正量来证成,就没有办法安立它是存在的。既然「法」它存在与否,是必须要观待心的话,我们就可以推论说,一切的万事万法,到最後还是必须要透由心去安立,如果这一法没有办法藉由心去安立,它就是不存在。如果你认为它是不需要藉由「心」去安立,它又是存在的话,那这样的执着境的方式,就称之为「执着实有」,也称之为「实执」。

总而言之,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他们会认为诸法是「有自方成立」的,也就是一切的万事万法是有自性。「有自性」的这一点,是必须要观待心,它才有办法形成;如果没有办法观待心,它有自性、有自方成立的这一点,还是没有办法形成出来。所以自续派的论师,他们会强调,一切的万事万法是有自性,而且它是自方成立;它是自方成立的这一点,也是必须要观待「心」去安立的。如果它的形成是不需要观待心的话,会有什麽样的过失产生呢?比如你在路上看到一个陌生人,当你看到这个陌生人时,不会生起「他是某某某」的心。为什麽没有办法生起这一颗心?你明明看到这个人,为什麽没有办法生起「他是某某某」的心?这就表示因为我们的心,还没有办法去安立这个境界。他是印度人,或者是他是从某一个地方来的人,当我们还没有办法了解,他是从哪一个地方来?或者是他叫什麽名字?纵使你能够看到他的外貌,还是没有办法生起「他是哪一国人」的心,或者「他叫什麽名字」的心。所以「他是某某某」的这种状态,是必须要透由心去安立之後,才有办法形成出来的;并不是「外境」,也就是这个人形成之後,你就能够感受出来的。「他是某某某」的这一点,是必须透由你的心去安立,比如他叫做什麽名字,当你了解之後,你才会在这个人之上,透由心的力量而去安立这个境界,这个境界才有办法在你的内心生起。如果你没有办法透由心的力量去安立他的话,纵使你看到外境,但是你对他不会生起任何的感受。

中观自续就是以这种角度,来阐释诸法它是有自性,而且有自方成立的。而且它有自方成立的这一点,是必须透由心去安立,它才有办法形成,如果不观待心,境界是没有办法形成的。所以观待的心,或者是安立的心,以境界而言,它可以分为现前境,就是现前分;或者是隐蔽分。所谓的「现前分」,或者是「现前境」,就是一般能够感受到的境界,我们称之为现前境,或者是现前分。「隐蔽分」就是透由五官,或者是一般的感受没有办法感觉的,比如像无常或者是无我的内涵,是必须透由不断的去思惟之後,才有办法去感受到;所以这种境界,是必须透由分别心去安立的。

之前所谈到的现前境,也就是一般普通的境界,不管是色、声、香、味、触,这些境界称之为现前境。这种境界是可以透由眼根识,或者是耳根识,就是五种的「根识」来安立。对於比较细微的部分,比如无常,或者无我的这一些,它是必须透由「分别心」才有办法安立的。所以不管是透由根识,或者是透由分别心,我们会发现到,在安立一个境界,这个境界要在内心形成时,是必须要透由「根识」,或者是透由「心」去安立,它才有办法形成。这就是中观自续派在阐释中观正见时,最基本的论点。他会认为诸法是有自性,而且有自性的这一点,是必须要观待心;如果不观待心,而能够安立境的话,这种境界就称之为实有,但是这种境是完全不存在的。但是当我们的心在执着境时,都会认为境界它是如此的真实;不会认为诸法在形成时,是必须透由「心」去安立的,会认为它是很独立的,在它的那个方位就形成出来。如果你在执着境界,是透由这种方式在执着的话,实际上你就是在执着所谓的「实有」,或者是执着「所破」,这一点是必须要避免的。

之前的这一段文,因为它的文义相当深,所以你们可能对之前的这一段文,并不是很了解。但是这段文,它最主要谈到的内涵,就是谈到你必须要了解中观自续是如何的来安立境,尤其是心安立境的方式,你必须要能够了解。透由心安立境,你才能够了知,不藉由心去安立的境称之为「实有」,执着实有的心称之为「实执」。

接下来,《中观明论》云:「言胜义无生者,谓由真智不能成立诸法生也。」准此可显,若观真实义智而能成立为生及有者,即胜义之生有。此与前说,复云何通?他宗提出问难,因为之前以自宗的角度,有谈到「何谓所破」的内涵,也就是胜义有无的内涵。以自宗的角度他会认为,不管是实有,或者是胜义有,或者是真实有,这一些都是不存在的。既然这些都是不存在的,他宗就会提到,在《中观明论》有谈到胜义有的内涵。所以「言胜义无生者,谓由真智不能成立诸法生也」,他会认为在《中观明论》的这一段,是间接的阐释到「有胜义的」。《中观明论》的这段原文它是谈到,「言胜义无生者」并没有胜义的生灭。「无胜义的生灭」就是讲到,一般的生灭,在「真智」也就是证得空性的智慧,在真智它是没有办法显现一般生灭的。所以从这一句话的背後,他会认为有一类的法,它是能够在证得空性的智慧的那一方而显现出来,如果没有这一类法的话,根本就不用特别的强调生灭这一点。所以「言胜义无生者,谓由真智不能成立诸法生也」。

这个地方再说一次,以他宗的角度而言,他会认为并没有胜义的生灭,所以「言胜义无生者」也就是没有胜义的生。为什麽没有胜义的生?因为所谓的生,它在胜义的心识,也就是证得空性的智慧当中,是没有办法显现的,所以称之为「它没有胜义的生」。从这个论点,他宗就会认为,既然「生」它在心识之上没有办法显现,就表示有另外的一种法,能够在心识上显现出来;如果有另外的一种法,能够在心识上显现出来的话,这一种法应该称之为胜义有才对。所以如果「胜义有」它是能够安立的话,你之前怎麽能够说,胜义有是不存在的呢?他宗会提出这种问难。所以「准此可显,若观真实义智而能成立为生及有者,即胜义之生有」,所以从《中观明论》的这一段话,他会认为透由证得空性的智慧,要是能够安立所谓的「生」,或者是「有」的话,就表示它是胜义有,而且这种「有」是胜义的生,或者是胜义的有。「此与前,复云何通?」这跟你之前所谈到的「胜义有是不存在」的这一点,是有什麽样的不同呢?他宗就问到。

答:诚如所问,当知於所破所加之胜义简别,有二胜义:这个时候自宗就回答说:在破除所破时,会谈到所谓的胜义,也就是胜义有,或者是胜义无,但是你必须要先了解到,「胜义」又可以分为两种,就是有两种不同的胜义。一、以闻思修三种理智为胜义,如上所说,即由彼不成者。第一种的胜义就是,以闻思修三种理智为胜义。闻思修三种理智,就是对於空性所生的闻慧,以及对於空性所生的思慧,相同的对於空性所生的修慧,这三种智慧,如果你安立它为胜义的话,透由这种胜义是能够安立法的存在。二、以非由心增上安立,而是彼义自体中有,为胜义有。第二种胜义就是如同之前所谈到的,要是你认为一法它存在的方式,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认为它就能够形成的话,实际上这种法它就称之为胜义有。

凡前种胜义及彼所成就,皆可是有。以第一种胜义的角度而言,第一种胜义是谈到,证得空性的闻思修三种智慧是存在的,这是自宗所承许的。既然这种智慧它是存在的,就表示在这种智慧之上,境是有办法安立的。比如空性在这三种智慧的那个方位,就有办法安立出来,所以「凡前种胜义及彼所成就,皆可是有」,第一种的胜义它是存在的,不仅仅第一种胜义它是存在的,它所安立的法也是存在的。比如说透由闻思修这三种智慧,它能够安立空性之法,所以不管是胜义,或者是胜义它所安立的法,「彼所成就」就是它所安立的这些法,都是存在的。後种胜义及彼中有,皆定非有。第二种胜义是谈到,如果一法它形成的方式,是不需要观待心就有办法安立,这种状态称之为胜义,但是实际上以自续的角度而言,这是不存在的。所以「後种胜义及彼中有,皆定非有」,这种胜义,或者是透由这种胜义所安立的法,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胜义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的胜义它是存在的,并且透由它所安立的法也是存在的;第二种胜义它是不存在的,所以透由它所安立的这一切法,也是不存在的。所以在这个地方,胜义又可以分为两大类,这两者之间有什麽不同,你必须要能够作分辨。

之前有谈到,胜义它又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的胜义就是谈到了,缘着空性的闻思修三种智慧,如果你是以这种角度来解释胜义的话,这种胜义它是存在的。不仅仅这种胜义它是存在的,透由这种胜义所安立的境界也是存在的,因为透由缘着空性的闻思修三种智慧,它能够安立出空性的这种境界。所以它本身,或者是它所安立的境界,这两者都是存在的,这是第一种胜义。第二种胜义是谈到,一法要是在不观待心的状态,它就能够形成,这是一种胜义,但是这种胜义并不存在;而且透由它也没有办法安立法,因为一切的万事万法都是必须透由心去安立的。所以刚开始必须要分辨,胜义又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存在的,第二类是不存在的。

接下来看到下文,以是,若後胜义中有,则前胜义中亦决定有。透由之前简单的来分辨两种胜义之後,「若後胜义中有」如果第二种胜义是存在的话,「则前胜义中亦决定有」这种有法,在第一种胜义的状态,一定能够显现出来。第二种胜义就是不透由心,境就能够存在,这种胜义方式,在第一种的胜义,也就是三种智慧的状态,也能够显现出来的。为什麽会这样说呢?如果一法它是不需要观待心,而境就能够呈现的话,这一点它能够成为诸法最究竟的本质。如果这一点形成的话,就等於它能够被证得空性的闻思修三慧所了解、所成立。所以如果第二种胜义是存在的话(这是一种假设),它要是有的话,这种有法在第一种胜义,一定能够显现出来。

然执有前者,非俱生实执。但是这种执着,并不能够称之为俱生的实执,其俱生实执,必须执後者为实有也。以中观自续的角度而言,它会谈到俱生的实执,这种俱生的实执,是不是你要缘着这两种胜义中的第一种胜义而生的实执呢?并不是。所以「然执有前者,非俱生实执」,这种执着不能够称之为实执。所谓的实执,它所执着的境,必须是以第二种胜义为主,也就是不需要透由心,境就能够形成的这种胜义,所以「其俱生实执,必须执後者」,也就是第二种胜义,才有办法生起这边所谓的俱生实执。颇有未能辨别此二之差别,於明所破时,便谓堪忍正理观察、或堪观之事,为所破量齐。如果你没有办法分辨这两者的差别,你就会认为透由正理,破除其中的一种胜义,另外一者也没有办法安立。但是实际上,这两种胜义是必须要作区分的,第一种胜义是存在的,第二种胜义它是不存在的,所以透由正理,我们必须要能够破除第二种的胜义。如果你没有办法分辨第一种,以及第二种胜义之间的差别,在破除其中一者的当下,你会认为一者它是不存在的。「便谓堪忍正理观察」或者有一种状态,如果第一种胜义是存在的话,你也会认为,第二种胜义也是存在的,但是实际上这两者都是过失。你不能够因为,破了其中的一者,另一者也需要破;或者是安立了其中一者,而另一者也要安立,你不能够以这种角度,来阐释这两种胜义的差别。

由此,或说胜义非有,或说是实有,异说竞起(5)。如果你对於之前这两种胜义,没有办法作区分,有可能你会认为,胜义谛它是不存在的。「或说胜义非有」有可能你会认为胜义谛它是不存在的,「或说是实有」要不然你会认为它是实有,但是实际上这些都是错误的论点。这当中5旁边有做符号就是「误说竞起」,这几个字它最主要代表的内容就是,如果你没有办法分辨这两种胜义的差别,有可能会产生两种的过失。第一种你有可能会认为,二谛当中的胜义谛是不存在的,或者是你会认为它是实有的。若能善辨前义,要是你能够如理的去分辨两种胜义的差别,则知说实性中无,胜义中无,与说法性是有,法性即实性,即胜义,都不相违也。如果你能够作如理的分辨,就能够了解,在第二种胜义的状态,是绝对没有办法安立诸法的。所以「说实性中无,胜义中无」,这当中的胜义是第二种的胜义,这种胜义是不存在的。并且你在宣说诸法是没有胜义的当下,「与说法性是有」虽然法它没有任何的胜义,它也没有任何的自性,但是法它最究竟的本质,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胜义谛是存在的。「与说法性是有」这当中的「法性」就是诸法它最究竟的本性。所以诸法它最究竟的本性,就是讲到了胜义谛,虽然它没有胜义,但是胜义谛是存在的。「法性即实性,即胜义,都不相违也」,这种法性是存在的。这跟之前所谓的胜义无,这两种论点是绝对不会产生相违。           

丑二、以幻事喻明观待世间之实妄137

接下来看到第二个科判,「以幻事喻明观待世间之实妄」,之前就是以论典的这一段文来阐释所破,也就是中观自续,他是如何的来解释所谓的实执,以及实执它所执着的境界。这一段文相当的艰深,所以可以透由第二个科判的譬喻,来了解中观自续派的论师,在阐释诸法它是透由心去安立,是用什麽样的方式来作譬喻的。接下来看到第二个科判。欲知何为以心增上安立或不安立为有,由彼幻喻即易於了知。我们怎麽能够知道,心它到底能不能够安立境?或者是心有没有在安立境?「由彼幻喻即易於了知」,透由以下的这种譬喻,你就能够很容易、很清楚的了解。是透由什麽样的譬喻呢?透由幻喻。所谓的「幻」,就是像魔术这种幻化现象。

接下来就仔细的讲到这譬喻。如幻师变木石等为象马。即彼幻师与眼识迷惑之观者,及眼识未迷者之三人中,譬如有一位魔术师,也就是幻化师,他会将木头或者是小石头,透由持咒,或者是种种的善巧方便,将它变成大象,或者是马。实际上他所变现出来的这一切,并不是真实的象,或者是真实的马,它只是变现出来的,所以这一切是虚妄的。在这种虚妄的影像当中,会有三种的人,「即彼幻师」第一类的人就是魔术师他本身。第二类的人就是「眼识迷惑之观者」,有一些旁观者,因为他的眼识被咒术迷惑的关系,所以他会看到某一些奇奇怪怪的境界。第三类的人「眼识未迷者」有一类的人,他的眼识没有被迷惑。这三种的人,他们看到境的方式,或者是执着境的方式,并不相同。

初唯见为象马而不执为象马。这三种人里面第一种人,就是魔术师他本身,因为他自己在变魔术,所以他能够看到象跟马,但是他并不会执着「它是一头大象」,也不会执着「它是一匹马」,因为他知道这一些都是我变出来的,所以这些不是真的大象,也不是真的马。

第二类的人,「眼识迷惑之观者」如果有一些旁观者,他的眼识被迷惑的话,他会认为看到了真实的大象,以及真实的马,并且会对这种境界生起强烈的执着,会认为那个方位有一头象,或者是一匹马,这个是相当真实的。这个跟第一者之间是有差别,虽然魔术师他本身也会看到这种境界,但是他不会对这种境界生起执着。第二类的人,因为他不知道这是魔术的缘故,所以他不仅看到了这种境界,而且对这种境界生起强烈的执着。

第三类人「眼识未迷者」。有一类的人,虽然也在旁边看,如果他的眼识没有被迷惑,「象马之执见俱无」他不仅没有办法看到大象,以及看到那一匹马,而且也不会对面前的这种境,生起象马的执着。「执」就是他不会对象跟马生起执着,「见」就是他也没有办法看到大象以及看到马,所以第三种人是「象马之执见俱无」,他没有这种执着,也没有办法看到象以及马。今天我们的课就先上到这个地方,透由这个譬喻,能够比较清楚的了解,心是如何的来安立境,这个部分明天为大家解释。










相關文章: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入中论
入中论2
入中论 3
入中论 4
入中论5
入中论 6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3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5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6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2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3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4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5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6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7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8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9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0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1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2
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3
入中论颂
入中论自释 卷一
入中论自释 卷二
入中论自释 卷三
入中论自释 卷四
入中论自释 卷五
入中论 1
入中论 2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一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二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三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四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卷五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六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七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八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九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一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二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三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十四
入中论日光疏(下)
入中论日光疏(上)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一﹞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二﹞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三﹞
入中论略讲 至第五菩提心﹝四﹞

上一篇(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3 ) 回目錄 下一篇(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5)


延伸閱讀:


全球慈智部落格
中华佛教直贡噶举协会--八八救灾专案
药师佛祈请文? 药师佛实修法门教授﹝1﹞ 日期2008/10/1 03.37
生命管理第九项修练改变您生命价值
2007年贝诺法王金刚盔甲法会开示
圣道三要

赞助网站
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
正心寺院--網絡同修交友正心佛堂網上禮佛
喇嘛-互動百科
正心寺院--網絡同修交友正心佛堂網上禮佛
醒吾學院台北教育網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