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0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十)2005
释论云:「此中非字,与有之能立自生相连;非与有相连,破有义亦成立故。」在释论当中有谈到「此中非字」,也就是《中论》最後一句话,「其生终非有」这当中的「非」字,「与有之能立自生相连」这边有很多的名辞,可能你们一时也搞不清楚,不过在下面的这一段文,我会尽可能的解释,你们就勉强的听。这当中是有谈到,此谓论义不可如彼以後二句为宗,前二句为因者所释。「此谓论义」这本论就是《中论》,义就是《中论》当中偈颂的内涵。这个之前引了释论的这一段话,它最主要解释的是什麽意思呢?此谓《中论》这个偈颂的内涵「不可如彼」,就是不可以用另外的一种方式来作解释。不可以用什麽样的方式来作解释呢?「以後二句为宗」,「以後二句」就是偈颂後面这两句话,「诸法随於何,其生终非有」,我们不能够把这个立为是宗。所谓的「宗」就是你必须要藉由正理,去证成的观念。有一些人他在看到这个偈颂时,会认为这个偈颂,它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要证成内外的一切诸法,这一点它是无自性的「生」,也就是它的自性「生」是不存在的,并且立下了这一点为宗。因此就有谈到後二句为宗,後二句就是「诸法随於何,其生终非有」,一切的诸法,也就是内外的诸法,它在任何的时间,任何的地方,以任何宗派的力量,都没有任何自性的「生」,所以他认为这个论点,甚至这一点是这个偈颂里面,最主要所要立的宗。前二句为因,前面的二句,就是证成「宗」最主要的正因,所谓的因就是正理,或者是正因。「前二句为因,因者所释」,但是实际上《中论》的这个偈颂,并不是以这种方式来作解释的,你不能够解释成,後两句是「宗」,前二句是「因」,以这种方式来作解释的话,是不符合《中论》偈颂当中的内涵。
要以什麽样的方式来解释呢?当释为「从自生终非有」,我们必须要探讨的,最主要立下来的宗,是什麽样的宗呢?一切内外的诸法,以自生的角度而言,不管是在任何的时刻,任何的地方,透由任何宗派的力量,自生的这一点都是不存在的,这个是宗。余三宗亦尔。不仅是自生是如此的,他生、共生以及无因生也是如此。这一点之前在第148页的最後一行,最下面这个地方「应如是配释」,就是说这个偈颂的内容,应该是藉由以下的方式,来配合着作解释。他有谈到一切内外的诸法,在任何的时间、地方,透由任何宗派的力量,自生的这一点是绝对不会存在的。这个是这个偈颂里面,最主要安立的宗,因此从这个当中,我们可以了解,这个偈颂里并不是要安立一切内外的诸法是「无自性的生」,它并不是要安立这一点,而是要安立内外的一切诸法,它是无自生、无他生、无共生以及无因生;并且无这四生是在任何的时间,任何的地方,透由任何的宗派,都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
接下来,若有自性生,则必须许成立彼之四生随一,故云有之能立。之前在释论当中,「此中非字,与有之能立自生相连」,这当中的自生是「有」的能立,所谓的「能立」就是原因,或者是理由的意思。「有」就是自性有。我们可以看到正文「若有自性生」,如果内外的诸法,它的生是有自性的生,「则必须许成立彼之四生随一」,如果它是自性生,那它就必须是四生当中的任一生,要不就是自生,要不就是他生,要不就是共生,要不就是无因生。如果是自性生的一法,它就不会远离这四生当中的其中一生,所以「若有自性生,则必须许成立彼之四生随一」,它必须要是四生当中的任何一种。「故云有之能立」,因此四生能够成为是证成「一法是有自性」的一个原因,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一法,假设它是有自性的生,我们举出正因,可以说因为它是自生,或者是因为它是他生,或者是共生,或者是无因而生。因此四生它能够成为是「证成一法是有自性」的一种原因,所以称之为「故云有之能立」,也就是说自生等四生,它能够成为是证成有自性生的原因以及理由,所以谈到「与有之能立自生相连」,自生等四生是承许了有自性生的原因,或者是理由。
末句之义,末句就是最後一句,最後一句有谈到所谓的「破有义亦成立故」,最後一句的意思它是在阐释,谓若能破四边生,则亦成立破自性生。也就是因为透由四生,能够来证成诸法是有自性生的缘故,所以要是能够破除「诸法是四边生」的内涵,也可以间接的破除诸法是有自性生的。可以听得懂吗?有人点头这样就好。就是说四边生它是能够证成诸法是有自性生的,因此如果能够破除诸法是四边生的这一点,就能够间接的破除诸法是有自性生的这一点。因为他已经讲不出任何的理由,来证成这一法是自性生的,因为要是自性生的话,它要不就是自生,要不就是他生,要不就是共生,要不就是无因生。如果这四生都被破除的话,虽然在此当下,没有办法马上的破除它是有自性生的这一点,但透由这个力量,是可以间接的破除诸法是有自性生的。因此就有谈到,「谓若能破四边生,则亦成立破自性生」,这当中的「则亦成立」,是透由破除四边生的力量,能够间接的破除诸法是有自性生的这一点。
之前我们看到最後一句,故彼量式,无不成立无自性生之过。因此之前的这一段内容,它并没有不成立无自性生的这一点。也就是无自性生,或者是生是无自性的内涵,还是可以透由《中论》的这一段来证成,并不是说没有办法证成。只不过以字面上的意思而言,它不是当下的证成内外的诸法是无自性生的这一点,而是透由无自生、无他生、无共生以及无因生,间接的来证成无自性生的内涵。它不是不成立无自性生的道理,因此它并没有不成立无自性生的过失。故不可如《中观明论》所,以破四边生为因,成立无自性生。在解释《中论》的这个偈颂,不能够照着《中观光明论》的这本论着所阐释的内容。《中观光明论》是如何的来阐释「透由破四边生,来证成无自性」的内涵呢?以《中观光明论》的角度而言,在谈到这个道理的时候,它所立的公式,是立到了一切的内外诸法,皆没有自性的生,为什麽没有自性的生呢?因为它并不是四边生。所以透由破除了四边生,来证成内外的诸法是无自性的生,这是在《中观光明论》有谈到的内涵。实际上透由破除了四边生,是不是能够证成内外的诸法,是无自性的生呢?是有办法的,这是没有错。但是为什麽在这个地方,要特别的强调,这里并不是强调这个内涵?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以《中论》字面上的意思而言,它并不是要强调,透由破除了四边生,来证成内外的诸法是无自性生的这一点。它最主要强调的内容并不是这一点,它是要让我们认识到,内外的诸法并没有自生等四生的内涵,透由了解了诸法并无自生等四生的内涵之後,才会能够间接的破除无自性生的道理。因此在阐释《中论》的原文时,不能够照着《中观光明论》的这一本论,所阐释的方式来作解释,以上是结束了自生的部分。
又「诸法随於何时处宗派,从他生决定非有。」这之前是谈到了自生的部分,接下来是谈到了他生。也就是谈到了内外一切的诸法,在任何的时间、地方以及透由宗派的力量,「从他生决定非有」他生的这一点是不可能存在的。《显句论》云:「唯由此因缘许世俗有,非许由四边有,应说诸法有自性故。」在《明显句论》有谈到,透由因缘的力量,能够安立这一法是世俗有,但是在安立的同时「非许由四边有」,我们并不会认为由因所生的这一法,它是四边有。如果是四边有的其中一者的话,「应说诸法有自性故」,如果这一法在形成的当下,它是由因生果的四边法当中的其中一者,它的内涵必须是有自性的。故他生二字,从《明显句论》的这个文义,我们就可以了解他生的这两个字,非圣教之名言,它并不是一般经论当中的名辞。乃余宗之名言,之所以会有他生的这个名相出现,这是自续派以下的宗义师,他们自己所安立上的名辞。意指有自相之他。他生的「他」,是指着有自相的他,并不是指着一般所谓的自己以及他人的这种的自他二法。这当中的他,是必须要有自相的他,因此谈到,「故他生二字,非圣教之名言,乃余宗之名言,意指有自相之他」。若许彼者,如果承许了有自相的他的话,即应许有自性。如果承许了有自相的他,就必须要承许,透由这一法所生的另一法,它也必须是要有自性的。故此宗於名言亦不许有他生。也就是因此从中观应成的角度而言,在名言上它是不承许有他生的。虽名言中许因果异体,虽然中观应成它并不承许有他生,但是在名言当中,它是能够有办法安立因以及果这两者,它是所谓的异体,也就是它们的本质是相异的。就比如种子以及苗芽这两者之间,它们的本质是相异的。不仅如此,苗芽是种子所产生的果,虽然苗芽它是种子所生的,但是不是就承许苗芽是他生的呢?并不是。这当中的「他」,最主要是指着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们,他们所承许的「有自相」的他。但是以应成的角度而言,虽然承许果与因,这两者的之间是本质相异的,但不会因此而就承许了「有他生」的内涵。所以在正文就有谈到,虽名言中许因果异体,然彼非是他生之义。这并不是他生最主要的涵义。如名言中说一一法各有二体,然不许彼体即自性生之体性。就比如在名言当中,我们会承许一切的法,它皆有两种的内涵,也就是世俗与胜义的内涵。但不会因此而就安立,一切的法是有自性的,所以「然不许彼体即自性生之体性」。
下一段,《显句论》说:「诸法无自生之宗是无遮」,余三宗亦尔。在《显句论》有谈到,诸法无自生的这一点是无遮法,「余三宗亦尔」就是谈到了他生、共生以及无因生也是如此。故抉择无自性时之所立,因此当我们在抉择一法是无自性时,所安立的宗,「所立」就是之前所安立的宗,即唯遮所破之无遮。在抉择一法是无自性内涵的当下,所立的这个宗,它是必须要破除所破之後,而能够安立为是无遮之法,并且它在破除所破的当下是「唯遮所破」。之後会谈到所谓的「无遮」以及「非遮」的内涵。谈到诸法是无自性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诸法是无自性的这一点是无遮之法,它是仅仅破除了所破之後,所安立的一个法,这个法我们称之为是无遮法。
如《显句论》云:「世间所有言,无事无所有。此等为显无遮故,无事即无自性义。」「世间所有言,无事无所有」,这段文里面最主要谈到的内涵,是谈到了无遮的概念。并且这两句话当中,所谓的「无事」就是谈到了无自性,无自性它是以无遮的方式所安立的。释论亦云:「已说四宗,为以正理成立故。」并且在释论也有谈到,我们之前所立下的这四个宗,就是内外的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以及无因生的这个宗,这个宗是可以透由正理来证成的。下文亦以破四边生为因,说诸法离自性生。并且在以下的文,会有谈到破除了四边生之後,能够了解诸法是无自性生的道理,因此以破除了四边生为正因,来证成诸法是远离自性生的这一点。《显句论》破四边生之後云:「故生非有,是所成立。」在《显句论》也有谈到,在破除了诸法是四边生的内涵之後,「故生非有」我们就能够了解诸法是没有自性的生,自性的生的这一点是不可能存在的,这是有办法安立,有办法成立的部分,故非不许成立诸法无自性生。因此在破除诸法是四边生的当下,并不是不承许诸法是无自性生的这一点。
接下来,《显句论》云:「诸比量,唯以破他宗为果。」对於《显句论》的这一段,有一些人他会解释为,此说诸比量式,唯破他人自性有之宗,不更成立别法,他认为这一段话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在证成透由种种比量的公式,它最主要的内涵,仅仅是为了要破除他人所立下来「有自性」的这个宗,而并不是承许要安立诸法,「不更成立别法」,然非遮成立彼破。实际上在破除他人所立下有自性的这个宗的当下,我们是必须要承许一法是无自性的内涵,这一点是我们必须要安立的。故彼又云:「吾等非成立有无,唯破他人增益之有无,破除二边成立中道。对於这段话的内涵,接下来有作解释,就谈到了,此说唯破他人所计之有边无边,这当中「吾等非成立有无」,就是谈到透由正理,来破除他人所安立的有边以及无边。此外不成立余法。在破除有边以及无边的当下,我们是没有办法获得任何的能立之法,然非不成立破除二边,但是并不是不成立破除二边的这一点。破除有无二边的这一点是成立的,但是在破除有无二边的当下,我们并没有办法获得另外的能立之法。以破除二边说後说:「成立中道」故。为什麽在破除有无二边之後,并不是不成立破除二边的这一点?接下来就有谈到,以破除二边说後说:「成立中道」故。因为在破除了二边之後,我们能够安立中道的缘故,因此透由这一点,我们就可以了解,破除了有无二边,并不是不安立诸法,而是不安立其余的能立之法,但是它是能够安立破除二边的中道之法。
若谓亦非无自性者,则应成有自性,如果一者它并非无自性的话,「则应成有自性」它就应该是有自性,离此更无第三品故。并没有一法它是远离有自性以及无自性之外,又可以安立的,这是不存在的。就如同,如《回诤论》云:「若即无自性,遮於无自性,由遣无自性,即成有自性。」这当中就有谈到「若即无自性,遮於无自性」,第一句应该是说,如果一法是无自性的话,那你怎麽能够遮掉无自性的这一点?也就是一法如果是无自性的话,你怎麽能够在它之上,遮除无自性的内涵?相同的「由遣无自性,即成有自性」,如果一法它是远离了无自性的话,在此同时你就必须要安立它是有自性的。虽许有如是能立所立,然非自续派,如余处已广宣说。在安立诸法的当下,有谈到所谓的能立以及所立,能立就是能立的正因,所立就是我们必须要安立的宗。虽然在证成诸法的同时,有谈到能立的正因以及所立的各种宗,「然非自续派」但并不是因此就承许,这一些的论师皆是自续派的论师,或者他们所提出来的观点,皆是自续派的观点。「如余处已广宣说」对於这个部分的内涵,在《菩提道次第广论》毗钵舍那的部分,以及《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已经广泛的作宣说。
如果你们有问题,可以将问题传到前面来。
问题一:学习密宗该具备何种条件,才堪当法器?答:首先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在还未修学密法之前,必须要有共道作为基础,这当中的「共道」,就是之前所谈到的三主要道。最好的不外乎就是我们的内心,能够生起不造作的三主要道。所谓的不造作,就是不需要经过特别的思惟,就能够很自然的在你的内心,生起三主要道的种种殊胜功德。如果没有办法的话,至少你也要生起造作的三主要道。如果连这一点,都没有办法做到的话,最低的限度必须要对於三主要道,甚至整个成佛的道次第,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而了解到在成佛的过程当中,是必须要以这种次第,来渐次增上的,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在这些基本的条件具备了之後,如果想要修学密法,刚开始必须要接受灌顶。甚至以上部而言,必须要获得四种的灌顶,让修学密法的心续,能够在此同时成熟。并且在修学密法的过程,依师轨理是相当重要的,必须要将上师与本尊观想成是无二无别,而实际上这个基础就是在共道的依师轨理,这些都是修学密法最基本应该具备的几个条件。
问题二:这两天课程中,提及诸法是由分别心所安立,且是因缘和合而生,非自性有。而业果中提及业感缘起,如是因感如是果,是与缘起之法有关连,故可否请求仁波切,进一步阐释空性与业果之关连及相关内涵。答:由因生果的缘起法,这一种的缘起法,是佛教四部宗义当中,任何的派别都承许的缘起之法。但是从中观应成的角度而言,由因生果的缘起法,它只不过是粗分的缘起之法,它并不能够安立为是细分的缘起法。虽然它是缘起法当中的一部分,但是它并不是最究竟的缘起之法。最究竟的缘起之法,也是谈到依赖,或者是观待;但是依赖以及观待的对象,并不是依赖自因,也不是观待自因而生的缘起之法。这当中「细分」的观待,最主要是观待能安立境界的分别心。如果能够了知,诸法是藉由能够安立境界的分别心去安立的话,这一点是中观应成所谈到的缘起之法,也是最细微的缘起法。
至於空性与业果之间,有什麽样的关系呢?谈到所谓的业果,不外乎就是由因生果之理。外在的这些事物法,它的形成是必须要依赖,甚至观待因缘,才有办法产生。既然如此的话,我们就知道这一法的形成,它并不是以独立的方式,不是以自性的方式而呈现的。既然必须要观待,必须要依赖因缘的话,就表示这一法它本身,并没有任何独立的特性。因此从这样的道理,我们可以了解到,外在的因果,或者是业果的法则,它在形成的当下,都是必须要观待依靠他人,才有办法形成。透由思惟这个内涵,对於我们修学空性的法则而言,会有相当大的帮助。谈到所谓的业果,我们平时最容易认识的,不外乎就是我今天如果造下了善业,或者是我本身的这个行为是善行的话,将来会感得善的果报。由此可知,一个善果,或者是一个乐的果,在形成之前,是必须要具备有许多的因缘条件聚集之後,才有办法形成如此的果报;因此这个果的形成,是必须要观待他者,而不是独立的。
问题三:如何区分补特伽罗?这应该不能用「区分」这个字吧!应该是如何安立补特伽罗?对不对?分别心如何安立补特伽罗?我帮你问一个问题好了,分别心境界之上的补特伽罗,跟补特伽罗有什麽样的区分?答:首先我们先谈到,分别心它是如何的安立补特伽罗?一般而言,当我们看到别人的身体,在看到他的身体的当下,我们会认为某某人他在前面,或者说这是某某人。这个时候就可以检查你自己的心态,会发现到,你内心当中执着某某人的分别心,它之所以会在你内心生起,是因为你看到他人的身体,或者是看到他人的某一个部分之後,你会生起:这是某某人。甚至我们平常,不管是看到人,或者是看到畜生,在我们内心会有各式各样的分别心生起,这几乎都是看到它的外形,看到它的形状之後,才会生起:这是某某人,这是某一种动物的心态。由此可知,这样的心,它之所以会形成,完全都是观待於他者的蕴体而形成的。这样的心,它有安立境的能力,它能够在这样的形体之上,去安立说:这是某某人,或者这是某一种动物等等。但是对於你心所安立的境本身而言,你去寻找的时候,似乎又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很真实的人,或者是很真实的畜生。但是你心中为什麽会有这样的感受?这完全都是透由心的力量去安立,所形成的结果。
之前所谈到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有谈到,在分别心的境界上所现起的补特伽罗,跟补特伽罗之间有什麽样的差别?可以听得懂这个问题吗?在分别心的境界之上所现起的补特伽罗,跟补特伽罗之间,有什麽样的差别?以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而言,分别心的境界之上所现起的补特伽罗,它只不过是补特伽罗的影像。所谓的「影像」,就是平时谈到的补特伽罗的义共相;所谓的「义共相」,就是它在我们的内心,所现起来的影像。这种影像,它是不是真正的补特伽罗?并不是。所以在分别心的境上,所现起来的补特伽罗,它并不是补特伽罗,它只不过是「补特伽罗的影像」。但是以应成的角度而言,当应成在谈到分别心以及现量的时候,中观应成派的论师,会把现量安立在「境界」之上。自续派以下的论师,在谈到现量的名辞时,所谓的现量它是安立在「心」之上的。但是应成派的论师,会将现量这个名辞安立在境界上,也就是当「心」它能够清楚的看到境,或者说「心」它能够看到这个境,这样的心就能够称之为是现量。所以中观应成派的论师,他会将分别心所看到的境,比如补特伽罗而言,他会安立成是现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作探讨的话,或许可以这麽说吧!以中观应成派的角度而言,分别心之上所现起的补特伽罗的影像,它能够称之为补特伽罗。分别心的境界之上,所现起补特伽罗的影像,它是能够安立为补特伽罗,这是跟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是有不同的。
问题四:在生活中看到自己的害怕、退缩,来自於对境界错误的执着,如要承担师长志业,明明是学习积聚资粮,却会视为负担;明知是错误的执取,对着境界心又转不过来,可以怎麽努力?他是说明明是学习积资,却会视为负担。答:在这个问题当中有谈到:明明知道是错误的执取,但是对着境界,心又转不过来,那要怎麽努力?对於这个问题,上师他是回答到:心在对着境的当下,要改变我们的内心,这是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没有时常去串习的缘故,所以会以最自然,甚至宿生所带来的习气,而去面对四周围的环境。从这里可以了解到,我们并没有在法上面多作练习,并没有办法试着时常的去调伏我们的心,所以要改变内心这是相当困难的。但是当你在遇到困境的时候,可以换一种角度来思惟,虽然当下的我,没有能力能够马上的转变我的内心,但是要知道,你是有这种能力的人。也就是说当下虽然没有办法做到,但是实际上在你的心相续当中,你是有改变自己内心的能力存在,所以你不应该要放弃。所以当你在遇到困境的时候,或许你可以换一种角度来作思惟,不要认为说:我可能做不到,或者是我不行。虽然当下的你能力是有限,但是只要你肯努力,你都有进步的机会,因为改变的空间是很大的,而且你自己本身的能力,也是可以达到这样的境界的。并且在做事的过程里面,不断的去净罪积资,这也是很重要的部分。但是第一步你必须要先改变你的认知,认为说:虽然当下的我,可能能力上是有限的,但是只要我肯努力,我都能有机会,甚至我有这个潜能是能够改变我自己。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个地方。如果你们对於课程方面的内容,如果没有办法提出问题的话,也可以提出你们平时修学佛法的一些困难,这都可以,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