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善显密义疏 2005-12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十二)2005
接下来看到下一段,如是圣者四宗本论成立,颂曰,「圣者四宗」就是之前龙树菩萨在《中论》所谈到的「非自非从他,非共非无因,诸法随於何,其生终非有」。这样的偈颂,在《入中论》的根本颂也有谈到,「彼非彼生岂从他,亦非共生宁无因。」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彼非彼生岂从他」,此谓彼果法非从彼自性而生,这当中的「彼非彼生」,就是一果的形成,它并非是从彼自性而产生的,这一点与《中论》的「非自」是相同的。所谓的「非自」就是一果的形成,它并不是从自己的自性之上而产生的。就比如有一些外道的宗论师,他虽然不会安立,苗是从苗之上而产生的,但是他会叙述,苗是与自己本体、本质相同的因而产生的;甚至它是因为自己的自性,自己的本性而产生的,这就是要破除自生的这一点,所以谈到了,此谓彼果法非从彼自性而生,岂从有自相之他因而生?接下来谈到「岂从他」,「果」它不仅不是由自生而产生的,而且它也不是有自相的他因而生的,这个部分与《中论》的「非从他」是相同的。亦非从自他共生,并且果它不仅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也不是自他共生,宁复有无因而生者?更不是无因而产生的。为什麽会谈到这个论点呢?若有自性之事,所谓的「事」就是能作用的法,就比如我们能够看到的外境,这些外境本身要是有自性的话,则定从四边随一而生。一法的形成要是有自性的话,要不就是自生,要不就是他生,要不就是共生,要不就是无因而生,因此谈到了「若有自性之事,则定从四边随一而生」,以自性生中定属有因无因二类。为什麽一法要是有自性,它一定是四生当中的其中一生呢?为什麽有这样的内涵存在?「以自性生中」因为如果「生」它是有自性的话,它一定是包含在「有因」以及「无因」这两大类当中,要不就是有因而生,要不就是无因而生。「无因而生」的观念,顺世外道的这些人,他会认为「我」的形成是无因而产生的。为什麽他会有这种概念呢?就比如我们会看到很多的植物,它的上面是长刺的,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一朵花,它是有颜色的。但是顺世外道他会认为,这个植物上的刺,并没有人把它安置上去,或者这一朵花的颜色,并不是人透由彩绘的方式将它画上去的。所以他会认为,不管是刺,或者是花上的颜色,这都是无因而产生,因为它并没有造者,透由这种理论,他会认为这一切都是无因而生的。所以在自性生当中,一法它如果是自性生的话,要不就是有因而生,要不就是无因而生这两大类。接下来,其有因中,如果以「有因而生」来作判断的话,又定属或从自他各别因生,如果是有因而生,要不就是自因而生,要不就是他因而生,要不就是自他二因而生,所以一定不会超过这个范围。或从共因生之三类,故四宗足矣。
丑二、成立彼宗之正理(四)
寅一、破自生(二)
卯一、以释论之理破(三)
辰一、破自许通达真实之邪宗(二)
巳一、破从同体之因生(三)
午一、从同体因生成无用152
午二、从同体因生违正理
午三、破彼救难
午一、从同体因生成无用152
接下来看到下一个科判,「成立彼宗之正理」分四,一「破自生」,二「破他生」,三「破共生」,四「破无因生」。初又分二,第一个科判「破四生」又分二,一「以释论之理破」这当中的释论,是月称菩萨所造的一本释论,透由释论的正理,来破除自生的观点。第二「以中论之理破」,第二个部分就是谈到,以龙树菩萨所造《中论》的正理,来破除自生的论点。初又分三,「以释论之理破」又分三,一「破自许通达真实之邪宗」,二「明未学宗派者之名言中亦无」,这当中就有谈到,「未学宗派者之名言中亦无」,不管是自生或者是他生的这个名相,在未学宗派者,也就是一般世间人的观点而言,这个名相是不存在的。之所以会谈到这个名相,以自生而言,是谈到了数论外道他们是承许法是自生的;而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们,他们是承许法是他生的。第三个科判「结如是破义」,初又分二,一「破从同体之因生」,这当中要破除的,就比如以苗芽而言,苗芽它并不是同体之因,就是与本质相同的因而产生的。与本质相同的因,而产生的论点,是必须要破除的。二「破因果同一体性」。第一个科判「破从同体之因生」又分三,一「从同体因生成无用」,第二「从同体因生违正理」,三「破彼救难」。今初
首先看到第一个科判,诸法不从自生,由何理而知?我们怎麽知道,诸法它并不是透由「自生」所形成的呢?「自生」就是与自己本质相同的因,所产生的一法,称之为自生。这边有谈到《入中论》根本颂当中的一句话,颂曰:「彼从彼生无少德。」并且接下来有作解释,彼有生作用之芽,若从彼芽自体而生者,彼生毫无必须出生之增上功德,首先提出这个论点的,是数论派的宗义师们。外道的宗义师,简单的来分可以分为五大类,而数论派所提出来的观点,是所有外道宗义的根本。实际上数论派的宗义师们,在很久以前,甚至在南赡部洲的人的寿量无量岁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有数论外道的产生。并且就是因为数论派的宗义师们,他们立下了种种的宗义之後,所以在这之上会建立其他的外道。因此在数论的宗义外道当中,就有谈到「自生」的观点。这个观点以佛教徒而言,佛教的四部宗义是不认同的。外道当中,数论派的宗义师,以及吠陀派的宗义师们,他们都是承许自生。吠陀派的宗义师,他是承许共生的,因此他也是承许自生。
什麽样的状态,能够称之为「自生」呢?数论派的宗义师,他安立苗芽跟种子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苗芽在种子形成的当下,苗芽它就已经形成了,并且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本质相同的关系,在这个基础点之上,安立苗芽它是自生的。所以他会安立,苗芽在种子形成时,苗芽就已经形成;并且它们两者的本质是相一的,也就是相同的;并且苗芽是透由苗芽自己的本性所产生,这样的观点叫做自生法。所谓的「自性」,数论派的宗义师们,他们所安立的自性,很类似佛教所安立的空性。我们平常都会说,一切的万事万法,最究竟的本质皆是空性的内涵,它所呈现出最究竟的面貌皆是空性。相同的,数论的宗义师,虽然不谈空性的这个名相,但是他讲一切的万事万法,自性皆是相同的;虽然自性皆是相同的,但是它所形成出来的外表,或者它的形状是不同的。就比如以苗芽的因而言,种子、水,或者是土壤以及种种的养份,它皆是苗芽的因,因缘彼此之间,他认为本质或者是自性是相同的,但是它所呈现出来的面貌是不同的。因此从这个当中,他会认为苗芽是从种子而产生,而种子的自性与苗芽的自性又是相同的缘故,所以苗芽从种子产生的当下,它也是与自己相同的自性而产生的。因此从这样的论点,他会建立自生的概念。
这样的概念是数论派的宗义师,他们透由不断的思惟之後,所探讨的结论。如果你承许「生」它是有自性的话,追究到最後就只有这种方式,才有办法安立「生」是有自性。所以过去有很多的成就者都说到,数论派的宗义师他们所提出来的宗义,是相当坚固,而且相当有力的。如果外道的数论派宗义师,他能够转成内道的佛教徒的话,实际上他的见解,跟中观应成派的见解是不分上下的。他之所以会安立自生,就表示他能够看到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们,他们的种种过失。所以外道数论派的宗义师,他要是能够转为内道的佛教徒,他所提出来的见解,一定是高过於中观自续派所提出来的论点。因此从这个当中,我们就可以了解到,数论派的宗义师,他们所提出来的宗义是相当的坚固,而且是相当有力的。
首先看到正文「彼有生作用之芽」,芽本身是有「生」的这种能力,或者是有「生」的这种作用。「若从彼芽自体而生者」,如果芽本身,是从芽的自体而产生的话,「彼生毫无必须出生之增上功德」,这个是中观应成派的自宗,所提出的论点。如果芽本身是从芽的自性、芽的自体而产生的话,就表示在芽还没有出生之前,芽的自性、芽的自体就已经形成了。如果这样的话,在因的位置,芽本身就应该是形成出来,就没有必要由因来生果。为什麽是由因生果?就是因为在因的状态,果还没有形成的缘故,所以需要众多的因缘,果才有办法形成。如果在因的本位,果的自性、果的自体就已经形成的话,那就不需要花很多的时间来作溉灌。所以彼生毫无必须出生之增上功德,以芽之自体於前因位已成就故。这当中「彼生毫无必须出生之增上功德」,就是谈到,那我们就没有必要,再花那麽多的时间来溉灌种子,因为种子它已经具有了芽的自性、芽的自体,「以芽之自体於前因位已成就故」前因就是苗芽它的因。
数论外道,见有互异诸因共生一果,数论外道可以看到「互异的诸因」,就是生果的因,它彼此之间不是相同的,而是相异的。就比如,水或者是温度、土壤以及肥料等等,这些生起苗芽的因,本身之间的关系是相异的,这一点数论外道也都认同。「数论外道,见有互异诸因共生一果」,虽然因本身它是互异的,但是因缘和合之後,它能够产生相同的结果。故说因中若无一同一体性之自性随转,则不应理。从这样的论点,他就会推测,如果因本身之间,不是同样体性的话,那为什麽众多的因缘在聚集之後,它能够产生出相同的结果?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从这样的论点,他会推论因本身虽然是相异的,但是它们的本质,或者是它们的自性是相同的。所以就有谈到,「故说因中」也就是因本身,众多的因当中,若无一同一体性之自性随转,则不应理。故说大麦亲因之体性,即是水粪等众缘之体性。因此这当中的「大麦」,就是我们平常所谓的种子,他会认为生苗芽的种子,它的体性,即是水或者是肥料的体性,他会认为这两者是可以画上等号的。种子的体性就是水的体性,水的体性就是养份的体性,甚至它们的自性都是相同的。如是芽之体性与因缘之体性,亦同体相即。相同的,芽本身的体性,与因缘之间的体性也是相同的,一切果法之体性皆尔。「果法」就是一切的因缘之法,它的体性皆是如此。这当中的「果法」最主要就是形容,由因所生的这一切的法,它的形状虽然是不同,但是它的体性是相同的,这当中的果法,就是形容它的外貌、或者是它的外形。彼虽许种芽互异,不许芽从芽生,数论派的外道,他能够了知到,种子与芽之间的关系是相异的。也就是因为芽与种之间的关系是相异的缘故,他并不会承许芽是从芽所产生的。他会说芽是从种子而产生的,而不会说芽是从芽产生的。然说芽从种子及彼体性生时,但是他在叙说芽是从种子而产生的当下,他也会说苗芽是从种子的「体性」而产生的。以彼二法体性是一,既然苗芽是从种子的体性而产生的话,那种子的体性又等於苗芽的体性,就表示苗芽它是从苗芽的体性而产生的。以彼二法体性是一,理亦应许从自体生。因此你必须要承许,苗芽它是从苗芽的「自性」,或者是苗芽的「自体」而产生,因为它是从种子的自体而产生,而种子的自体又能够等於是苗芽的自体,所以你必须要承许,苗芽是从苗芽的自体而产生的。即是从因位已有明显之芽生,这边应该是,即是从因位已有不明显之芽生,这当中少了「不」字,这句话应该是「即是从因位已有不明显之芽生」。数论派的外道师,他们认为在因位,也就是在种子本身形成的当下,已经有不明显的芽产生了。为什麽他会提出这样的论点呢?他会认为,种子本身应该是要具备有芽,它才能够生出芽,如果种子本身没有芽的话,那我们怎麽能够说,芽它是从种子而产生的?并且他就做了一个简单的譬喻,比如我们都知道芝蔴它是有油的,也就是芝蔴它本身有油的缘故,我们挤芝蔴的时候,才能够产生出芝蔴油。如果芝蔴它本身没有油的话,你再怎麽挤,比如你挤一粒小麦,你也是挤不出一滴油。这就表示,如果想要从这个东西挤出油的话,本身是必须要有油的。相同的道理,如果你想从种子当中生出苗芽的话,种子本身应该是要有苗芽才对,所以他就有谈到「即是从因位已有不明显之芽生」,种子在形成的当下,已经有不明显的苗芽产生了,此即彼计自生之理。这个就是数论派的外道师,他们所安立的自生之理,也就是自生必须是要以这种方式,才能够称之为自生。
接下来下一段,数论别派不说为生,但说因中不明显者後乃明显,然义仍相同。在数论派当中,有一类的宗义师,看到了之前自宗所提出来的问难,也就是如果在因形成的当下,果本身就已经形成的话,那就不需要由因来生果了。所以他会提到说,「数论别派不说为生」,他不说由因生果的状态称之为生,他把它安立成是,但说因中不明显者後乃明显」,他换一种方式来作叙述,他说在因形成当下,果本身是不明显的,之後它变成是明显的。虽然他并不说「生」的名词,但是实际上内涵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就有谈到「然义仍相同」。为什麽是相同的呢?就比如这一类的宗义师,他虽然不谈「由因生果」的状态,而是阐释到,在因形成的当下,果本身是不明显,之後它会变成明显的。并且他在谈论这个内涵的时候,他会认为果之所以会形成,就表示这个果本身在因位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既然如此,相同的道理,既然一法它能够从不明显变成明显的话,就表示明显是一个果,而不明显它是一个因。既然能够从不明显变成明显,就表示明显的这个果,在不明显的因位的时候,它就应该是存在的。你怎麽能够说在因位的时候它是不明显的呢?应该是说在因位的时候,它也是明显的。也就是它有明显的这一分,它才能够形成明显的果,这是你们之前所谈到的论点。
所以从当中我们可以推测,数论派的外道师,他们将能够生苗芽的能力,把它安立成是所谓的苗芽。比如在种子形成的当下,他会认为苗芽已经形成了,他之所以会认为苗芽形成的缘故,是因为种子它本身具备有生苗芽的能力,它将这样的能力,安立成是苗芽,或者是不明显的苗芽。但是实际上有能力,有生一果的能力,是不是就能够代表,能力本身就是这一果呢?并不能。比如,从白芥子能够生油,但是我们能不能够说白芥子它本身能够生油的这个能力,它是油呢?不能。甚至我们能够从牛奶挤出酥油,就表示牛奶它本身具备有能够形成酥油的能力,但是能不能够说,能够生起酥油的「能力」,它本身是酥油呢?并不能。所以在牛奶形成的当下,酥油是没有办法形成,但是牛奶它本身具备有能够形成酥油的「能力」。所以从这个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不管你是谈到了由因生果,或者是从不明显变成明显,实际上这两种叙述方式,它的内涵都是相同的。
所谓的数论外道,在过去曾经发生一个公案,也就是龙树菩萨的心子,圣天菩萨,他曾经跟数论外道,我们平常称之为是马鸣菩萨。马鸣菩萨他在还没有成为内道的佛教徒之前,他是一位数论派的外道师,并且他是相当有名的一位外道师。为什麽会称之为是马鸣?也就是他的声音跟一般人不一样,他的声音很特别的缘故,所以取名为马鸣菩萨,而且他本身有很多的名字。那个时候,圣天菩萨他是在南印度,而在北印度的地方,也就是那烂陀寺的那个地方,有相当多的成就者。在当时马鸣菩萨他还是外道的时候,他去了那烂陀寺,跟当地的那些成就者,还有大班智达们辩论。在辩论之前,他们都会立下种种的誓约,而立下说如果辩输的那一方就要投靠另外一方,甚至他会把辩输的那一方,关到监狱里面去。在那个时候,马鸣菩萨跟那烂陀寺的这些大成就者们,在辩论的时候,那些大成就者们根本就没有办法辩赢马鸣菩萨,因此一个一个被关在监狱里面。也就是因为当时那烂陀寺,产生了这个困境之後,他们有人写了一封信,并且把那一封信绑在鸽子的脚上,将这封信寄给了在南方的圣天菩萨以及龙树菩萨。
当龙树父子接到这一封信时,龙树菩萨他也知道,马鸣菩萨是善巧於辩论的一位智者,所以他就想,是不是应该亲自去一趟。这个时候他的心子圣天菩萨,就祈请上师龙树菩萨说:你不用去,我可以代表你去那个地方跟他辩论。龙树菩萨很不放心,就跟圣天菩萨说,如果你真的想去,你先跟我辩一场,如果你辩赢了我,我再让你去。所以那个时候,龙树菩萨就以数论派外道的宗义,作为他阐释的论点,跟圣天菩萨作辩论。辩到最後,圣天菩萨甚至怀疑,他的上师也就是龙树菩萨,是不是外道师,因为他所提出来的论点,是如此的坚固,而且他几乎没有办法破斥。到最後圣天菩萨他很生气,就将他的鞋子拿起来,并且在他的上师的头上转了三圈说:你的论点实际上是有问题的。龙树菩萨知道,派圣天菩萨去跟马鸣菩萨辩论,应该是辩得赢的。但是他又告诉他,你在路上可能会遇到一些违缘。也就是因此他在去那烂陀寺的路上,遇到了魔鬼的化身,跟他要他的双眼,他布施了他的眼睛给那个人,这个是他在路上所遇上的一个违缘。
当圣天菩萨到了那烂陀寺,他必须要跟马鸣菩萨直接的作辩论。在辩论的过程中,有许多的证人,包括了当地的国王,以及当时最有名的成就者,以及大班智达们,他们都在现场作证人。当圣天菩萨以及马鸣菩萨,他们不断的在辩论的时候,他们的理论是越辩越深奥,越辩越深奥,在他们四周围的这些证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听得懂他们两个在辩什麽?为了让这些证人了解,其中有一方的论点是正确的,有一方的论点是错误的缘故,他们不得不想一种很简单的方式,让其他的人知道他们两个在辩什麽。所以这个时候,圣天菩萨就问马鸣菩萨说,如果今天在一根草上面有一只蚂蚁,并且这一只蚂蚁,牠本身造了必须要获得一百世大象身的业,就是这只蚂蚁在投生之後,牠可能要连续的不断的投生成为大象,如果他所造的业,能够让牠投生成为一百只大象的话,就表示蚂蚁牠本身有造这个业,也就是在因的角度而言,牠有造这个业。在这根草上面,你承不承认有一百只大象?这个时候,马鸣菩萨就回答说:我承认有一百只大象。四周的人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四周的人都觉得很好笑,他会觉得在一根草上面,怎麽可能会有一百只大象?所以他们知道,这样的论点是错误的。所以从回答里面,他们才知道马鸣菩萨所回答的、所持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最後马鸣菩萨成为内道的佛教徒,而成为一位大成就者。所以从这个当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外道也就是数论派的外道师,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实际上是相当的艰深,而且相当难懂的。
接下来,彼宗许总别同体义亦如是,与佛弟子说瓶与有为同体之理极不相同。这当中的「彼宗」就是谈到了数论外道,数论外道的宗义师,是承许总别这两种法,它的本质是相同的。「总」最主要就是谈到了胜性,而「别」就是他们所安立胜性所造作出来的万法,他认为这两种法,它的本质应该是相同的。但是所谓总别本质相同的这一点,「与佛弟子说瓶与有为同体之理极不相同」,这与佛家所谓的瓶与有为法,在正文是谈到了事物法,事物法跟有为法它是可以画上等号的,在这个地方它是翻成有为法。以佛教徒的角度而言,佛弟子会认为,佛、瓶与有为法,这两者是本质相同的,但是这与数论外道,所谓的总别同体的内涵是极不相同。如是若芽之体性已於种子位具有者,如果芽本身的体性,或者它的自性是在种子位,也就是因位的时候,已经具有的话,离芽之体性外,非别有明显之芽。如果芽本身的自性以及体性,在种子因位的时候,就已经具备的话,就表示在因位的当下,芽的体性就已经具备了。远离了芽的体性之外,又没有办法安立明显的芽,所以最後你必须要认同的是,则应因位非仅有芽之体性,应已有芽。你不只要承许在因位,也就是种子位的时候,不仅仅有具备芽的体性,你也必须要安立在此同时,芽是存在的,因为在芽的体性之外,没有办法找到明显的芽。若芽已有而更重生者,实属无用也。如果在种子位,芽本身就已经产生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安立由因生果,或者是由种而生芽的道理。如果在种子位之上,芽已经产生的话,那就会变成,芽它是再次生起,而变成所谓的重生,而实际上重生是没有任何的作用,也就是「重生」是没有办法安立的。这当中我们会谈到,如果芽的体性在种子位它就已经形成的话,就表示在因位的时候,芽的体性就应该要形成,芽的体性形成的当下,芽也应该要形成的。如果苗芽形成,我们一般所看到的苗芽都是绿色的,如果在种子位,苗芽形成的话,我们应该要能够看到绿色的苗芽才对。但是如果绿色的苗芽,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话,我们用肉眼就应该能够看得到,但是在种子位的时候,并没有办法看到绿色的苗芽。因此如果在种子位,绿色的苗芽就已经形成的话,它应该要是能够看到,但是它却看不到。
所以自宗,也就是佛教的宗义师,会用这样的理论来推论说,在种子位的时候,苗芽是不存在的。因为苗芽存在的当下,我们必须要能够看到绿色的苗芽,但是在此同时,我们是没有办法看到绿色的苗芽,所以苗芽是不存在的。也就是因此,数论派的外道师,他虽然不承许在种子位的时候,绿色的苗芽是存在的这一点,但是他承许苗芽的自性是存在的。既然苗芽的自性是存在的话,远离了苗芽自性之外,又没有办法找到另外一种苗芽的缘故,所以你也必须要承许,甚至你也不得不承许说,在种子位的时候,苗芽是存在的这一点。甚至推论到最後,我们就会发现,之前所谈论的这个公案,就是在一根草上面,如果一只蚁蚂牠造了必须要连续获得一百只大象身的业的话,那你会不会承许,在这根草上面有一百只的大象?你可能不会承许有一百只的大象,但是你会承许,在这根草上面会有一百只大象的自性,或者是自体。但是实际上远离了自性之外,你又没有办法找到大象的缘故,所以你不得不安立说,大象就是在这根草上面形成的。甚至透由推理的方式,纵使你不承许,但是你到最後也不得不承许,你的论点是有问题的。今天的这堂课,我们就上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