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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提道次第广论(53-2)自相无正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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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6/04 09: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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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第53-2讲)

金二、喻不相同

第二喻不相同。显句论云:「喻亦非等,於彼二者不说差别,许有总声及总无常。如是总眼性空诸师与不空师,世俗不许,亦非胜义,故喻不同。」所以有共相有法的譬喻,你说是因为像是,破除声为常法的时候,又说到了声为有法,应成无常,有为法故。如果你以这个譬喻来说到了,在破除自生,或者是破除自性的时候,也应该有共相有法的话,我在此回答你的譬喻是不相同的。所以在此说到:此中义者,非是显示可有总声,非大种造及非空德,亦非所作先有缘显,有总无常,俱非观待不观待因,而无实妄俱非眼等,此是立敌俱不许故。如是法喻,谁亦不能成非等故。

这以上最主要的内涵就是说到了,在此所谓的「喻不相同」的意思,并不是说有总法的声音,但是却没有远离了观待或不观待的这种眼睛,不是这个意思了。如果是以这种意思来说到了,喻不相同的话,这无论是敌者而言,或立者而言,都没有办法来说到不相同。因为眼睛一定是观待的,所以没有办法成立说,有所谓的远离观待的眼睛。所以如同总法的无常是,或者总法的声音是存在般的,总法的眼睛也是存在的,所以不是说在世俗的角度上只有总法的声音,但是在胜义的角度上没有总法的眼睛,也不能这样讲。

这样的话是什麽呢?若尔云何,谓或曰大种所造之声,或曰虚空功德之声,不以随一差别简别而定有声,立者敌者彼二宗中,皆可容有。而差别是什麽呢?当立者也好,或者敌者也好,以量去成立声的时候,不一定要以大种所造之声,或者是虚空功德之声的这种差别,或者是简别,而来以量而去成立声的。所以无论是立者而言,或者敌者而言,他也有共同能立声音的量,那就是不加任何的简别,只是成立总相有法的一个声音而已。

性空诸师、性不空师二者宗中,若非不乱识所成立,亦非错乱识所成立,无量能成总眼或色。可是在辩论有否自性的时候,这时候立者和敌者却是不同的,因为这时候没有一个成立共同眼睛,或者是色法的这个能立之量。因为以自续派以下的论师来讲的话,他认为能够成立眼色等的这种量是不错乱识,但是应成派却认为这是错乱识,所以他就没有共同的量,这与上述所说的是不同的。若由错乱识所成立,敌者不成。

490页)由无错乱识所得者,则为立者量所不成,故说其喻非可相同。无错乱者,总谓现量缘胜义谛诸根本智。所以以应成派的角度来讲,无错乱识,唯有圣者的现量,也是现证空性的这个证量才有办法,这才是真正的无错乱识。然此俱说於显境自相无乱现量,及於着境自相无乱比量,能成有法及因三相,如此之量毕竟非有。所以具有这种,如同看到自相般的,自相真实存在,而且无有错乱的这种有法,或者这种的所立,这种的能立之因,具有这三相的因是完全没有的。由这种三相之因,所形成的证量也是没有的。故无乱识所得境义非是有法。

此言自相者,所以在此的自相、自相的意思,并不是因明师所说的具有作用的意思,不是的。此言自相者,非同因明师所许有作用法。是如前说,是如同之前所说的,是非新作,以及不依他心的这种自相,也就是自性的意思。随於有事无事许各各自性之性,故有性师虽缘无事之比量,亦许於如是性所着之境,为无错乱。若於彼性无错乱识,随於现境或於着境无有错乱,则於真实须无错乱,故许自宗无如斯量。在此说到了,随於有事、无事的这个有事、无事,是讲到了有为法和无为法。这是我个人多作的补充,《广论》里面时常看到,有所谓的事物,或者是无事,或者是非事物。事物的话,一定是指有为法,无事或者非事物的法,一定是指无为法。所以事物、事物的意思就是说,具有作用者,在此的作用是指生果的作用,这叫做事物。所以自续派以下认为,缘无事之比量,对於自己所执着的境为无错乱。因为如同他所执取般的是存在的,而且他们又说了,所谓真正的无错乱识是什麽呢?不只是执着境无有错乱以外,必须要对现境无有错乱,也就是所漏境和所执境都要无有错乱,可是以应成派的自宗来讲的话,是没有这种量的。因为除了圣者的现证空性的证量以外,一切凡夫的无论是现量、比量,看任何一法的时候,都会把此法看为自性有,所以除了现证空性的证量以外,没有任何一种事,可以与所漏境无有错乱的。成有法等,非说立敌二者身中无名言量缘眼色等。

敌者身中如前所说,无损根识所引定解,略有色等此定智境,理无违害。此若细释,如执有芽,总有三种执取道理。在此就说到了,虽然立敌二者之间,没有一个共同的量之所成,可是这并不代表说,敌者不可能了解色,或者不可能了解眼睛,不是这个意思的。他还是有办法要了解色,了解眼睛,所以如果详细解释的话,就像我们执取芽的时候,苗芽的时候,有三种执取道理。一执芽实有自性,是执实有。二执芽无性如幻而有,是执妄有。三俱不执取实妄差别,唯执总有,只是执取芽而已。虽尚执芽常、无常等,然若不执此三随一,则无执取,故於此中不说彼等。所以纵使是执取了芽为常性,或者为无常性,但是还是都被上述所说的三种所包含,要不就是执芽为自性有,要不就是执芽为无自性,要不就是远离自性和无自性的差别而去执取芽。除了这三者以外,没有其他的方法来执取芽了。

若有情身未生正见,通达诸法无自性者,唯有二执。没有获证空性之前,只有两者,那就是:一执总有,二执实有,不起如幻无性之执。未见诸法如幻有情,凡执为有诸分别心,说彼一切皆执实有,於一切种不应道理。於前解释名言量时,及辨有无与性有无四差别时,已数宣说。若不尔者,未解无性正见之前,谓分别所设,一切名言皆是实执,如前所说。未为错乱因缘所坏世间名言所建立义,中观诸师於名言中所许一切,皆被正理之所违害,与大自在有无无别。此颠倒见,是证中观义最大障碍故。由彼等门邪解空性,所有相状即先由分别所修行品众多善行,後自妄为得正见时,见前一切皆是执相,生死系缚。次生倒解,谓彼善行是为未得如此了义正见者说。遂於一切分别,妄见过失,由邪分别诽谤正法,现见多如支那堪布。

491页)又诸补特伽罗未得无性正见以前,不能判别唯是总有与自相有二者差别。在没有了解空性之前,我们没有办法区别,总相的这个色法,和自性有的色法之间的差别,因为那时候没有了解空性。所以我们无论看任何事物的时候,事物的存在和事物的自性存在都是混淆在一起,让我们看到的,而且没有办法去区分这种的差别。凡是有者,即如前引四百释说,遍计执为由自性有。由是因缘,於无自性执为遍无,故於性空起多攻端,谓因果等不可安立。这也是为什麽在未证空性之前,会觉得如果自性空的话就变成没有了,所以因果等就没有办法安立了。

若於相续已生通达无性正见,但是如果了解了空性,生起了证空性的这个比量的话,此身可生三种执取。这时候我们就可以产生三种的执取,对於色法来讲。那三种呢?就是执取色之自性,执取色之无自性如幻化,以及第三者,没有以自性或者无自性的差别而去执取总相的这个色法而已。然生见已,乃至未失正见功力,了解了空性,生起了通达空性的正见,一直到空正见的这个作用还没消失之前。空正见的作用没消失的意思,就是没有忘记空性的这个法义之前,若以正理观察思择自性有无,许有自性妄执实有,则暂不生。因为空正见还没有失忘,还没有忘念,所以这时候由宗义的概念,而来执取有自性的这种遍计自性执,是暂时不会产生的,但是那时候没有断除。虽然遍计的这种自性执着没有产生,可是这不代表说俱生的实执不会产生,还是会有的,所以非彼不起俱生实执。以是正见通达无性,生已未失,其相续中执有芽心,非此一切皆执如幻。

了解了空性之後,在空正见未失念之前,虽然会执有芽的这种意识,或者是识,可是并不是说一切执芽之识,都是执芽为幻化之识。若不尔者,则於心中就不应该产生实执了,那俱生实执就不应该产生,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所以在此说到,若不尔者,彼等心中实执现行,应不生故。於名言中,许诸法有自性自相,清辨师等诸中观师,於自宗中许自续之因者,亦因於名言许有自性自相,故於自宗安不安立自续因者,亦是至此极细所破。

所以像清辨论师等,於名言中安立了有自性,安立了有自相,所以在自宗也承许了自续之因。可是在应成自宗派,却不安立自续之因,最主要的根本是来自於那里呢?是因为有没有安立自性的缘故。以是彼宗显现自性无损根识,许於名言中对所现境不为错乱。又执芽等,清辨论师认为,当我们以无错乱识去看任何一切的时候,对於这个所现境、所漏境来讲的话,是没有错乱的。所以去执取芽,或者看到芽的这个眼识来讲,它是一个无错乱识,不只对芽无有错乱以外,对於芽自性有的这种看法上,也无有错乱。

有如是性诸分别心,於所着境亦非错乱。所以由看到芽之後,而去产生芽有自性的这种分别心,对於它的所执境来讲也没有错乱。若不尔者,许彼错乱,与实事师二宗何有极成之量?如果不是的话,那这两者,也就是立者和敌者之间,应该要有共相有法才对,可是怎麽会有呢?何有呢?何有极成之量就是说,怎麽会有共相的一个量之所成呢?

在此有人问到,若如月称论师所许,对实事师成立实无自性,现有自相妄现根识。(492页)若时有法已得成立即成无性,则自续因复何所为。若谓於他自成即可,不须中观与彼共成。所以在此有人就说到了,在破除实事师自性有的执着的时候,只要透过应成的方式去破除,不需要透过正因的方式,所以不需要透过共相有法的方式。答:此非自许,亦非正理。若如是者,一切因式唯就他许,是则随顺应成转故。如果是这样的话,变成破除一切的邪见,只有透过应成的方式,没有办法透过正因,这不是应成派自宗所承许的内涵。

虽然达赖喇嘛在此并没有多作解释,可是以我个人多作补充这句反驳的话。要去破除实事派,或者是自续论师,他们心中的这种自性执着的时候,在他自性执着的承许还未放弃之前,只有透过应成的方式,先让他暂时舍弃他的宗义,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只有应成而已。但是这并不代表说,应成派完全只有应成的方式,而去反驳他宗,或者树立应成派,不是的。应成派也是有正因来树立自派的,所以先以应成的方式,去反驳他人的这个宗义,只要他人的宗义改变,承许为无自性之後,再以正因的方式来破除根本邪执。所以应成派不只是只有应成,他也有正因的方式而来破除颠倒邪执。但是他方的一个想法是说,就透过应成就好了,何必须要正因呢?所以在此宗大师说,这并非是应成派自宗所许的。否则的话,变成破除邪执只有透过应成的方式,这不是的,应成派也许正因,也许三相之正因。现在看本文:

静命师等,许诸外境名言都无,然於名言许青等色,以识为体,同实相师,显现青等所有根识,观待青等是取自相义,故待青相是不错乱。静命论师也认为说,我们在以眼识看到青色的时候,如同看到青色自相般,他是存在的。所以以他的看法上是没有错乱的。若立眼等,不显见事为有法时,虽彼不为现量亲成,然其究竟根本能立,必至现量。是一切宗诸师共许,以诸此量,如盲相牵,故其根本能立,亦许至於现量为境。

因为一切的,只要承许因明的这些宗义论师,都认为说在比量的最後,在最究竟的依据必须要有个现量,才有办法形成比量。因为我们比量的产生是透过正因,正因的形成要有有法,所立、能立、还有譬喻。当我们要了解譬喻的时候,如果这个譬喻是能够以现量知道的话,这个就是将来成就比量的所依现量。如果这时候的譬喻,不能以现量了解,而是由之前的比量所了解的话,那之前的比量,他必须要再依靠之前的正因。这个宗因喻,它还是又有同样的问题,那这个宗因喻的成立,是由现量而成立,还是比量所成立?如果是比量所成立的话,它又有依靠正因,所以它所依靠的这个正因,宗因喻,必须又要再由量所成,那这个量是现量?还是比量?若是比量的话,又要透过正因,所以最终一定会依据到一个现量。所以这也是为什麽说到了,「以诸此量,如盲相牵,故其根本能立,亦许至於现量为境。」所以他在最根本的时候,在他最究竟的依据的时候,必须要有现量来看到。这也是为什麽,许多自续以下的论师,他们认为说,一切比量最究竟的根本,都要依据到现量,其实一切的,只要承许因明的论师,都是会有如此的共许的。所以他们认为说,因为这是一切比量最究竟的依据,所以必须要无有错乱。但是应成派在此就不以为然了,他就是说纵使是错乱,但在所执境上没有错误,所以还是可以成为比量的依据。因为它的所执境是正确的缘故,只是它的所漏境上有错误而已。

尔时所许根本现量,或是无乱见分,或是无乱自证。在此的见分,应该说是他证,所以在此的根本现量也好,或者是无有错乱的他证。所谓他证就是唯识派认为,我们的识能够证悟境。证悟境的时候有两分,一个是他证分,一个是自证分。所以无论是无乱的他证也好,无乱的自证也好,复如前说,於所显现自相之义,须於境上如现而有,是彼所许。所以去看到任何一法的时候,会看到这一法是从他方面呈而现,而让我们看到的自相,而且实际上必须要如此。故彼诸师与无性中观二宗之中,无立极成不乱现量。在此的极成是没有共同的意思了,没有办法成立共同的这种不乱现量,所以敌立两方,没有共相的所成的这一个现量。未至现量亦能答难,未许自性师,随於有为无为量所成义,是须成立於诸境上有彼诸法各各实性,以诸正理能破彼义,故能立量不应道理。可是这些自续师,他们虽然说到了,在有为法和无为法上,都必须要从他境上,而产生自己的实体,可是这可以透过正理来破除的。所以虽然他们说这个是可以由量所成,可是以应成派的角度来看的话,这种自相、自性的力量,是没有道理的。

 

戍二、由此过故显示因亦不成

第二、由此过显因亦不成。显句论云:「即此所说所依不成宗过之理,亦当宣说其有故因不成之过。」此显前说性空不空立敌两宗,无量能成极成有法,故自续因中色处之有法及无自生之法,二合总宗或名所立皆悉非有。即以此理於两宗中,亦无正量成其有故。极成之因立因不成之理,如前当知。

如同上述所说的,在有法上,因为没有办法形成共同的量之所成,或量所成立,所以就没有共相有法了。不只是有法的部分,没有办法产生共同的量所成立以外,就连有法与所立的二合总宗,也就是他的宗上来讲的话,也没有办法成为共同的共宗。同样的不只如此,就连能立而言,以因上而言,也没有办法产生共同的量之所成,所以因也无法成立。那无法成立的道理,如前我们应该了知。

接下来《显句论》的这句话是说到了,不只是应成派认为,没有共相有法之外,以应成派的角度去看自续派,尤其是清辨论师的时候,应成派的角度去看观待清辨论师的时候,认为清辨论也应该要承认没有共相能立,没有共相之因。虽然清辨论师在此上,并没有很明显的说到,有没有共相能立,但是以应成派的角度去看的时候,清辨论师应该要否定共相能立。所以在此《显句论》就说到了:

493页)显句论云:「如是彼过如所说义,此分别师自己许故。如何许耶?谓他安立诸内六处,唯有能生因等,如来如是说故。凡如来说,即应如是,如说涅盘寂静,此於他之能立,举过难云:汝所许因为於世俗如来说耶?於胜义如来说耶?若於世俗,则其因义於自不成。」又云:「若於胜义,则彼能立不极成故,因犯不成及相违过。如是此师,自以此理许因不成,故凡立实事法为因,一切比量因等於自皆不成,故一切能立自皆破坏。」释此义中,有诸自许随月称行者,作如是说,分别炽然论等立量说云:地於胜义非坚硬性,是大种故,如风。

在解释上述的《显句论》的消文时,有一派自称是月称的随行者的这个中论师,作如是说,也就是依据《分别炽然论》,也就是清辨论师所着作的,自续派的论典等立量说云:这时候有说到这样的宗因喻:有法为地,所立於胜义非坚硬性,也就是说地有法,应成非胜义坚硬性,这是所立,能立是大种故,譬喻如风。所以在此的因,就是「是大种故」。

所以这一派的人就说到:若於胜义立大种故,自所不成。如果讲到胜义大种的话,自续派没有办法成立,因为没有胜义有的大种。若於世俗立大种故,如果是以世俗谛的角度而去立大种的话,於实事师敌者不成,实事师他们不成,因为实事师不认为,大种是世俗有,他认为大种是真实有的。若不由此立因不成,则说由此二门不成,因定不成自许相违。所以以胜义的角度而言,自续没有办法安立,以世俗的角度而言,敌者没有办法安立,所以这两者无法安立的缘故,因就没有办法成立。因不可能有成立的时候,而说到这种的解释,这是一派。

另一派又说到了:又有说云,立唯大种,以理智未成而破。以此理破,全非论意,也就是说到,如果只是安立大种的话,在此的因,只是大种而已的话,那这个是会被理智所破除的,因为智慧没有办法去安立大种,所以而说到了因不成,自续派也认为因不成。就是共相的能立,也没有办法成立。上述这两种的解释全非论义,清辩论师非如是许。故於两派,俱成倒说。若尔云何,那既然自续派也应该不去承认这个共相能立的话,又不是上述所说的道理,那是如何呢?其「如所说义,此分别师自己许」文,如前说者,谓前所说有法不成及因不成,以前论无间说彼义故。义谓成立有法及因所有现量,不出二类,谓错不错乱。若以错乱识所得义立为因等,於实事师不能极成。若以无乱识所得义立为因等,自量不成。故自续因及有法等,前已宣说不极成者,是「如所说义。」

所以按照之前所说的内涵,如果是以应成派的角度来讲的话,如同没有共相有法般,也没有共相能立的这个因。为什麽呢?因为能够成立这个有法的,或者成立因相的这个现量来讲的话,要不就是错乱识,要不就是不错乱识,如果是错乱识所得义为因等的话,实事师不能成立,因为他认为这个现量是不错乱识。如果是以无错乱识所得之义为因等的话,应成派不认许,因为应成派认为这是错乱识。所以不只没有自续有法以外,也没有自续因,这是如前所说的,显由此门立为不成。

但是这种的解释方式,清辨论师又没有办法答应,因为清辨论师认为现量是无有错乱的。所以清辨论师如何许呢?清辨论师虽然没有明显的说到了,有没有共相能立,他只说到了有共相有法,但是他没有说到有没有共相能立,这没有明显的说到。但是以应成派的角度去看的话,清辨论师应该要许,如何许呢?清辨论师如何许者?谓於如来如是说故,由二谛门而为推察。所以依据《显句论》里面所说的,由如来说,由二谛推察的这个解释上,有一派的人说到:(494页)有说此义,谓徵难云如来是说世俗说故立为因耶?胜义说故立为因耶?全非论义。也就是说他在这个能立上,应该举出如此的正因,也就是说如来说世俗谛,这个叫做因。或者是如来说胜义谛,这叫做因,但是实际上绝非如此,所以全非论义。

如前自立有法,谓不可加实妄差别,若异此者,便有立敌随一不成,於因喻等亦许如是。於斯粗显似破之理,巧慧圆满,若此论师岂容错误?如果是很明显的说到了,胜义谛或世俗谛的这种差别的话。清辨论师这麽聪明,如此的圆满巧慧,他怎麽可以容许这麽简单就可以看到的错误呢?所以这不是清辨论师所主张的。

故是问云,那这样的话:「如来说故彼因之义二谛为何?」这是什麽意思呢?若是世俗自不许尔,在此的「自」是指说实派。如果大地是世俗谛的话,那这些说实派他没有办法安立,因为他认为说,它不是世俗有,它是真实有的。於自不成,所以在此的自是指说实派。若是胜义,如果是以胜义谛的角度而去解说的话,在因相上,也就是在能立上,如果是讲到胜义谛的话,我於胜义,破果从其有因、无因及二俱生,故我不成。在胜义上,因为被清辨论师完全的破除,无论是果上因相,或是无因相,或者是二俱生,都说到了没有胜义生,所以胜义的诸法都不存在。不许俱非二谛义故,无须明破。所以在能立上,在这个因相上,不需要多加胜义或者是世俗,这是不需要的。今自立云,是大种故。亦当如前反诘彼云:彼因大种,二谛为何?若问:「二谛大种立何为因?」是全未解立者之义。如是诘问二谛为何,若是胜义虽自不成,然是世俗,云何可说於他不成?若不尔者,立诸内处为有法时,世俗有故,亦应敌者不极成故。

所以在因相上,应该只是大种而已,而并非说是加上了胜义或者是世俗的简别的大种。因为加上胜义简别的话,於自宗,也就是自续派没有办法成立。若是世俗的话,於说实派没有办法成立。如果加上世俗,於说实派没有办法成立,你不认同的话,若不尔者,这样的话,立诸内处有法时,世俗有故,亦应敌者不极成故。也就是说,在破眼睛无有胜义的时候,我加一个世俗差别,世俗简别的眼睛的话,那敌者也应该要认同才对,但是这时候敌者没有办法以量来成立世俗的眼睛,所以不极成故。

若尔如所说过,清辩论师为如何许?在此并没有说到,真正清辨论师有如此的答应,而是说他应该会答应的意思。为什麽他应该会答应呢?以二谛理推求他因耶?兹当宣说,所以在此就说,为什麽他会答应呢?所以在此说到了:此论师意以无错乱识所得,名为胜义。以错乱识所得名为世俗。问云:「二谛为何?」与问二识何者所得,同一扼要。所以以佛护,还有月称论师的究竟意趣来讲的话,因为现在是以应成派的角度去看自续派的时候,认为自续派应该会承许没有共相的这个能立。这为什麽呢?因为佛护论师和月称论师的究竟意趣而言,无错乱识所得之义叫胜义,错乱识所得之义叫世俗。所以当我们问到什麽叫胜义,什麽叫世俗的时候,其实就问到,了解此境的这个识,是错乱识,还是非错乱识,这问题是一样的。

以所立因义,俱非真俗因即不成,与所立因义俱非错不错乱二识所得,因亦不成二理相等,故说是此自许,非亲许也。所以在因相上,一者的量之所成是以错乱识的量之所成,但是另一者却是以无错乱识的量之所成,所以它没有办法形成共同点,共相的能立,共相的因。所以以同样的道理去推理的话,应该自续派要承认,没有共相能立才对,但是那并不是说清辨论师自己亲自有这样的承许了。次说「故立实事法为因」别说实法,清辨论师自立因中,有是无错乱现量亲成,及有以无错现量,为究竟能立,然此论师正为破彼。如前引说中观师不许他宗,谓理不应许自相之义,为证此故,引「若由现等义」等文,说无能量自相之量,是对清辨论师弟子而成立故。所以总言之,因为清辨论师在自续因当中,因为最究竟一切正因的最主要依据,究竟的意趣都是要依赖着现量。可是清辨论师认为,这个现量必须要无错乱识所成,或者是有些因是直接由无现量所成,或者是他的究竟意趣是无错的现量,这部分被此论师,也就是佛护论师和月称论师所破除。如前引说的中观论师,不许他宗的意思是什麽呢?也就是不许自相之义。所以这以上最主要的诤论就是说到了,没有能够证明自相是存在的这种正量,是完全否定的,这是以上最主要的内涵,也就是说自相没有办法被任何的正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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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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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16-1)
菩提道次第广论(16-2)
菩提道次第广论(17-1)
菩提道次第广论(17-2)
菩提道次第广论(18-1) 《归依三宝》
菩提道次第广论(18-2)
菩提道次第广论(19-1) 修行应学
菩提道次第广论(19-2)
菩提道次第广论(20-1) 下士道 《深信业果》
菩提道次第广论(20-2)
菩提道次第广论(21-1)
菩提道次第广论(21-2)十业道轻重
菩提道次第广论(22)
菩提道次第广论(23-1)下士道 8-8
菩提道次第广论(23-2) 卷五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24-1)卷六 中士道 5-1
菩提道次第广论(24-2) 正修苦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25-1)思惟六苦
菩提道次第广论(25-2) 思惟别苦
菩提道次第广论(26-1)烦恼之因 思业 思已业
菩提道次第广论(26-2)死殁及结生之理 卷六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27)卷七 十二缘起
菩提道次第广论(28)卷七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29)上士道 6-1 上士道次修心
菩提道次第广论(30-1)
菩提道次第广论(30-2) 卷八终 修增上意乐
菩提道次第广论(31-1)卷九 依寂天教典而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31-2)正明修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32-1)上士道 6-4
菩提道次第广论(32-2) 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
菩提道次第广论(33)既发心已於诸胜行修学道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34) 学习学处次第
菩提道次第广论(35-1) 学习六度熟自佛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35-2)施何等物
菩提道次第广论(36-1)六度四摄
菩提道次第广论(36-2) 忍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37-1) 引发安受苦忍
菩提道次第广论(37-2)
菩提道次第广论(38)
菩提道次第广论(39)
菩提道次第广论(40-1) 奢摩他
菩提道次第广论(40-2) 理须双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41-1)学奢摩他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41-2)显示何等补特伽罗应缘何境
菩提道次第广论(42-1) 心於彼所缘如何安住
菩提道次第广论(42-2) 示修时量 沈掉时应如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43-1)奢摩他 离沈掉时应如何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43-2) 修成办奢摩他量
菩提道次第广论(44) 奢摩他静虑自性如何学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45-1)毗钵舍那之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45-2) 如何解释龙猛意趣
菩提道次第广论(46-1)毗钵舍那 正决择真实义
菩提道次第广论(46-2)生死盘涅 无有自性空性
菩提道次第广论(47-1) 诸中观师如何答覆呢?
菩提道次第广论(47-2)色法生灭不应被理智所破除
菩提道次第广论(48-1)唯识 自续 应成不同点
菩提道次第广论(48-2)分别炽然论世俗谛胜义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49-1)名言相 言识 共许
菩提道次第广论(49-2) 分别心 义共相 俱生心
菩提道次第广论(50-1) 破除自性 无二寂静门
菩提道次第广论(50-2)破自性具三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51-1) 明自宗所破
菩提道次第广论(51-2)补特伽罗 胜义无之义?
菩提道次第广论(52-1)破所破时应成自续谁而破
菩提道次第广论(52-2)生无生法 何得证无生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53-1)正破自续 不同破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4-1) 毗钵舍那 自不同破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4-2)能破於相续中生见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5-1) 合无自性义 破我蕴性
菩提道次第广论(55-2)破我蕴性异品 有什麽过失
菩提道次第广论(56-1)毗钵舍那 12
菩提道次第广论(56-2)
菩提道次第广论(57-1) 毗钵舍那所有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57-2)
菩提道次第广论(58-1)毗钵舍那 双修止观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58-2)修习故毗钵舍那成就之量
菩提道次第功德之本颂(1) 《积聚加持颂》
菩提道次第功德之本颂(2)
菩提道次第功德之本颂(3)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十三讲﹝日常法师
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殊胜
菩提道次第修学 分别与执着
菩提道次第修学 分别与无分别
菩提道次第修学 止观的实质
菩提道次第修学 大乘的慈悲和声闻乘的四无量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菩萨道的修行
菩提道次第修学 自他相换
菩提道次第修学 受持菩提心的要领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信受并发起菩提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道次第的核心内容
菩提道次第修学 解脱道和菩萨道
菩提道次第修学 我见为一切烦恼之本
菩提道次第修学 从认识苦到解脱苦
菩提道次第修学 以观苦巩固出离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承前启後的中士道
菩提道次第修学 烦恼、业、果报
菩提道次第修学 无生忏和心的本质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力与忏悔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的认识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的造作与积聚
菩提道次第修学 皈依三宝的意义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念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修学 人生佛教和下士道的修行
菩提道次第修学 辩证看“无暇”
菩提道次第修学 暇满、义大、难得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下士道的修学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成为具格弟子
菩提道次第修学 关於依止法
菩提道次第修学 道次第的思想渊源
菩提道次第修学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藏传菩萨戒本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六加行略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资粮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大乘菩提道次第教授略修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四摄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缘起性空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智慧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静虑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精进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忍辱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持戒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布施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受戒仪轨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不退菩提心之因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因果七教诫发心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自他平等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大悲心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共中士道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十二因缘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死殁结生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四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集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修 修习苦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修 修习共下士道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修习深信业果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真实皈依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三恶道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念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暇满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依师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菩提道次第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二十 摄道之总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九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三)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一)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9讲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8讲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7讲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七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六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五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四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二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一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九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七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六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五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四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二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一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缘起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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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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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自他相换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爱他的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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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自他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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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前行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如何禅修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禅修的目的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发起禅修的愿望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所缘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初识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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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一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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